【课件】域名与知识产权保护专家业务经验交流会.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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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域名与知识产权保护专家业务经验交流会,http:/,2,公司注册域名、设置网页的六大好处,互联网上公司的唯一识别表记互联网上找到公司的简便途径通过与 e-mail 地址的联系加强公司的印象,“公司职员名公司域名.cn”全球,全天候的网上免费广告和宣传网上与客户通信的渠道电子商务时代的 License 域名总数达三千万,年增长二百万,3,与域名有关的IP保护,域名,商标纠纷,争议解决机构,依据UDRP,法院,依据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知识产权法律等,域名运行基础设施的新创造,软件软件+硬件硬件,专利、版权保护,IP和域名构成和运行协议,软件,自由软件,非自由软件,TCP/IP等,版权和专利保
2、护,1、,2、,3、,4,域名与商标的纠纷WIPO 1st Process(1998),要求注册者提供准确、可靠、详尽的联系材料采用统一行政程序解决域名恶意注册给予驰名(著名)商标、服务标记特殊保护新gTLD的引入,应在渐进、可控制的条件下进行,5,WIPO关于判定恶意注册的条件,该域名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或服务标记相同或误导性相似域名持有人对该域名不享有正当权利或合法利益3.域名的注册和(或)使用具有恶意,6,WIPO关于恶意的定义,高价出售利用商标知名度谋求其网站利益自己不用,阻止商标所有人注册和使用该域名破坏竞争者的商务等,7,ICANN与CNNIC的补充规定,恶意使用排除不为商业目的使用
3、域名合理使用,无意为获得商业利益而误导消费者或玷污原商标域名使用已被广为人知域名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引进“域名反向侵夺”概念维持上诉权平等,8,司法解释(2001,7,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合法有效的民事权益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翻译或音译;或者与原告的注册商标、域名等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被告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被告对该域名的使用和注册有恶意。,9,域名与商标之外方面的纠纷WIPO进程之二(2001.9),10,CNNIC关于解决域名纠纷的办法2002.9.30,被
4、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的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11,CNNIC关于解决通用网址纠纷的办法(2001.8.4),投诉人享有受中国法律保护的权利或利益被投诉的通用网址与投诉人享有权利或利益的名称相同或相似被投诉的通用网址注册人对通用网址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利或者合法权益被投诉的通用网址注册人对通用网址的注册或使用具有恶意,12,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与驰名商标的关系-“驰名域名”概念与人名、地理标志、商号的关系关键词检索域名与专利权保护域名的知识产权属性,13,驰名商标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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