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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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组员分工:李颖娟、张美红 搜集资料 杨琦、吴玲玲 整理资料 王盈盈、宋青岚 制作PPT,第一章 说明第二章 规划与布局第三章 规模与设计第四章 建设用地标准第五章 园舍建设标准第一节 园舍建筑组成第二节 园舍建筑面积第三节 园舍用房面积第四节 园舍建筑标准第六章 设施设备配备标准第一节 教育活动设施设备配备标准第二节 办公及生活设施设备配备标准第七章 教职工配备标准 附1.幼儿园园舍建设有关标准要求2.江西省农村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第一章 说明,第一条 本标准依据国家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等法规
2、,以及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江西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相关规定制定。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乡镇中心幼儿园以下的农村幼儿园,是规划、建设农村幼儿园的重要依据,是项目设计审查和工程监督检查的依据,是评估、验收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的基本标准。第三条 农村新建幼儿园用地和园舍建筑应不低于本标准要求,现有幼儿园改扩建可参照执行。第四条 新建农村幼儿园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先规划后建设,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应有适当的超前性。,第二章规划与布局,第五条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应根据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学前教育发展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
3、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按照“就近入园、方便接送”的原则,合理布点,以满足周边适龄儿童入园的需求。第六条 农村幼儿园以邻近行政村联合办园形式为主。人口密度大、有条件的行政村可单独建园;人口密度低或偏远山区行政村可依托乡镇中心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利用当地村小闲置、富余校舍按照本标准通过改建、扩建举办小学附属幼儿园,但与小学在同一校园内的幼儿园应相对独立。第七条 农村幼儿园选址应符合下列条件:1.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空气流通、日照充足、交通方便、场地平整、排水通畅、基础设施完善、周边绿色植被丰富、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地段。2.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
4、段,应避开输气管道和高压供电走廊等。3.应与铁路、公路干道、机场及飞机起降航线有足够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4.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垃圾中转站及污水处理站等喧闹杂乱、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的场所毗邻,不应与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危及幼儿安全的场所毗邻。5.宜靠近集镇或村镇小学设置,避开养殖场、屠宰场、垃圾填埋场等。6.符合其他有关安全、卫生防护标准的要求。,第三章 规模与设计,第八条 独立建制的农村幼儿园规模以3-9个班为宜,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规模根据当地实际需求确定。班级规模:小班(3-4周岁),25人。中班(4-5周岁),30人。大班(5-
5、6周岁),35人。有条件的可设托班(2-3岁),每班20人。第九条 农村幼儿园规划设计应符合如下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标准。1.有围墙(或安全隔离设施)、大门和传达室,以防止外来人员和车辆随便进入。2.总体规划设计应规划分区明确,布局合理,方便使用管理,避免相互干扰。3.幼儿园应有良好的建筑朝向、日照和通风。幼儿园活动室应保证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3小时,室外活动场地应保证有一半面积在冬至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4.幼儿园建筑与邻近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规划、消防、卫生、环保等有关规定。建筑耐火等级,楼房不应低于二级,平房不应低于三级。抗震等级应与当地中小学校舍抗震
6、设防等级相同。5.园内主要道路应根据师幼通行和消防要求建设。幼儿园的主出入口应有利于交通疏散,不宜设在主要交通干道旁,园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地带及家长接送幼儿时停留的空间。幼儿园主出入口道路两边不宜摆摊设点。小班(3-4周岁),25人。中班(4-5周岁),30人。大班(5-6周岁),35人。有条件的可设托班(2-3岁),每班20人。,第九条 农村幼儿园规划设计应符合如下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标准。1.有围墙(或安全隔离设施)、大门和传达室,以防止外来人员和车辆随便进入。2.总体规划设计应规划分区明确,布局合理,方便使用管理,避免相互干扰。3.幼儿园应有良好的建筑朝向、日照和通风。幼儿园活动室
7、应保证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3小时,室外活动场地应保证有一半面积在冬至日照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4.幼儿园建筑与邻近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规划、消防、卫生、环保等有关规定。建筑耐火等级,楼房不应低于二级,平房不应低于三级。抗震等级应与当地中小学校舍抗震设防等级相同。5.园内主要道路应根据师幼通行和消防要求建设。幼儿园的主出入口应有利于交通疏散,不宜设在主要交通干道旁,园门外侧应留有缓冲地带及家长接送幼儿时停留的空间。幼儿园主出入口道路两边不宜摆摊设点。6.幼儿园建筑应合理组合,建筑形式和风格应力求体现儿童特点和幼儿园教育的特征。7.室外给排水、电力、通讯等管线,应根据总平面
8、布置的要求合理设计。安全、防火、给排水、采暖、电气等要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87城设字第466号)及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第四章 建设用地标准,第十条 幼儿园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和绿化用地,新建幼儿园应留有足够的发展空间。农村幼儿园建设用地标准应不低于表1规定。表1江西省农村幼儿园建设用地面积指标(试行)单位:,第十一条 建筑用地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基底占地面积,道路及建筑物周围通道,房前屋后的零星绿地。第十二条 室外活动场地应包括游戏场地、活动器械场地、种植区、直线跑道等,部分场地宜与集中绿地结合设置。其中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小于2m2/生。第十三条 绿化
9、用地应包括集中绿地、种植园地以及房前屋后、道路两侧的零星绿地,绿地率不禁种植有毒、带刺的植物。绿化用地面积不小于2m2/生。,第五章 园舍建设标准,第一节 园舍建筑组成第十四条 幼儿园的园舍由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辅助用房和生活用房三部分构成。第十五条 活动及辅助用房主要指幼儿班级活动用房、共用活动用房。1.幼儿班级活动用房应包括活动室、寝室、盥洗间、卫生间。有条件的幼儿园每个班级尽量做到成套设置,其中活动室与寝室,盥洗间、卫生间也可合并设置。由中小学校舍改建暂不具备成套设置条件的幼儿园,其幼儿活动室、寝室与卫生间应毗邻设置。2.共用活动用房主要指多功能活动室。有条件的幼儿园可根据幼儿兴趣和办
10、园特色设置图书室、科学探索室、美术创意室、建构室等专用活动室。,第十六条 办公及辅助用房包括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教研)室、保健室、图书资料室、玩教具及器材室、传达(值班)室和教工厕所。有条件的幼儿园可设置独立的保健室。第十七条 生活用房包括厨房(主副食加工间、烹饪间、备餐间、主副食仓库)及辅助用房(开水间、炊事员更衣室)。有条件的幼儿园可设置消毒室。,第二节 园舍建筑面积,第十八条 农村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江西省农村幼儿园园舍建筑面积指标(试行)单位:,第三节 园舍用房面积,第十九条 农村幼儿园各类用房使用面积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幼儿园活动室面积应不低于2/生。表3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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