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制度与合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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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期货交易制度与合约,主要内容,第一节期货合约 第二节期货市场基本制度第三节期货交易流程,第一节期货合约,主要掌握:期货合约的概念;期货合约标的选择;期货合约的主要条款及设计依据。,一、期货合约的概念,1、概念期货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定、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2、期货合约标准化的作用期货合约的标准化便利了期货合约的连续买卖,使之具有很强的市场流动性,极大地简化了交易过程,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二、期货合约标的选择条件,1,规格或质量易于量化和评级2,价格波动幅度大且频繁3,供应量较大,不易为少数人控制和垄断,三,期货合约的主要条
2、款及设计依据,1,合约名称包括合约的品种名称、上市期货交易所名称。比如“上海期货交易所阴极铜期货合约”2,交易单位/合约规模是指在期货交易所的每手期货合约代表的的标的物的数量。期货价格乘以交易单位等于一手期货合约的价值。考虑标的物的市场规模、交易者资金规模、交易所会员结构、商品的现货交易习惯;交易单位大小与此类因素成正比。,3,报价单位报价单位是指在公开竞价过程中对期货合约报价所使用的单位,即每计量单位的货币价格,如元(人民币)/吨表示。4,最小变动价位最小变动价位是指在期货交易所的公开竞价过程中,对合约每计量单位报价的最小变动数值,在期货交易中,每次报价的最小变动数值必须是最小变动价位的整数
3、倍。商品期货合约最小变动价位的确定,通常取决于该合约标的物的种类、性质、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和商业规范等。设置最小变动价位是为了保证市场有适度的流动性流动性vs协商成本,5,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限制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规定了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一般是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为基准确定的。涨停板、跌停板。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的确定主要取决于该种标的物市场价格波动的频繁程度和波幅的大小。,6,合约交割月份合约交割月份是指某种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月份。依据标的商品生产、使用、储藏、流通特点确定;如农产品的季节性。7,交易时间期货合约的交易
4、时间由交易所统一规定。8,最后交易日指某种期货合约在合约交割月份中进行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过期未平仓期货合约,按规定实物交割或现金交割。根据不同期货合约标的物的现货交易特点等因素确定。,9,交割日期交割日期是指合约标的物所有权进行转移,以实物交割或现金交割方式了结未平仓合约的时间。10,交割等级交割等级是指由期货交易所统一规定的、准许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合约标的物的质量等级。采用国内国际贸易中最通用、交易量较大的标准品的质量等级作为标准交割等级,同时允许替代交割品,价格相应升贴水;,11,交割地点指定的交割仓库/交割银行。以保证卖方交付的商品符合期货合约规定的数量与质量等级,保证买方收到符合期
5、货合约规定的商品。12,交易手续费按照成交合约金额的一定比例或成交手数收取手续费过高会增加交易成本,扩大无套利区间,降低交易量,但抑制投机;,13,交割方式实物交割:商品期货、股票期货、外汇期货、中长期利率期货。现金交割:股票指数期货和短期利率期货 14,交易代码15,最低交易保证金,第二节 期货交易基本制度,主要掌握:保证金制度;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持仓限额及大户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一,保证金制度,1,内涵和特点在期货交易中,买方和卖方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率缴纳资金(5-15%),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国际期货市场保证金制度特点:A,对交易者保
6、证金的要求与其面临的风险相对应;B,交易所根据合约特点设定最低保证金标准,并根据市场风险状况进行调节;C,保证金的收取分级进行会员保证金、客户保证金。保证金的分级收取与管理,对于期货市场的风险分层次分担与管理具有重要意义。,调整保证金案例,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090327)规定,在某一期货合约的交易过程中,当出现下列情况时,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风险调整其交易保证金水平:(1)持仓量达到一定的水平时;(2)临近交割期时;(3)连续数个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达到一定水平时;(4)连续出现涨跌停板时;(5)遇国家法定长假时;(6)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增大时;(7)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
7、2,我国期货保证金制度的特点,A,对期货合约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规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比率;交割月份越近,保证金比例越高;目的:(1)促使不愿进行实物交割的交易者尽快平仓;(2)防止实物交割中出现违约风险。,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090420)规定,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按照该期货合约上市交易的“一般月份”(交割月前一个月份以前的月份)、“交割月前一个月份”、“交割月份”三个期间依次管理。交割月份所有品种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均为30%,交割月前一个月份期货合约按上旬、中旬和下旬的不同,分别适用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具体见下表:,B,随着合约持仓量的增大,交易所逐步提高交易保证金
8、比例(尤其期货持仓量远远大于现货数量时),以控制风险。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090525)规定,黄大豆1号、豆粕、聚氯乙烯合约持仓量变化时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见下表:,C,交易出现连续涨跌停板时,相应提高交易保证金比例;D,某品种某月份合约按结算价计算的价格变化,连续若干个交易日的累积涨跌幅达到一定程度时,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对部分或全部会员的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提高保证金比例,限制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出金(转出保证金),暂停部分或全部会员开新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一种或多种措施控制风险。E,期货合约交易异常时,按规定程序调整;,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2
9、009年3月27日开始实施)规定,当某黄金期货合约连续三个交易日(即D1、D2、D3、D4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N)达到14%时,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单边或双边、同比例或不同比例、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提高交易保证金,限制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出金,暂停部分会员或全部会员开新仓,调整涨跌停板幅度,限期平仓,强行平仓等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措施,但调整后的涨跌停板幅度不超过20%。,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一)定义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是指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由期货结算机构对期货交易保证金账户当天的盈亏状况进行结算,并根据结算结果进行资金划转。当交易发生亏损,进而导致保证金账户资金不足时,则要求必须在
10、结算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向账户中追加保证金,以做到“当日无负债”。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的实施为及时调整账户资金、控制风险提供了依据,对于控制期货市场风险,维护期货市场的正常运行具有重要作用。,(二)特点1、对所有账户的交易及头寸按不同品种、不同月份的合约分别进行结算,在此基础上汇总;2、交易盈亏结算时,不仅包括平仓头寸,也包括未平仓合约产生的浮动盈亏也进行结算;3、对交易头寸占用的保证金逐日结算;4、通过交易所分级结算体系实施。,三,涨跌停板制度,1,内涵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不能成交。为保证金制度和当日无负债结算提供了条件。2,我国
11、期货涨跌停板制度特点我国期货市场每日价格波动限制设定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一定百分比,价格波动幅度大的品种,涨跌停板幅度相应大一些。,交易所对涨跌停板的调整具有以下特点:A,新上市品种和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一般为合约规定涨跌停板幅度的2倍或3倍;B,合约价格同方向连续涨跌停板、遇法定假日,或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有变化时,可以根据市场调整涨跌停板幅度;C,同时使用两种涨跌停板规定的,按涨跌停板中的最高值确定;,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奉献控制管理办法(2010年2月20日起实施)规定,股指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土10%。季月合约上市首日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土20%。上市首日有成
12、交的,于下一交易日恢复到合约规定的涨跌停板幅度;上市首日无成交的,下一交易日继续执行前一交易日的涨跌停板幅度。,出现涨跌停板情形时,交易所的风险控制措施:,A,成交撮合实行平仓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但当日新开仓位不适用平仓优先原则。B,在某合约连续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单边市,只有买入(卖出),停板价为未打开)时,实行强制减仓。交易所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格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格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客户按照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强制减仓的目的在于迅速、有效化解市场风险,防止会员过度亏损,大量违约。,四,持仓限额及大户报告制度,1,内涵与特点持仓限额制度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
13、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交易所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某合约持仓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持仓报告标准时向交易所报告;该制度利于交易所及时对持仓量较大的客户进行重点监控,了解其持仓动向、意图,防范操纵市场价格行为,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投资者。,国际期货市场持仓限额和大户报告制度特点,A,交易所可以根据不同期货品种及合约的具体情况情况和市场风险状况制定和调整持仓限额和持仓报告标准;B,临近交割时,持仓限额及持仓报告标准低;C,只针对投机头寸,套保头寸、套利头寸和风险管理头寸可向交易所申请豁免;,2,我国期货持仓限额及大户报告制度特点,A,交易所可根据具体情况,分
14、别确定每一品种每一月份的限仓数额及大户报告标准;B,投机头寸达到持仓限量80%以上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资金情况、头寸情况等;C,市场总持仓量不同,适用的持仓限额及持仓报告标准不同。总持仓量越大,标准越高;D,按照合约在交易过程中的不同时期确定不同持仓限额;E,期货公司会员、非期货公司会员、一般客户适用不同标准;,F,其他措施采用限制会员持仓和限制客户持仓相结合的办法,控制市场风险;各交易所对套期保值交易头寸实行审批制,其持仓不受限制;而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套期保值和套利交易的持仓均不受限制;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仓交易,其在某一合约的持仓合计不得超出该客户的持仓限额;会员、客
15、户持仓达到或者超过持仓限额的,不得同方向开仓交易。,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090525)关于棕榈油持仓限额的规定,一般月份合约单边持仓大于5万手时,期货公司会员该合约持仓限额不得大于单边持仓的25%,非期货公司会员该合约持仓限额不得大于单边持仓的20%,客户该合约持仓限额不得大于单边持仓的10%。一般月份合约单边持仓小于等于5万手时,期货公司会员该合约持仓限额为12 500手,非期货公司会员该合约持仓限额为10 000手,客户该合约持仓限额为5 000手。合约进入交割月份前一个月和进入交割月期间,其持仓限额见下表:,我国套期保值头寸的审批,在我国期货交易所申请套期保值交易的会员或客户必须
16、填写套期保值申请(审批)表,并向交易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交易所批准的套期保值额度一般不超过会员或客户所提供的套期保值证明材料中所申报的数量。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对套期保值的申请,按主体资格是否符合,套期保值品种、交易部位、买卖数量、套期保值时间与其生产经营规模、历史经营状况、资金等情况是否相当进行审核,确定其套期保值额度;套期保值交易的持仓量在正常情况下不受交易所规定的持仓限量的限制。中金所规定,套期保值额度由交易所根据套期保值申请人的现货市场交易情况、资信状况和市场情况审批。,五,强行平仓制度,1,内涵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对会员或客户的持仓进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控制期货交易风险。强行平仓的
17、两种情形:A,因账户交易保证金不足,且不追加保证金或自动减仓,而实行强行平仓;以避免账户损失扩大,防止风险扩散。B,因会员(客户)违反持仓限额制度而实行强行平仓。强行平仓成为持仓限额制的有力补充。,2,我国期货交易所强行平仓制度规定,(1)出现以下情形时,交易所有权强行平仓:A,会员结算准备金余额小于零,未能在规定时限补足B,客户或会员持仓量超过限仓规定C,因违规受到交易所强行平仓处罚D,根据交易所紧急措施应予强行平仓E,其他,(2)强行平仓的执行过程如下:A,通知强行平仓通知书;B,执行及确认。(a)开市后,有关会员自行平仓至达到平仓要求,执行结果由交易所审核。(b)超过会员自行强行平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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