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重于投入科技创新政策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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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重于投入科技创新政策解读,市科委政策法规处,总体情况执行状况政策解读,一、总体情况,能不能营造更好的政策环境。世界各国技术创新政策,有九个特点:一是在法律的框架内推进技术创新;二是政府对技术创新的支持;三是各国政府通过制定创新计划来促进技术创新;四是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并非全是免费午餐;五是技术创新的国际合作不断加强;六是各国集中在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七是采取激励性政策吸引技术创新人才;八是设立天使基金,创办风险企业;九是由技术转移转向推动技术创造。,1.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 和关于实施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提出了支持科技创新的60条政策措施。2.从
2、2006年4月开始,科技部、发改委、财政部等16个部门陆续发布了76个实施细则。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已于2007年12月29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将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1.出台了6个地方性法规和3个政府规章: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2.出台了89个文件(政策措施文件38个,管理性文件51个)。2004年关于加快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决定(渝委发200435号);2006年关于实施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渝委发200616号。3.市级各部门出台了系列配套政策文件。,二、执行状况,总体评价各项政策都已落
3、实,但执行面尚待扩宽存在问题部分政策操作性有待提高,政策执行面还不宽基层单位把握、运用政策的能力尚显不足 工作建议政策执行部门政策享受单位,三、政策解读,1.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 政策摘要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关于办理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程序的通知(渝科委发200974号)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
4、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渝国税发200974号),执行条件有研发项目:市级、区级科研项目;企业自立研究开发项目(包括委托开发项目)。【财政拨款,是指各级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每个研发项目需独立建帐,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研发项目要符合国家两个目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即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对本市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或
5、对公开的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办理部门 企业主管税务部门、市科委咨询电话 重庆市税收咨询热线 023-12366 市国税局所得税处 市地税局所得税处 市科委政策法规处,办理流程向当地主管税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税务部门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可要求申请企业出具重庆市以上(含重庆市)科技主管部门的鉴定意见书。由主管税务部门向申请企业开具统一格式的“提供鉴定意见书的通知书”,申请企业据此将研究开发项目报请市科委鉴定。企业在进行年度申报时,按规定享受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申请材料(一)向当地主管税务部门提供的申请材料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审批(备案)表(一式三份)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
6、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主管税务部门对企业申报的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申请企业还应出具重庆市科委的鉴定意见书。企业集团采取合理分摊研究开发费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时,企业集团还应报送明确规定参与各方在该研究开发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费用分摊方法等内容的协议或合同,以及由母公司编制的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立项书、
7、研究开发费用预算表,并填报企业集团集中研究开发费用分摊表。在项目完工当年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时,企业集团还应报送由母公司编制的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开发费用决算表和决算分摊表。,(二)申请市科委鉴定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四份):提供鉴定意见书的通知书复印件;企业研究开发项目鉴定意见书;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书;已列入市、区县(自治县)科技计划项目的,需提交计划立项申请书和任务书复印件;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复印件;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已列入市、区县(自治县)科技计划项目的,需提交计划立项文件复印件;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
8、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已列入市、区县(自治县)科技计划项目并结题的,需提交计划项目结题证书或报告复印件。,图解,备案程序: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请备案,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登记备案。备案时限: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受理纳税人减免税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并告知纳税人执行。备案需提供的材料:(1)备案所属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3)技术项目开发计划(立项书)和技术开发费预算;技术研发专门机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上年及当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项目和发生额的有效凭据;(4)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9、。,2.企业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可加速折旧政策摘要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可以加速折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办理部门企业主管税务部门、市科委咨询电话重庆市税收咨询热线 023-12366 市国税局所得税处 市地税局所得税处,图解:备案程序: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请备案,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登记备案。备案时限: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受理纳税人减免税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
10、并告知纳税人执行。备案需提供的材料:(1)备案所属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3)需要加速折旧固定资产的名称、固定资产原值,折旧年限、折旧方法说明。(4)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企业,3.重点新产品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60%给予奖励,政策摘要列入国家级、市级新产品项目计划的新产品,经鉴定投产后,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市、区县财政按国家级新产品三年、市级新产品两年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给予奖励。政策依据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办理部门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咨询电话市科委发展计划处 市经济信息委科技处,办理流程(申请市级
11、重点新产品)每年两次,申报时间为4月、9月。向市科委申报重点新产品计划或向市经济信息委申报市技术创新项目指导性计划,企业同一新产品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同时或重复向市科委和市经济信息委申报。市科委或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评审,下达重点新产品计划或技术创新项目指导性计划。企业申请市级新产品鉴定,并按要求提供研发工作报告(含技术工作报告)、检验测试报告、技术经济与社会效益分析报告、用户意见等鉴定资料。,市科委或市经济信息委会同财政、国税等部门,组织鉴定委员会按照新产品定义做出客观、公正和较为全面的鉴定结论,鉴定组织单位据此颁发新产品鉴定证书。企业提出新产品拨款补贴申请,并准备相关文件资料(每年1-3月)。
12、拨款申请报送当地国税和财政部门以及市国税、市科委或市经济信息委审查。市财政局审定,安排补贴。,申请材料(申请市级重点新产品)区县科委盖章后的重点新产品申报表或区县经济信息委盖章后的技术创新项目立项建议书;必备附加材料:可说明知识产权状况的相关资料,特殊行业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辅助附加材料:查新报告、知识产权证明、环保达标证明、获奖证明、采标证明等。,办理流程申请国家级重点新产品(列入市级重点新产品计划的可申请国家重点新产品)申报时间为每年12月份。按照*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申报说明,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将所有申报材料(含附件)一式五份报市科委。
13、市科委组织专家初审后上报科技部审定。,申请材料申请国家级重点新产品(列入市级重点新产品计划的可申请国家级重点新产品)项目申报表;项目目前开发情况及产业化前景分析;附件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特殊行业许可证;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最近2年内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权威机构检测报告、用户意见报告、高企证书、获奖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证明等。,4.技术转让、开发、咨询、服务税收政策政策摘要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一个纳
14、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办理部门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科委咨询电话重庆市科委成果处,办理流程 常年受理企业或个人向市科委提出技术合同登记申请,市科委对其进行认定,并核定其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登记网站:)持有关书面合同和市科委出具的审核意见证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申请材料,国内技术
15、合同登记需准备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合同原件、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技术合同登记表、技术合同执行表(有付款发票才填)。涉外技术合同认定需准备的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合同原件、技术合同技术性收入核定表、技术合同登记表、技术合同执行表(有付款发票才填)、抬头给市科委的关于认定合同为技术合同的请示、外经贸委的技术合同登记证书和数据表。,图解,审批程序:纳税人提出申请,区县(自治县)地税局负责审批。审批时限:区县地税局应在受理纳税人减免税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并告知纳税人执
16、行。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副本;(3)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得税申报表;(4)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技术性服务收入明细表。,5.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摘要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36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办理部门企业主管税务部门咨询电话重庆市税收咨询热线 023-12366 市国税局所得税处 市地税局所得税处,办理流程 每
17、年15月底办理上年度税收减免手续。申请减免。企业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和有关资料,向主管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备案手续,经主管税务部门登记备案后执行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减免办理程序。年度汇算清缴之前,填报“重庆*区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并报送以下资料:(1)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2)企业年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3)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4)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5)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6)
18、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表;(7)主管税务部门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凭税务机关减免税备案通知书自行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自行计算并填列应享受的减免税额。,图解,备案程序: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请备案,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登记备案。备案时限: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受理纳税人减免税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并告知纳税人执行。备案需提供的材料:(1)备案所属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4)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企业,6.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创新型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的奖励政策摘要高
19、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创新型企业,从认定次年起,由市、区县(自治县)财政连续三年按其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百分之五十计算给予奖励,用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政策依据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办理部门市和各区县财政局、市科委咨询电话市科委高新技术处 02367605931 市财政局企业处 02367575320,办理流程 每年3月31日前将申报资料报送纳税地区县财政局,其中,按现行财政体制需市与区县共同承担奖励资金的企业,由区县财政审核汇总后,于每年4月15日前向市财政局企业处报送相关申报资料(含企业报送明细资料1份)。市财政审核无误后下发正式通知,区县财政按要求向企业兑现奖励资金,应由市财政承担部
20、分,通过年终结算补助区县。对由区县财政全额承担奖励资金的企业,由区县财政审定后,直接向企业兑现奖励资金。,申请材料申请财政奖励资金的函件。工商执照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级创新型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复印件等证明资料。企业所得税缴款凭证复印件。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7.高新技术企业免缴生产性建设用房城市建设配套费政策摘要高新技术企业免缴生产性建设用房城市建设配套费政策依据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办理部门各区县城乡建委和市城市建设配套费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市城乡建委政务办理中心10号窗口 023-63672123,办理流程填报城市建设配套费减、免、缓申报审批意见书,向市
21、配套办申报。市配套办审核。市配套办发放办理配套费手续证明书。申请材料申请报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及批文;,城市建设配套费申报审批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招投标确认书;立项批文或企业投资备案证;初设审查批文;总平面图、施工图(建筑部分)。,【补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条件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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