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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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法,管理学院姚瑞马,管理学院税法课程,1,主要内容,第一节 房产税法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第三节 耕地占用税法,2,第一节 房产税法,一、房产税基本原理二、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三、征税范围 四、计税依据与税率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六、税收优惠七、征收管理,3,一、房产税基本原理,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的特点: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2.征税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4,二、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一)纳税义务人(二)征税对象房产,
2、5,(一)纳税义务人,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征税范围内的房屋的产权所有人,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个人所有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代管人或使用人三类。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由房产使用人纳税。,6,(一)纳税义务人,【重要变化】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7,【例题多选
3、题】,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有()。A.将房屋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B.将房屋产权出典的,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 C.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 D.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为纳税人【答案】ACD,8,(二)征税对象房产,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遮风避雨,可供人们生产、学习、工作、生活的场所。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施或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也属于房屋,应一并征收房产税;但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围墙等)不属于房屋,不征房产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
4、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9,【例题判断题】(1998年),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所以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也应作为房屋一并征税。上述的“各种附属设备”包括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水塔、烟囱等。()【答案】【解析】对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不符合房产的特征,不征收房产税。,10,三、征税范围,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11,【例题判断题】(1999年考题变形),农民王某,1998年将他在本村价值20万元的楼房出租,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王某当年应从租计算缴纳房产税。()【答案】【解析】农村不在房产税开征范围之内。
5、,12,四、计税依据与税率,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一般规定特殊规定,13,一般规定,【解析1】新政策(P245)自2009年1月1日起,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解析2】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14,特殊规定,第一:以房产联营投资的,房产税计税依据应区别对待:(1)以房产联营投资,共担经营风险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2)以房产联营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的,实际是以联营名义取得房产租金,
6、因此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15,【例题单选题】(2004年),某企业有一处房产原值1000万元,2003年7月l日用于投资联营(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投资期为5年。已知该企业当年取得固定收入5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该企业2003年应缴纳房产税()万元。【答案】C【解析】以房产联营投资,不担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应纳房产税 1000(1-20%)1.2%2+5012%10.8(万元),16,特殊规定,第二,融资租赁房屋的,以房产余值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租赁期内该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
7、况,由于租赁费包括购进房屋的价款、手续费、借款利息等,与一般房屋出租的“租金”内涵不同,且租赁期满后,当承租方偿还最后一笔租赁费时,房屋产权要转移到承租方。这实际是一种变相的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的形式,所以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至于租赁内房产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7,特殊规定,第三,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计税规定(1)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2)对于更换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在将其价值计入房产原值时,可
8、扣减原来相应设备和设施的价值;对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易损坏、需要经常更换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计入房产原值。,18,特殊规定,第四,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经营性房产缴纳房产税由实际经营的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征,没有房产原值或不能将业主共有房产与其他房产的原值准确划分开的,由房产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原值;出租的,依照租金收入计征。,19,五、应纳税额的计算,20,【例题单选题】,某企业2008年1月1日的房产原值为3000万元,4月1日将其中原值为1000万元的临街房出租给某连锁商店,月租金5万元。当地政府规定允许按房产原值
9、减除20%后的余值计税。该企业当年应缴纳房产税()。万元B.24万元C.27万元万元【答案】C【解析】自身经营用房的房产税按房产余值从价计征,临街房4月1日才出租,1至3月仍从价计征,自身经营用房应纳房产税(3000-1000)(1-20%)1.2%+1000(1-20%)1.2%12319.2+2.421.6 出租的房产按本年租金从租计征59(月)12%5.4企业当年应纳房产税21.6+5.427,21,【例题单选题】,赵某拥有两处房产,一处原值60万元的房产供自己和家人居住,另一处原值20万元的房产于2008年7月1日出租给王某居住,按市场价每月取得租金收入1200元。赵某当年应缴纳的房产
10、税为()。A.288元B.576元C.840元D.864元【答案】A【解析】应纳房产税120064%288(元),22,六、税收优惠,(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生产、营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如学校、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文化、体育、艺术这些实行全额或差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主要是指居民住房,不分面积多少,一律免征房
11、产税。对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者出租的房产,不属于免税房产,应照章纳税。,23,六、税收优惠,(五)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六)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1.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2.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3.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程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当施工结束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从基建单位接受的次月起照章纳税。,24,【例题单选题】(2007年),
12、某企业2006年2月委托一施工单位新建厂房,9月对建成的厂房办理验收手续,同时接管基建工地上价值100万元的材料棚,一并转入固定资产,原值合计1100万元。该企业所在省规定的房产余值扣除比例为30%。2006年企业该项固定资产应缴纳房产税()万元。【答案】B【解析】本题中9月厂房办理验收手续,10月计算房产税,当年为3个月。2006年应纳房产税1100(1-30%)1.2%3/122.31(万元),25,六、税收优惠,(六)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5.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6.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7.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8
13、.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9.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10.对邮政部门坐落在征税范围内的房产需交房产税,反之,则不交房产税。11.向居民供热并向居民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暂免征收房产税。不包括从事热力生产但不直接向居民供热的企业。12.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对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并按高教系统收费标准收取租金的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26,【例题单选题】(2008年),某供热企业2007年拥有的生产用房原值5000万元,全年取得供热总收入2500万元,其中直接向居民供热的收入800万元。企业所在省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30%,该企业2007年应缴
14、纳房产税()万元。C.42 D.60【答案】B【解析】对于兼营供热的企业,可按向居民供热收取的收入占其生产经营总收入的比例划分征免税界限。房产税 5000(130%)1.2%1700250028.56(万元),27,【例题多选题】(2005年),下列各项中,关于房产税的免税规定表述正确的有()。A.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B.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房产免征房产税C.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免征房产税D.应税房产大修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答案】AC,28,【例题单选题】(2002年),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房产税的是()。A.行政机关所属招待所使用的房产B.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
15、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C.施工期间施工企业在基建工地搭建的临时办公用房D.邮政部门坐落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以外的房产【答案】A【解析】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有免税规定,从事业单位实行自收自支的年度起,免征房产税3年。,29,【例题单选题】(2006年),某企业拥有A,B两栋房产,A栋自用,B栋出租。A,B两栋房产在2005年1月1日时的原值分别为1200万元和1000万元,2005年4月底B栋房产租赁到期。自2005年5月1日起,该企业由A栋搬至B栋办公,同时对A栋房产开始进行大修至年底完工。企业出租B栋房产的月租金为10万元,地方政府确定按房产原值减除20的余值计
16、税。该企业当年应缴纳房产税()万元。【答案】A【解析】10412%+1200(1-20%)1.2%4/12+1000(1-20%)1.2%8/12=4.8+3.84+6.4=15.04万元,30,七、征收管理,(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二)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征收机关,31,(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当月与次月区分,32,【新增内容】,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33,【例题多选题】(2008年),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有()A.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
17、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B.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C.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自生产经营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D.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答案】AD【解析】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34,(二)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征收机关,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18、35,【相关链接】,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一样,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办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房产税的属地性强,在房产所在地缴纳。,36,本节内容总结,1.计税依据、税率(记忆)2.优惠政策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37,第二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法,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本原理二、纳税义务人三、征税范围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税收优惠六、征收管理,38,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本原理,(一)概念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镇土地为征税对象,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二)特点1.征税对象是国有土地;2.征税范围广;3.实行差别幅度税额。,39,二、纳税义务人,城镇
19、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华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及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个人也是纳税人。纳税人通常包括以下几类:(一)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二)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三)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四)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40,【例题多选题】,下列可以成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有()。A.土地使用权人B.土地实际使用人C.土地代管人D.共有土地使用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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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税 城镇 土地 使用 耕地 占用 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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