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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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第一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第二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第三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第四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解除及争议 第五节 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第六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例分析,本章主要内容,1.掌握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类型、特点2.熟悉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版中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关于质量、进度、价款等的相关条款,掌握重要条款应用分析3.熟悉施工分包合同的特点及相关条款,第一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类型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相互
2、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依照施工合同,承包人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施工合同的是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它与其他建设工程合同一样是一种双务合同,在订立时也应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建设时,发包人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承包人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发包人即可能是建设单位,也可以是取得建设项目总承包资格的项目总承包单位。,第一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二、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根据合同计价形式划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1.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最常见的合同种类,适用范围广,如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主要是这一类合同。在这种合同中,承包商仅按照合同规定承担报价的风险,而工程量的风险由业主承担。由于风险分配比较合理,能够适应大多数工程,能调动承包商和业主双方的管理积极性。单价合同允许随工程量变化而调整工程总价,业主和承包商都不存在工程量方面的风险,因此对合同双方都比较公平。另外,在招标前,发包单位无需对工程范围作出完整的、详尽的规定,从而可以缩短招标准备时间,投标人也只需对所列工程内容报出自己的单价,从而缩
4、短投标时间。,第一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3大类)1.单价合同单价合同又可分为固定单价和可调单价等形式。固定单价合同条件下,无论发生哪些影响价格的因素都不对单价进行调整,因而对承包商而言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固定单价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工程量变化幅度不会太大的项目。当采用变动单价合同时,合同双方可以约定一个估计的工程量,当实际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可以对单价进行调整,同时还应该约定如何对单价进行调整;当然也可以约定,当通货膨胀达到一定水平或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时,可以对哪些工程内容的单价进行调整以及如何调整等。因此,承包商的风险就相对较小。,第一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二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2.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以一次包死的总价委托,价格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增减而变化,所以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承担了全部的工程量和价格风险。除了设计有重大变更,一般不允许调整合同价格。但由于承包商承担了全部风险,报价中不可预见风险费用较高。承包商报价的确定必须考虑施工期间物价变化以及工程量变化带来的影响。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合理;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由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定
6、施工计划。,第一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3.成本加酬金合同工程最终合同价格按承包商的实际成本加一定比率的酬金计算。在合同签订时不能确定一个具体的合同价格,只能确定酬金的比率。由于合同价格按承包商的实际成本结算,所以在这类合同中,承包商不承担任何风险,而业主承担了全部的工程量和价格风险,所以承包商在工程中没有成本控制的积极性,常常不仅不愿意压缩成本,相反期望提高成本以提高他自己的工程经济效益。这样贵损害工程的整体效益。通常应用于如下情况:投标阶段依据不准,工程的范围无法界定,无法准确估价,缺少工程的详细说明;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时间特别紧急,
7、要求尽快开工。,第一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1)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根据双方讨论同意的工程规模、估计工期、技术要求、工作性质及复杂性、多涉及的风险等来考虑确定一笔固定数目的报酬金额作为管理费及利润,对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直接成本则实报实销。如果设计变更或增加新项目,当直接费超过原估算成本的一定比例(如10%)时,固定的报酬也要增加。在工程总成本以开始估价不准,可能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可采用此合同形式,有时可分几个阶段谈判付给固定报酬。这种方式虽然不能鼓励承包商降低成本,但为了尽快得到酬金,承包商会尽快缩短工期。有时也可在固定费用之外根据工程质量、工期和节
8、约成本等因素,给承包商另加奖金,以鼓励承包商积极工作。,第一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3.成本加酬金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2)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工程成本中直接费加一定比例的报酬费,报酬部分的比例在签订合同时由双方确定。这种方式的报酬费用总额岁成本加大而增加,不利于缩短工期和降低成本。一般在工程初期很难描述工作范围和性质,或工期紧迫,无法按常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时采用。3)成本加奖金合同奖金是根据报价书中的成本估算指标制定的,在合同中对这个估算指标规定一个底点和顶点,分别为成本估算的60%-75%和110%-135%。承包商在估算指标的顶点以下完成工程则可得到奖金,超过顶点则要对超出部分支
9、付罚款。如果成本在底点之下,则可加大酬金值或酬金百分比。采用这种方式通常规定,当实际成本超过顶点对承包商罚款时,最大罚款限额不超过原先商定的最高酬金额。在招标时,当图纸、规范等准备不充分,不能据以确定合同价格,而仅能制定一个估算指标时刻采用这种方式。,案例分析一:单价合同,某工程总报价为810万元,投标书中混凝土的单价为300元/m3,工程量为1000m3。合价为30000元。分析:(1)由于单价合同是单价优先,实际上承包商混凝土的合价为300000元,所以评标时应将总报价修正。承包商的正确报价为:8100000+(300000-30000)=8370000元(2)而如果实际承包商按图纸完成了
10、1100m3的混凝土量,(由于业主的工作量表是错的,或业主指令增加工程量),则实际混凝土的结算价格为:300*1100=330000元(3)单价的风险由承包商承担,如果承包商将300元/m3误写成30元/m3,则按30元/m3结算,案例分析-总价合同,案例二:某建筑构件厂因上海欧尚杨浦一号项目的钢结构工程与上海某超市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款800万元。工程按期完成,质量合格。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较工程量价格清单少用钢材40吨(价值人民币约80万),在结算时业主以承包商少用钢材为由拒付该部分工程款,虽酿成纠纷。最后处理结果:按合同结算。分析:对于案例二,任何承包
11、商在签订固定总价工程合同后,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节约材料不仅是为了企业自身利益的需要,也是符合包括业主等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其行为是应该鼓励的。如果业主认为承包商报价过高,那也属于签订合同之前的问题,合同一经签订就应该严格履行,不能因为承包商的节约而获利,也不能为自己签约时的过失推卸责任。其按合同支付工程款是理所应当的。,案例分析-总价合同,案例三:中建二局某公司因苏州工业园区商务中心、员工宿舍与总承包单位株式会社熊谷组上海代表处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合同采取固定总价包干,价款为2400万元,工期180天。由于2003年钢材等原材料价格的大幅度上升,加之在投标报价过程
12、中的漏算、少算,在工程完工后结算结果为低于成本价800万元,承包商要求总承包予以补偿,总承包拒绝随酿成纠纷。最后处理结果:按合同结算。分析:对于案例三,则恰恰相反,承包商少算、漏算以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原材料涨价,都是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可能承担的风险。虽然在理论上,有情势变更原则及不可预测因素,但何谓情势变更?变更的幅度与范围等没有统一标准及界线,司法实践中,较难掌握,一般不予考虑。所以,承包商的亏损只能自己承担。,第一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类型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类型选择 1.合同类型选择的依据(1)工程项目的设计深度(2)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3)工程项目
13、准备时间及工期的要求(4)项目的外部环境(5)合同条件的完整程度(6)项目的管理水平和风险,第一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类型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类型选择 2.合同类型选择的方法(1)设计深度与工程项目准备时间成正比关系,随着设计深度的加深,相应的合同类型选择由成本加酬金、单价合同到固定总价合同。(2)工程项目规模。规模小和复杂程度较低,外部环境比较简单,可选择的合同类型较多;工程规模大,复杂程度高,相应的合同类型宜选用单价合同。(3)若合同条件不完善,承包人的项目管理水平较低,项目管理方式比较落后,则采用成本加酬金的合同方式较为合适。(4)当对工程项目的风
14、险和投资概算准确性有特殊要求时,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第一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1.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1.合同内容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虽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只有两方,但其涉及的主体却有许多种。与大多数合同相比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期限长、标的额大,涉及的法律关系则包括劳动关系、保险关系、运输关系等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这就要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尽量详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除了具备合同的一般内容外,还应对安全施工、专利及时使用、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工程分包、不可抗力、工程设计变更、材料设备的供应、运输、验收等内容作出规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除施工企业与发包方的合同
15、关系外,还涉及与劳务人员的劳动关系、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关系、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的买卖关系、与运输企业的运输关系等。所有这些,都决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点。,第一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1.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2.合同监督的严格性(1)对合同主体监督的严格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体一般只能是法人。发包人一般只能是经过批准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的法人,必须具有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落实投资计划,并且应当具备相应的协调能力;承包人则必须具备法人资格,而且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事施工的资质。无营业执照或无承包资质的单位不能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题,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不能越级承包建设工程。(2
16、)对合同订立监督的严格性 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为前提,即使是国家计划投资以外的,以其他方式筹集的投资也要受到当年的贷款规模和批准限额的限制,纳入当年投资规模的平衡,并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还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建设程序的规定。,第一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1.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3.合同管理的经济效益显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得好,可使承包商避免亏本,盈利利润,否则,将要蒙受较大的经济损失。一般对于正常的工程,合同管理的成功与失误对工程经济效益产生的影响之差能达20%的工程造价。,第二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2.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合同
17、法第二百七十三条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一、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具备条件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工程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5)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已经下达。,第二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二、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程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其订立也应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最后,将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确立下来。其订立方式有两种:直接发包和招标发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工程建设的施工都应通过招标投标确定施
18、工企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的施工企业应当与建设单位及时签订合同。依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30天内,中标单位应与建设单位依据招标文件、投标书等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签订合同的必须是中标的施工企业,投标书中已确定的合同条款在签订时不得更改,合同价应与中标价相一致。如果中标施工企业拒绝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则建设单位将不再返还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还可给与一定的行政处罚。,第二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三、合同无效的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
19、,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四)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案例分析-建设工程合同的内涵,背景:商场为了扩大营业范围,购得我市集团公司地皮一块,准备兴建商场分店。商场通过招标投标的形式与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之后,承包人将各种设备、材料运抵工地开始施工。施工过程中,城市规划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来到施工现场,指出该工程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未领取施
20、工规划许可证,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最后,城市规划管理局对发包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处以罚款2万元,勒令停止施工,拆除已修建部分。承包人因此而蒙受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包人给予赔偿。案例评析本案双方当事人之间所订合同属于典型的建设工程合同,归属于施工合同的类别,所以评判双方当事人的权责应依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本案中引起当事人争议并导致损失产生的原因是工程开工前未办理规划许可证,从而导致工程为非法工程,当事人基于此而订立的合同无合法基础,应视为无效合同。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之规定,规划许可证应由建设人,即发包人办理,所以,本案中的过错在于发包方,发包方应当赔偿给承包人造成的先期投入、设备、材
21、料运送费用以及耗用的人工费用等项损失。,案例分析-重大建设工程合同订立条件案例,【案例】某城市拟新建一大型火车站,各有关部门组织成立建设项目法人,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等经市计划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计委、国务院审批并向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申请国家重大建设工程立项。审批过程中,项目法人以公开招标方式与三家中标的一级建筑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由该三家建筑单位共同为车站主体工程承包商,承包形式为一次包干,估算工程总造价18亿元。但合同签订后,国务院计划主管部门公布该工程为国家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批准的投资计划中主体工程部分仅为15亿元。因此,该计划下达后,委托方(项目法人)
22、要求建筑单位修改合同,降低包干造价,建筑单位不同意,委托方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法院认为,双方所签合同标的系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前未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未取得必要批准文件,并违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故认定合同无效,委托人(项目法人)负主要责任,赔偿建筑单位损失若干。,案例分析-重大建设工程合同订立条件案例,【案例评析】本案车站建设项目属2亿元以上大型建设项目,并被列入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应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并按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订立合同,不得任意扩大投资规模。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三条“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本案合
23、同双方在审批过程中签订建筑合同,签订时并未取得有审批权限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缺乏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合同金额也超出国家批准的投资的有关规定,扩大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违反了国家计划,故法院认定合同无效,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其认定是正确的。,第一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1.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按合同约定严格履行。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对施工合同的履行会造成较大的影响。在合同订立时应当明确不可抗力的范围。在施工合同的履行中,应当加强管理,在可能的范围减少或者避开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如爆炸、火灾等有时就是因为管理不善引起的
24、)。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当尽量减少损失。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建设工程施工中的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战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宅,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第一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1.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2.工程分包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
25、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第一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概述,1.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2.工程分包建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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