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纳税人培训地税部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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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办纳税人培训(地税部分),2013年8月,培训内容,2.纳税人权利和义务,3.税务登记,4.发票管理,6.税种简介,1.基本情况介绍,5.申报纳税,7.咨询服务,1.基本情况介绍办税模式。一窗全能。办税服务厅设置“综合服务”一类窗口,将纳税人需要到地税机关办理的所有涉税事项全部纳入“一窗全能”办税服务的范围。按照“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办税模式统一运转。国地税协作。在办税服务厅内设置了国税自助办税机,可直接办理国税业务;并在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内设置了两个“地税业务”窗口。全市通办。自2013年8月1日起全面实行涉税业务“全市通办”工作。“全市通办”的涉税业务包括税务登记、发
2、票管理、申报征收、简易税务行政处罚、完税证明开具、财务报表报送接收、税收咨询辅导七大类。(除征收局)外管证网上申请。2013年1月14日全面上线。通过网上综合业务平台提交网上申请开具外管证,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免填单系统。2013年1月4日上线。纳税人只需要携带发票日常缴销、特殊缴销及代开发票的相关资料无需进行填报相关申请表,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资料或者口述,在核心征管系统进行录入,并打印出纳税人需要缴销或者代开发票的申请详细信息,制交由纳税人核对确认,纳税人确认无误后办结涉税事项。自主办税。在自助办税区我们配备了地税的自助办税机、打印机、国税自助办税机、ARM机。ARM机
3、可以进行政策法规查询、个税完税证明出具外、发票发售功能,实现了纳税人自助领购发票的新突破。大厅里的LED显示屏为纳税人滚动播放税法政策、通知公告等信息。专业化税源管理模式。取消单一的划片管户模式,实施分片与分行业、规模相结合的分类管理。以业务流程为导向,按事设岗、分岗管事,由“管户”向“管事”转变。将一般事务性工作从税源管理部门转入办税服务厅办结,实现“事务性工作前置”。,崂山分局机构设置。办税服务厅 1-16号办税服务窗口:办理申报纳税、税务登记、发票领购、代开发票、外管证开具核销、个人完税证明开具等。纳税辅导室:纳税咨询辅导、退税、减免税备案审批、涉税证明开具、股权变更(网上审批)、资本变
4、动(网上审批)、举报投诉等。税源管理部门 直属局管理一科:海尔集团所属企业、金融业、其他重点企业 直属局管理二科:房地产业、建筑业 税收管理三科:个体经营户、餐饮业、物业公司 税收管理四科:沙子口街道、制造业、交通运输业 税收管理五科:北宅和王哥庄街道、除汽车零售外的批发零售业 税收管理六科:中韩街道、汽车零售业、住宿业和带住宿的餐饮业 纳税评估科:负责区内企业的纳税评估等工作 法规税政科:负责地方税收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等工作 直属征收局综合业务科:负责税源征收管理事项的组织部署,风险识别和应对等工作,2.纳税人权利和义务,3.税务登记3.1.变更税务登记若您已在工商行政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
5、当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您变更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温馨提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违规行为。如果您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请务必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否则您会受到相应的税务行政处罚。,3.2 银行存款帐户帐号报告从事生产、经
6、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其他存款账户之日起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其全部账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七条3.3 扣款协议的签订和维护签约:纳税人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任一联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代扣缴税款、费(基金)协议书(一式三份),授权银行可按税务机关认可的纳税人申报缴纳的各项税款信息,从其账户上直接扣缴税款,同时在协议中应列明纳税人扣税账户的基本信息(包括纳税人申报码、纳税人名称、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盖章生效,纳税人、签约银行各执一份
7、,其余一份由纳税人于两日内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协议中列明的纳税人开户银行全称及账号,在征管系统中进行纳税人银行扣款资格设置,并作为纳税人的档案资料归档保管。维护:纳税人账户变更或注销,要及时与原签约银行办理变更或注销原协议手续,并将新签订的扣税协议及时报送税务机关。依据:青岛市地税局财税库联网系统操作规定及流程,4 发票管理4.1 发票领购申请申请流程:(1)办税服务厅领取发票领购申请表1式2份(以下简称领购申请表)、税控收款机用户注册登记表1式3联(限税控机用户,以下简称注册登记表)、互联网业务开通单(限网络开票用户,以下简称开通单)、网上综合业务平台手机绑定申请(变更)表(
8、网络开票用户绑定手机号)认真详细填写后,经法人代表签字或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加盖公章和发票专用章;(2)将领购申请表、注册登记表、开通单传给所属管理科所进行票种核定,将网上综合业务平台手机绑定申请(变更)表传给办税服务厅窗口进行手机号绑定;(3)将领购申请表、注册登记表、开通单传回办税服务厅,由其依据管理科所核定的发票种类、数量、购票方式等内容进行信息录入;(4)申请人将注册登记表交给税控机公司工作人员(青岛航天信息有限公司,电话400-6180186,培训地址:郑州路1号雁山世纪大厦一楼),预约参加税控业务培训;(5)申请人根据税控机公司安排时间(税控收款机的培训在每周三上午9:00,服务业
9、税控器的培训在每周四上午9:00),参加税控业务培训,购买、安装税控装置,领取税控用户卡、U盘。注:除特殊情况外新办纳税人需开通网络开票。,青地税函201345号 关于正式启用网络发票系统的通知一、网络发票系统适用范围青岛地税网络发票系统适用于使用地税发票的全部纳税人,具体适用范围如下:(一)自2013年4月1日起,对新办月营业额5000元以上符合税控收款机(器)推广范围的纳税人,不再强制要求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器),相关新办纳税人须使用网络发票系统开具发票;(二)原已使用网络发票的广告业、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纳税人继续使用原网络发票系统开具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纳税人继续按国家税务总局
10、相关要求使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开具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三)原使用税控收款机(器)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可继续保留使用税控收款机(器),也可以在使用税控收款机(器)的同时,选择并行使用网络发票系统开具发票;(四)对现有个别使用自有软件信息系统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地税部门将积极创造条件会同相关纳税人进行技术衔接,并将逐步过渡使用网络发票。二、网络发票种类(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网络专用平推二联);(二)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网络专用平推四联);(三)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网络专用卷式一联)。三、运行系统 纳税人开票端:http:/青岛地税网上办税综合业
11、务平台;,温馨提示:(1)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号(2)发票专用章指定由公安部门核准的刻章单位刻制。纳税人凭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单位证明到指定单位刻制。(3)妥善保管领购申请表、注册登记表,首次购买发票时使用。4.2 首次领购发票携带资料:(1)发票领购申请时填写的领购申请表、注册登记表(限于税控收款机用户)、开通单(限于网络开票用户);(2)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1份;(3)发票领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4)单位公章、发票专用章;(5)税控用户卡、U盘;(6)申请使用
12、全国统一发票的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限于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7)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温馨提示:提供证件及资料需用A4纸张复印,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经办人签字。办理流程:(1)领购发票人在办税服务厅递交首次领购发票所需携带资料;(2)办税服务厅核发发票领购簿和发票。4.3 再次领购发票携带资料:(1)税务登记证副本;(2)发票领购簿;(3)经办人身份证;(4)发票使用情况审验及领购申请表1式2份;(5)上期领购的已使用过的发票存根;(6)税控收款机用户需提交税控用户卡、U盘。办理流程:(1)领购发票人在办税
13、服务厅递交再次领购发票所需携带资料;(2)办税服务厅审验缴销旧发票,发售新发票。温馨提示:(1)必须先缴销旧发票后才能领购新发票。(2)每月25日前携带税控用户卡和U盘办理报数手续。,(3)自2012年7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暂停征收税务发票工本费。4.4 发票开具要求(1)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2)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3)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
14、加盖发票专用章。(4)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5)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6)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依据: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温馨提示:(1)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2)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4.5 丢失发票处理(1)发票丢失、被盗:应于发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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