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辅导.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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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辅导,镇赉县国税局税政法制科 代德全,本辅导内容,第三部分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第一部分 小微企业相关的几个含义,第二部分 小微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相关的几个含义,三个误区:一、小微企业就是小型微利企业 二、小微企业可以享受起征点优惠 三、小型微利企业都可以享受企 业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的不同,误区一:小微企业就是小型微利 企业吗?不是,两者是不同的概念1、适用对象不同。2、划分标准不同。,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属于广义上的小微企业,是指所有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认定标准符合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
2、联企业2011300号)所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企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14大行业)特点制定。例如,对于工业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税法上的小型微利企业,只是狭义上的小微企业,特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
3、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可见,小型微利企业是根据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这三项指标来划分的,混业经营,两者区别,1、适用对象不同小型微利企业:适用范围只包括企业。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范围除一般企业外,还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2、划分标准不同小型微利企业:是根据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这三项指标来划分的。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指标包括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小规模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一)从事
4、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非营改增)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三)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四)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提供
5、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起征点税收优惠政策,误区二:小微企业可以享受起征点优惠 并非所有广义上的小微企业都能享受 起征点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 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不适用于一般企业性质的经营实体(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2011年11月1日起我省个体工商户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提高至月销售额(营业额)2万元(不含税);按次纳税的提高至每次(日)销售
6、额(营业额)500元。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财税201471号,误区三,误区三:小型微利企业都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需三个前置条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三个前置条件,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企业要申请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必须符合三个前置条件:一是企业必须从事国家非限制和非禁止行业,二是企业必须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身份规定,三是企业必须建账健制,实行查账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符合规定
7、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并非所有小型微利企业都能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小型微
8、利企业条件,不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优惠,三类企业即使符合相关指标也不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优惠。1.从事属于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2.核定征收所得税企业不能享受小型微利减免税优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3.非居民企业不能享受小型微利减免税优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第二部分,小微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小型微
9、利企业所得税政策汇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汇总,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10、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贯彻落实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确保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预缴所得税的,如上年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在本年度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国税函200844号文件附件1)时,第4行“利润总额”与5%的乘积,暂填入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内。,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汇总,(二)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中,“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资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三)企业在当年首次预缴企业
11、所得税时,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企业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核实后,认定企业上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该企业当年不得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填报纳税申报表。(四)纳税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要根据企业当年有关指标,核实企业当年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企业当年有关指标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已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减免所得税额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补缴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的减免所得税额。,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汇总,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
12、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对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现明确如下: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所得均负有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企业。因此,仅就来源于我国所得负有我国纳税义务的非居民企业,不适用该条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汇总,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扶持中小
13、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请遵照执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汇总,六、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
14、成果,发挥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请遵照执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汇总,七、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
15、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请遵照执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汇总,八、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4号)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16、2011117号)有关规定,现就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上一纳税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资产和从业人数标准,实行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以下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6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9行“实际利润总额”与15%的乘积,暂填入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内。,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汇总,(二)符合条件
17、的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的计算标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第二条规定执行。(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核实后,认定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得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填报纳税申报表。(四)纳税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企业纳税年度是否符合上述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不符合规定条件、已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计算减免企业所得税预缴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
18、起施行。特此公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汇总,九、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一)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请
19、遵照执行。,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为落实国务院扶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34号)规定,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就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均可按照规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按20%征收(以下简称减低税率政策),以及财税201434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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