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广案件中的法条竞合.ppt
《商广案件中的法条竞合.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广案件中的法条竞合.ppt(3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商广案件中的法条竞合,杨 洋,主要内容一、对竞合的解读二、对转致的说明三、法条竞合的处理,一、对竞合的解读,案例一 案情简介:5月21日,江苏牧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羊集团)向某县工商局举报:近几年来,某食品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械公司)在其企业网页、宣传资料中大量复制牧羊集团的机械设备、产品宣传图片进行宣传,严重侵犯了牧羊集团的利益,误导了牧羊集团的客户和一些消费者,使牧羊集团失去应有的商业机会。,经查:机械公司在碟式离心机、油脂工程和淀粉机械等3种宣传画册中使用了“工程技术中心”、“涂装生产线”、“机加工中心”、“真空淬火炉”、“枪钻”和“激光切割机”图片,多处标注“精良制造 国家重
2、点高新技术企业”字样,并就“产品服务”宣称有20个国际销售代理点。实际上,图片中的实物与生产场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荣誉均系牧羊集团所有,当事人就“产品服务”宣称的20个国际销售代理点也为牧羊集团所有。,反法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案例二 某超市购进牌皮鞋进行销售,在 商品标价签上标注的品名却是“花花公子”。促销员向顾客介绍皮鞋时也说是“花花公 子”品牌的皮鞋,向购买者出具的销货票填 写的品名也是“花花公子”。,本案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 品、商品包装
3、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 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 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本案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反法第五条第(二)项: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反法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一)竞合的商业含义 简单讲,“竞合”就是:竞争中求合作,合作中有竞争。,(二)法条竞合 一般来说,刑法意义上的竞合犯有“想象竞合犯”和“
4、法条竞合犯”两种。想象竞合一般是指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想象竞合犯貌似数罪,实为一罪,择一重罪处罚。,法条竞合又称为法规竞合、规范竞合、法律竞合,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两个以上内容有重合或交叉关系的法律条文。法条竞合犯,一般按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选择适用的法条,但法有特别规定的例外。,案例三:某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农资经营户赵某销售的M牌磷酸二铵的外包装袋上标有“北京M肥料有限公司”字样和M注册商标。经鉴定,这批化肥不是北京M肥料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经查,赵某以每吨1800元的价格购进了12吨磷酸二铵,然后用标有“北京M肥料有限公
5、司”字样和M注册商标的包装袋灌装,准备以每吨2100元的价格批发给农资零售商,截至案发时尚未售出。,二、对转致的说明,反致是指法院地国在根据本国冲突规范适用外国法的过程中,接受了该外国的冲突规范的指定,适用本国实体法或第三国实体法的制度。,直接反致又称“一级反致”或“反 致”,指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 案件时,按照本国冲突规范应适 用某一外国法,而该外国法中的 冲突规范和指定此案件应适用法 院地国的实体法,法院据此适用 了本国的实体法。表示为甲乙甲。,转致又称“二级反致”,是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依法院地国冲突的规定,应当适用某外国法,而依该外国冲突规范的规定,须适用第三国法,如果法院地国最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案件 中的 法条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56944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