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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模块九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学习导向,引例,2001年7月17日上午8 时许,上海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船坞工地,由上海电力建筑工程公司等单位承担安装的600 吨170 米龙门起重机的吊装主梁过程中发生倒塌事故,造成36人死亡,3人受伤,经济损失约1亿元,其中直接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模块九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9.1 概 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指为保证建设工程生产安全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目的在于保护劳动者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人民的财产不受到损失,保证建设工程生产任务的顺
2、利进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是指对工程建设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安全进行的管理,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活动中的安全问题所进行的行业管理和从事建设活动的主体对自己建设活动的安全生产所进行的企业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是指对工程建设活动过程中所涉及的安全进行的管理,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活动中的安全问题所进行的行业管理和从事建设活动的主体对自己建设活动的安全生产所进行的企业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从事建设活动的主体所进行的安全生产管理
3、:,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概念,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立法情况,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发布,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建筑法共八章八十五条。,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安全生产法包括七章,共九十九条。,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立法情况,2行政法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令第393号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建
4、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包括八章,共七十一条。,2004年1月7日通过,2004年1月13日起施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包括二十四条。,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立法情况,3行政规章,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三、工程安全管理基本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从事建筑活动主体的职能机构或职能处室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事建筑活动主体的负责人的责任制,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三、工程安全管理基本制度,2群防群治制度,是职工群众进行预防和治理安全的一种制度。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具体体现是群众
5、路线在安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企业进行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要求建筑企业职工在施工中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和行使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三、工程安全管理基本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是对建筑企业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三、工程安全管理基本制度,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上级管理部门或企业自身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制度。通过检查可以发现问题,查出隐患,从而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做到防患于未然,是“预防为主”的具体体现。,三
6、、工程安全管理基本制度,5伤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建筑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制度。,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三、工程安全管理基本制度,6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筑法第七章法律责任中,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由于没有履行职责造成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模块九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9.2 工程安全责任和义务,一、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7、1向施工单位提供资料的责任,2依法履行合同的责任,3提供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任,4不得推销劣质材料设备的责任,5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资料的责任,6对拆除工程进行备案的责任,7办理特殊作业申请批准手续的责任,一、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1向施工单位提供资料的责任,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杂、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一、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2依法履行合同的责任,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一、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3提供安全
8、生产费用的责任,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一、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4不得推销劣质材料设备的责任,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一、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5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资料的责任,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一、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6对拆除工程进行备案的责任,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苛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一、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7办理特殊作业申请批准手续的责任,建筑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1.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审批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审批3.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审批4.爆破作业的审批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况,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1确保安全生产条件,合法经营的责任,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
10、3保证安全生产和安全设施必需的资金投入的责任,4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的责任,5施工单位采取安全措施的责任,6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维护从业人员安全保障的权利,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1确保安全生产条件,合法经营的责任,具备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有负责安全生产的机构和人员;对于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其他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制度;对已经发生的安全事故的处理情况及整改情况。,安全生产条件,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1)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
11、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4)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2)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3)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4)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企
12、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等活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基本要求:,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基本要求:,二、施工单位的安
13、全责任,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4)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包括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3保证安全生产和安全设施必需的资金投入的责任,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保证安全设施所需要的资金保证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培训所需要的资金。保证工伤社会保险所需要
14、的资金,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4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责任,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人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4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责任,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
15、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4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责任,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职工必须接受公司、项目、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三级教育的主要内容,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5施工单位采取安全措施的责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和专项施工方案,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5施工单位采取安全措施的责任,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安全技术交底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应向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结构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之前,项目经
16、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项目经理部应保存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5施工单位采取安全措施的责任,设置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5施工单位采取安全措施的责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
17、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5施工单位采取安全措施的责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施工现场在市区的,周围应当设置遮栏围栏,临街的脚手架也应当设置相应的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人施工现场。,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5施工单位采取安全措施的责任,按照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布置施工现场,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
18、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5施工单位采取安全措施的责任,采取环境防护措施,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5施工单位采取安全措施的责任,采取环境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
19、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5施工单位采取安全措施的责任,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人口处设置明显标志。,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5施工单位采取安全措施的责任,安全防护设备管理措施,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正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
20、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5施工单位采取安全措施的责任,安全防护设备管理措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5施工单位采取安全措施的责任,起重机械设备管理措施,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
21、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5施工单位采取安全措施的责任,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6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维护从业人员安全保障的权利,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义务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作业人员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
22、害,保障作业人员的知情权。,二、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6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维护从业人员安全保障的权利,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作业人员有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拒绝权。当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紧急避险权。,1依法监理的责任,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责任,三、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安全隐患报告的责任,三、工程监理
23、单位的安全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四、其他单位的安全责任,1勘察单位的责任,确保勘察文件的质量,以保证后续工作安全的责任;科学勘察,以保证周边建筑物安全的责任。,四、其他单位的安全责任,2设计单位的责任,科学设计的责任 提出建议的责任承担后果的责任,四、其他单位的安全责任,3机械设备和配件供应单位的责任,向施工单位提供安全可靠的施工机械设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有关机械设备和配件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四、
24、其他单位的安全责任,4出租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单位的安全责任,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四、其他单位的安全责任,5现场安装、拆卸单位的安全责任,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
25、字。,四、其他单位的安全责任,6检验检测机构的安全责任,依法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责任对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隐患报告的责任,模块九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9.3 建设工程重大安全 事故的处理,一、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分类,二、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1事故报告,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0条规定:“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
26、事故”,二、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1事故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二、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1事故报告,重大事故应当逐级上报至国务院,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二、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1事故报告,重大事故应当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
27、小时。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二、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1事故报告,事故报告的内容:(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事故的简要经过;(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二、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2事故现场保护,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二、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2事故现场保护,施工
28、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当组织对现场安全事故的抢救,实行总承包的项目,总承包单位应统一组织事故的抢救工作,要根据事故的情况按应急救援预案或企业有关事故处理的制度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工作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作出标志,绘制事故现场图,并详细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为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供真实的证据。,二、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3重大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
29、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重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二、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3重大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的组成,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二、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3重大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的组成,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
30、故调查组的工作。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二、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3重大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二、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4重大事故的处理,(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4)事
31、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二、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4重大事故的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正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到教育不放过;与事故有关的领导和责任人不受到查处不放过。,二、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4重大事故的处理,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4重大事故的处理,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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