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反间谍工作条例.docx
《重庆市反间谍工作条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市反间谍工作条例.docx(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六届)第9号)重庆市反间谍工作条例已于2023年7月27日经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7月27日重庆市反间谍工作条例(2023年7月27日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反间谍工作,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民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反间谍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反间谍工作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总体国家
2、安全观,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积极防御、依法惩治、标本兼治,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反间谍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研究解决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履行反间谍工作职责,在财政经费、基础建设等方面落实相关保障责任,将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纳入考核。市国家安全机关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反间谍工作。市国家安全机关派出机构在其管辖区域内依法承担反间谍工作职责。网信、台办、保密、国防科工、发展改革、教育、科技、民族宗教、公安、民政
3、、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商务、退役军人事务、外事、邮政管理、文化旅游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依法开展有关工作。第五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承担本单位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反间谍安全防范措施。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反间谍安全防范协作机制。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活动,将反间谍安全防范知识纳入教育、培训、普法宣传内容,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增强全民反间谍安全防范意识和国家安全素养。公务员管理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应当将反间谍安全防范知识纳入公务员、事
4、业单位人员培训内容。教育部门应当将反间谍安全防范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新闻、广播、电视、文化、互联网信息服务等单位,应当为反间谍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提供便利,刊播公益广告、宣教片等宣传资料。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加强对反间谍安全防范宣传教育活动的指导。第七条任何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村(居)民委员会等组织举报的,相关国家机关、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第八条国家安全机关应当畅通12339举报电话、信箱、网络平台等渠道,及时受理涉嫌间谍行为的信息和线索,并接受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履职线索举报。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为举报人保密,保护举报人的人身
5、、财产安全。第九条市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单位性质、所属行业、涉密等级、涉外程度以及是否发生过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事件等因素,依法编制、动态调整本市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名录,并书面告知重点单位。第十条反间谍安全防范重点单位应当采取下列防范措施:(一)建立健全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制度,明确承担反间谍安全防范职责的机构和人员;(二)按照反间谍技术安全防范标准,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落实有关技术安全防范措施;(三)加强对涉密事项、场所、载体、数据、岗位和人员的日常安全防范管理,对涉密人员实行上岗前反间谍安全防范审查,与涉密人员签订安全防范承诺书,对离岗离职人员脱密期内履行反间谍安全防范义务
6、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加强涉外交流合作中的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开展反间谍安全防范行前教育、境外管理和境外返回访谈工作;(五)定期对本单位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六)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采取的反间谍安全防范措施。第十一条驻外机构或者驻外人员的派出单位应当制定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方案,落实情况通报、安全巡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反间谍安全防范措施。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依法给予指导。第十二条驻外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派出单位应当立即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配合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处:(一)可能被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策动、引诱、胁迫、收买;(二)在境外擅离职守、滞
7、留不归;(三)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四)参加间谍组织、敌对组织;(五)其他可能涉嫌间谍行为的情形。第十三条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制定涉密人员出境反间谍安全防范预案,指定专人负责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涉密人员未经审批出境的,所在单位发现后应当立即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并配合国家安全机关进行处理。涉密人员自境外返回后,所在单位开展回访工作,发现可疑情况的,应当立第十四条涉及国家秘密的对外合作项目,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向对方提供的文件、数据、资料、物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重庆市 反间谍 工作条例
![提示](https://www.31ppt.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56733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