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知识简介000002.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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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知识简介,营业税改增值税知识简介,一、现行流转税征收范围设置产生的问题 二、现行“营改增”改革试点的区域三、“营改增”改革试点方案的主要内容四、“营改增”改革的征税办法五、“营改增”试点有关问题解答,一、现行流转税征收范围设置产生的问题,(一)流转税的征收范围设置1、增值税2、消费税3、营业税:,一、现行流转税征收范围设置产生的问题,(二)现行征税范围设置产生的问题1、低征高扣问题比较突出。(如:运费)2、征扣税链条中断不利于税收征管。3、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界定矛盾重重。4、重复征税的问题比较突出。,二、现行“营改增”改革试点的区域:,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财
2、政部国税总局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2012年元月1日开始)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含宁波市)、安徽、福建(含厦门市)、湖北、广东(含深圳市)8个省。,现行“营改增”改革试点的区域:,自2012年8月1日起开始向社会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北京市于2012年9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江苏、安徽省于10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福建、广东省于11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天津、浙江、湖北省于12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三、“营改增”改革试点方案的主要内容,(一)指导思想。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二)基本原
3、则。1.统筹设计、分步实施。2.规范税制、合理负担。3.全面协调、平稳过渡。,三、“营改增”改革试点方案的主要内容,(三)改革试点的行业 试点地区先在交通运输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开展试点,逐步推广至其他行业。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全行业试点。我省自2012年10月1日完成全省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新旧税制的转换。也就是所谓的“1+6”模式,“1”是指交通运输业,“6”是指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等六个领域,三、“营改增”改革试点方案的主要内容,(四)改革试点的主要税制安排。1.税率和征收率。在现行增值税1
4、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其中: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服务贸易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制度,三、“营改增”改革试点方案的主要内容,2.计税方式:对试点的企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低于500万元的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3.计税依据:原则上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对一些存在大量代收转付或代垫资金的行业,其代收代垫金额可予以合理扣除。,三、“营改增”改革试点方案的主要内容,(五)改革试点期间过渡
5、性政策安排。1.税收收入归属。试点期间保持现行财政体制基本稳定,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税款分别入库。因试点产生的财政减收,按现行财政体制由中央和地方分别负担。,三、“营改增”改革试点方案的主要内容,2.税收优惠政策过渡。(1)、试点行业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可以延续(2)、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试点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三、“营改增”改革试点方案的主要内容,3.跨地区税种协调。试点纳税人以机构所在地作为增值税纳税地点,其在异地缴纳的营业税,允许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抵减。非试点纳税
6、人在试点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的,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4.增值税抵扣政策的衔接。现有增值税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四、“营改增”改革的征税办法,(一)纳税义务人和征收范围 1.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1)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以下称应税服务)的试点地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以下简称“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四、“营改增”改革的征税办法,(2)扣缴义务人:向试点地区单
7、位和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境外单位和个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代理人或境内的接受方应对其代扣代缴应税服务的增值税。未与我国政府达成双边运输免税安排的国家和地区的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符合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试点期间扣缴义务人暂按3%的征收率代扣代缴增值税。(出自财税201253号),四、“营改增”改革的征税办法,2、征税范围:交通运输业服务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
8、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性租赁)、鉴证咨询服务。,四、“营改增”改革的征税办法,3、纳税人分类管理(1)纳税人类型:沿用我国现行增值税的管理模式,将试点纳税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划分,以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健全为主要标准,其在计税方法、凭证管理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四、“营改增”改革的征税办法,(2)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A、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B、
9、超过一般纳税人销售额标准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a.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b.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四、“营改增”改革的征税办法,(3)、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特别规定A、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B、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C、试点地区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不需要重新
10、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四、“营改增”改革的征税办法,D、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应税服务销售额和规定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a)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b)试点纳税人年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未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E、本市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的纳税人,其提供应税服务的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四、“营改增”改革的征税办法,(二)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
11、和简易计税方法 1、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即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的计税方法,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2、简易计税方法:,四、“营改增”改革的征税办法,A、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同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B、提供应税服务的一般纳税人部分特定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具体项目包括:(a)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b
12、)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四、“营改增”改革的征税办法,(c)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自试点开始实施之日至2012年12月31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但一经选择,在此期间
13、不得变更计税方法。,四、“营改增”改革的征税办法,(三)、税率和征收率1、适用税率:(A)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B)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C)提供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D)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财税2011 131号)2、征收率:3%,四、“营改增”改革的征税办法,(四)、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中,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四、“营改增
14、”改革的征税办法,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除折扣额。2.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价格明显偏高或偏低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四、“营改增”改革的征税办法,a.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b.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c.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成本利润率本市暂定为10%。,四、“营改增”改革的征税办法,3.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
15、,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4.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四、“营改增”改革的征税办法,5.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a.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b.兼有不同征收率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征收率;c.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
16、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四、“营改增”改革的征税办法,(五)、进项税额1、可抵扣的进项税额A.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的期限:自开票之日起180天内进行认证抵扣)B.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的期限:自报关进口之日起180天内进行抵扣),四、“营改增”改革的征税办法,C.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D.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
1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四、“营改增”改革的征税办法,E.试点纳税人从试点地区取得的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 以后开具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除外),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试点实施之日是指完成新旧税制转换之日。2012.10.1F.接受境外 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以下称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G.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四、“营改增”改革的征税办法,2、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A.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
18、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有形动产租赁。,四、“营改增”改革的征税办法,B.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C.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D.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E.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四、“营
19、改增”改革的征税办法,3、关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管理的几个特殊规定A、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因服务中止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提供应税服务中止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服务中止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提供应税服务中止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服务中止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四、“营改增”改革的征税办法,B、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因发生服务中止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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