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课件】第四章管辖第一节管辖概述.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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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管辖第一节 管辖概述,管辖的原则1、分工合理、明确;2、保证正确处理案件,便于诉讼进行;3、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第二节 立案管辖,一、概念 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是指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等)、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是指被害人或者其他定代理人提出控告和起诉,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二)被告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包括: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
2、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三)公诉转自诉案件 是指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被害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1、贪污贿赂犯罪;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5、对于国家机
3、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 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检 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四、公安机关受理的案件 除法律明确规定由其他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之外,其余的刑事案件均由公安机关管辖。包括:1、交叉案件,分别管辖,以主罪为标准;2、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涉税案件,伪证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行贿罪 案件,非国有银行或金融机构人员受贿案由公安机关管 辖。,五、处理立案管辖的规则(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
4、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2)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犯罪嫌 疑人还犯有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罪行时,应先接受 控告人的控告,并进行必要的调查,然后在人民检察院 提起公诉时,随同公诉案件移送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 合并审理。侦查终结后不提起公诉的,则应直接移送人 民法院处理。(3)人民法院在处理自诉案件过程中,如果发现被告人犯有 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罪行时,则应将新发现的 罪行另案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处理。,第三节 审判管辖,一、级别管辖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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