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考试第十七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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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七章 执业医师法律制度,第一节 概 述 第二节 医师资格考试 第三节 医师执业注册 第四节 医师执业 第五节 医师的考核和培训 第六节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 第七节 法律责任,第一节 概 述,一、执业医师法的概念 执业医师法是调整医师资格考试、执业注册和执业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医师,是指依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或者保健机构(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其社会责任是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所以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1998年6
2、月26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为了贯彻实施执业医师法,卫生部发布了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等配套规章;1999年卫生部成立了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03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我国的执业医师管理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二、执业医师法的调整对象 执业医师法的调整对象是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
3、专业医务人员。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的执业资格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国家对重要岗位专业技术人员执业的准人控制,对提高医师队伍的素质,加强医师岗位管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有着重要作用。,三、执业医师工作的管理 执业医师法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国家对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医师,给予奖励。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可以依法组织和参加医师协会。2002年1月9日,中国医师协会在北京成立。中国医师协会是以注册的执业专业人员(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及单位会员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种性的
4、、依法成立的群众团体。中国医师协会的成立标志着医师管理从行政管理为主向行业自律性管理为主的转变。,第二节 医师资格考试,一、医师资格考试的概念 医师资格,是指国家确认的、准予从事医师职业的资格,是公民从事医师职业必须具备的条件和身份,即从事医师职业所应具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具有法律效力。医师资格考试,是指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执业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是医师执业的准入考试。,二、医师资格考试的种类 我国医师资格考试的种类,包括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两种。考试的类别分为临床医师、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师、口腔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四类。考试方式分
5、为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三、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一)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的;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2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5年的。(二)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条件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三)其他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条件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3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向村民提供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符合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的,也可以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境外人员在中国境内申请医师考试(包括注册、执业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四、医师资格证书的取得 医师资格证书是证明某人具有医师资格的法律文件,必须依法取得。对参加全国统一的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授予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
7、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资格证书。医师资格一经合法取得,就不得非法剥夺。,第三节 医师执业注册,一、医师执业注册的概念 医师执业注册,是指对具备医师资格者进行执业活动的管理。对医师予以注册和注销注册 是世界各国对医师执业进行管理的基本制度。我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二、申请注册(一)注册的组织管理 卫生部负责全国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是医师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二)注册程序 1申请。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均可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师执业注册。拟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
8、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拟在预防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该机构的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拟在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医疗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核发该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2审核。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包括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证书、体检表、身份证、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等;重新申请注册的,还应提交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出具的业务水平考核结果证明。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2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
9、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3注册。经审核合格的,主管部门予以注册,并发给卫生部统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由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三)重新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注册:中止医师执业活动2年以上的;法定的不予注册阶情形消失的。重新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当首先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组织,接受3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依照法律的规定重新申请执业注册。(四)医师执业证书的法律效力 医师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
10、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其执业活动受法律保护。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医师的执业地点,是指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其登记注册的地址。执业类别,是指医师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中哪类执业活动。执业范围,是指医师执业的具体诊疗科目,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牙科、放射科等。根据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其执业范围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在医疗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以妇产科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的,其范围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取得全科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方可申请注册全科医
11、学专业作为执业范围。,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从事执业地点、执业范围以外的执业活动,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超执业地点、范围:对病人实施紧急医疗救护的;临床医师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定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等进行临床转科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医师执业证书是证明医师取得执业许可的法律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毁损。,三、不予注册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因受刑事处罚,自刑
12、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重新申请注册,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或组织考核不合格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四、注销注册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30日内报告注册主管部门,办理注销往册: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受刑事处罚的;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因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中止医师执业活动
13、满2年的;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有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行为的: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注册主管部门对具有上述情形的,应当予以往销往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被注销往册的当事人如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变更注册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以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对因不符合变更注册条件不予变更的,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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