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课件】第二节内资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与申报.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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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节 内资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与申报,本节主要内容,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2、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3、内资企业所得税的核定征收4、征收方法、纳税期限、纳税地点5、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计算公式如下:,收入总额=销售收入+投资收益+投资转让净收入+补贴收入+其他收入扣除项目=销售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投资转让成本+其他扣除项目纳税调整前所得=收入总额合计-扣除项目合计纳税调整后所得=纳税调整前所得+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所得额=纳税调整后所得-以前年度亏损-免税所得+应补税投资收益已缴所得税额-允许
2、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额-加计扣除额,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纳税年度一般为公历年度,即公历月日至月日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个月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纳税人破产清算时,以清算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一)纳税年度,生产、经营收入,即主营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财产转让收入 利息收入 租赁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股息收入 其他收入,减免或返还流转税的税务处理资产评估增值的税务处理 纳税人接受捐赠收入的确认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 债务重组业务的税务处理金融保险企业收入的税务处理电信企业的营业收入的
3、范围,(二)收入总额的确定,特殊规定,成本:销售(营业)成本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损失:各项营业外支出、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捐赠支出不扣除。,企业与关联企业之间进行业务往来时,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纳税人如果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收入及成本、费用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注意,(三)准予扣除的项目,1、利息支出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包括纳税人之间相互拆借的利息支出,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
4、内的部分,准予扣除。建造、购进的固定资产在尚未竣工决算投产前的借款利息,应全部计入该项固定资产原值,不得扣除。纳税人经批准集资的利息支出,凡不高于同期、同类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的部分也允许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纳税人逾期归还银行贷款,向银行支付的加收罚息,不属于行政性罚款,允许在税前扣除。,(四)部分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标准,2、工资、薪金支出,实行“工效挂钩”的企业,工资总额增幅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幅度,准予扣除。饮食服务企业按规定的提成工资,准予扣除。事业单位实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准予扣除。东北地区企业的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提高到每月人均1200元其他地区企业的计税工资的月扣除最高限额为800
5、元/人。个别经济发达地区应在不高于20%的幅度内报财政部审定。,3、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三项经费”的提取和扣除应以计税工资标准为基数:职工工会经费:2%职工福利费:14%职工教育经费:1.5%(个别行业可按2.5%),4、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调整后所得的3%(金融、保险业按1.5%)以内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通过中华文化发展基金对规定的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捐赠额在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的10%以内的部分据实扣除;某些公益性捐赠,允许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全额扣除: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 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 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其中包括新建)的捐赠 向中华健康快车基
6、金会、孙冶方经验科学基金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的捐赠向教育事业的捐赠,调整纳税前所得:将已扣除的捐赠额计入纳税调整前所得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限额=纳税调整后所得规定比率 将纳税调整后所得减去“允许税前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额”,其差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过程,5、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注:代理进出口业务,按代购代销收入的2,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销售(营业)收入净额所属当级扣除比例+当级速算增加数,计算公式,6、各类保险基金、统筹基金和经济补偿,按照国家规定比例上缴的各类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扣除。规定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在住房周
7、转金中开支不足的部分,可在税前扣除。根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可以在税前扣除。,7、财产、运输保险费,纳税人对其财产或运输企业对其运输货物向保险公司投保,而向保险公司交纳的保险费用准予扣除。保险公司的理赔款或未发生意外事故保险公司所给予的奖励都应计入当年计税所得,计算缴纳所得税。按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实扣除。,8、固定资产租赁费,纳税人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其租赁费可按实扣除;融资租赁发生的、以提取的折旧支付的租赁费不得直接扣除,承租方支付的手续费、租赁费中的利息支出可在支付
8、时直接扣除。,9、坏账准备金、呆账准备金,按规定提取的坏账准备金(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不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准予在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时扣除。不建立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其发生坏账损失,经税务机关核定后,按当期实际发生数额扣除;呆账准备金仅限于金融、保险企业,按年初放款余额的,实行差额提取,在税前扣除,注意,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金以及国家税法规定可提取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不得扣除。,10、管理费,总机构管理费:一般不得超过总收入的;工商管理费。私营企业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规定上交的工商管理费,准予扣除。保险企业开
9、展业务支付的代理手续费,可在不超过当年企业全部实收保费收入8%的范围内据实扣除。,11、资产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的损失,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时,应扣除变价收入、可收回金额以及责任和保险赔款后,确认为财产损失。可收回金额由中介机构评估确定。未经中介机构评估的,固定资产和长期投资一律暂定为账面余额的5%;存货为账面价值的1%。各项财产损失,应在损失发生当年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企业申报扣除各项资产损失时,均应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12、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由其提供清查盘存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
10、核后,准予扣除。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一起税前扣除。除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的企业外,其他企业直接借出的款项,由于债务人破产、关闭、死亡等原因无法收回的,一律不得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进行扣除;委托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的企业借出的款项,由于债务人破产、关闭、死亡等原因无法收回的,准予在税前进行扣除。,13、汇兑损益,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外国货币存、借和以外国货币结算的往来款项增减变动时,由于汇率变化而与记账本位币折合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所得或在当期扣除。,14、广告费,除特殊行业外,不超过销售收入的;食品、日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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