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课件】第二章国际贸易术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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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 国际贸易术语,教学目的、要求:,1、了解国际贸易术语的含义与发展;掌握贸易术语的概念和含义;2、了解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3、理解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1种术语的含义、买卖双方责任划分及注意问题。4、掌握6种主要的贸易术语FOB、CFR、CIF、FCA、CPT、CIP。,本章重点,贸易术语的含义,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常用贸易术语,本章难点,六种常用贸易术语,六种常用贸易术语的比较,第一节 贸易术语的概念及其国际贸易惯例,一、贸易术语的概念,也称为价格条件、价格术语,属于国际贸易惯例的范畴,它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产生的,以简短的概念或外文字母缩写的形式出现,表示商
2、品的价格构成,说明货物交接过程中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费用与风险划分等方面的内容的专门用语,具有规范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作用。,例:FOB“free on board”,二、贸易术语的作用,简化交易内容,节省时间和交易费用,加速交易进程。,表示商品价格的构成,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成本和价格,确定交货条件,有利于买卖双方解决履约中的争议,三、国际贸易术语涵盖的内容:()卖方何时完成交货()货物风险何时转移给买方()责任、费用如何划分:哪方负责办理运输、保险及通关手续,相关费用由谁支付。(4)应交接那些单据.(5)表明了价格构成:成本、运费、保险费。,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1932年华沙-牛
3、津规则,CIF买卖合同的统一规则,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 2000)13种术语,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6种,对CIF术语进行统一解释,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内容介绍,2000通则是当今世界上包括内容最多、适用范围最广、影响最大的国际惯例。它对13种贸易术语进行了解释,并将其分为四组。即:E组(1)F组(3)C组(4)D组(5),EXW,FOB、FAS、FCA,CFR、CIF、CPT、CIP,DAF、DES、DEQ、DDU、DDP,INCOTERMS 2010的主要变化,2010年9月27日,国际商会在巴黎召开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全球发布会,
4、正式推出其刚刚完成修订Incoterms 2010。这标志着被经贸界使用了近十年的Incoterms即将被新版本所取代。新版本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Incoterms 2010 与Incoterms 2000 的关系,虽然Incoterms 2010 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是Incoterms2010实施之后并非Incoterms 2000就自动作废。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国际贸易惯例在适用的时间效力上并不存在“新法取代旧法”的说法,即2010实施之后并非2000就自动废止,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Incote
5、rms 2000甚至Incoterms 1990。,Incoterms 2010主要变化,INCOTERMS2000将贸易术语按照开头字母划分为E、F、C、D,且卖方对买方的责任大小依次排列。修订后整合为11种贸易术语,且按照所使用的运输方式划分为两大类:(1)、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七种术语(EXW、FCA、CPT、CIP、DAT、DAP、DDP)(2)、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四种(FAS、FOB、CFR、CIF),一、术语结构发生变化,2、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DAF、DES、DEQ,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术语。3、新增加两种D组
6、贸易术语,即DAT(Delivered At Terminal)指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它取代了DEQ 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它取代了DAF、DES、DDU。4、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不变。,INCOTERMS2000针对传统的适用于水 上运输的术语,FOB、CFR、CIF均强调卖方承担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买方承担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INCOTERMS2010为了与这三种术语所涉及的风险、费用以及“ON BOARDA”术语相对称,不再强调“船舷”的界限,只强调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开
7、始起的一切风险。,二、“船舷”的变化,由以前适用于货物跨国界传递的国际销售合同改为”适用于国内和国际贸易的术语通则“,三、买卖双方义务的表达发生变化(P19),四、贸易术语适用范围的变化,EXW和FAS术语讲解,1、基本含义 EXW-EX works,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理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或将货物装上任何运输工具。,2、适用范围:各种运输方式3、交货地点:商品的产地或所在地4、用法:EXW 工厂/仓库,买卖双方的基本义务,卖方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给买方2、承担货交买方之前一切风险3、通知买方交
8、货的时间和地点4、提供相应单据,买方1、承担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2、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货物的出口、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文件3、负责货物从交货地到目的地的运输4、通知卖方在有效期内提货的时间。,装运的规定 卖方无需负责货物的运输。若买方需要卖方将货物装上其指定的运输工,并需要卖方承担有关的风险及费用,则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进出口通关的规定 进出口通关的工作均由买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若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完成出口通关工作。则不宜采用EXW 术语。货物的“特定化”及风险的提前转移,使用EXW术语应注意的问题,在货物包装上刷唛头,打上适当的标记,向买方发出通知。表明该货物已被划归于
9、本合同下,与其他货物清楚地分开。,交货地点的确定 目前,EXW术语在实际业务中的含义远远超过了2010通则的规定。形成了以工厂所在地交货为中心的一整套做法,包括卡车、火车、及驳船运输等多种运输工具,充分适应了国内贸易的复杂性。,2010通则规定,EXW的交货地点一般在商品的产地或所在地,包括工厂、农场、矿山、其他生产地或仓库。,关于货物检验的义务及费用的负担 因为装船前检验是为了买方的利益,所以惯例规定检验费用由买方负担。不管它是否属于出口国的法定检验的范畴。,货物检验是指装船前检验-在某些国家,当需要申请进口许可证或申请外汇以购买进口产品时,政府当局往往要求进行 装船前检验,以确保该货物与合
10、同的规定相符。,关于包装的规定 EXW术语下,如果合同没有特别规定,卖方只需提供正常运输方式所要求的包装。如散装货一般用袋装即可,其他货物无需特别包装。但是,若买方在合同中规定卖方必须提供适合出口的包装,则卖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行事。EXW术语在国内贸易中的应用,卖方,出口商,进口商,EXW,FOB/CFR,FAS:Free Alongside ship(.named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船边交货注:“船边”指载货船舶装卸设备的吊货机或岸上装卸索具可触及的范围。若载货船舶因为码头原因不能靠岸,则卖方应负负责用驳船把货物运至船边。并承担驳船费用。仍在船边交货。适用范围:水上运输
11、,FAS 术语讲解,买卖双方基本义务,卖方1、负责将货物交到指定的装运港买方所指派的船边。2、承担货物在指定地点交到买方船边为止的风险和费用。3、负责办理货物的出口手续,承担出口清关的费用。,买方1、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支付货款。2、承担货物在指定地点交由船边为止的风险和费用。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的证件,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海关手续,支付关税及有关费用,使用FAS术语需注意问题:,1、更改交货条件的问题 当装货港口拥挤或大船无法靠近时,卖方征得买方同意可将交货条件改为“驳船上交货”。则卖方的责任仅在货物越过驳船船舷时为止。驳船费用及其风险可由买方承担。
12、2、风险提前转移问题 若买方没有及时向卖方发出关于装运船舶、装运地、及交货时间等通知,或所指定的船舶没有按时抵达装运港,或无法完成装货或提前停止装货时。在货物特定化后风险和费用可提前转移。,3、不同国际贸易惯例对FAS术语规定的差异 2010通则与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修订本对FAS术语的规定有较大的差别。按1990年修订本的解释,FAS-Free along Side,指货交各种运输工具的旁边,包括陆运在内均适用。因此,在与美洲国家贸易使用FAS术语成交时,后面一定要加上“vessel”字样。,第三节 常用的六大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有以下六个,分为两组来介绍:,FOB,CF
13、R,CIF,CIP,CPT,FCA,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适用范围,价格主要构成,海运和内河运输,出口商品成本,一、术语介绍,FOB+指定装运港(装运港船上交货),买卖双方基本责任,基本责任,卖方,买方,交货至买方指派船上,通知买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前一切风险和费用,办理出口手续,提供相应单据,安排船只接货,支付运费,通知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后一切风险和费用,办理进口手续,支付货款,使用FOB术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风险划分点变更的问题 2000通则中FOB术语下风险划分点:货物在指定装运港指定的船只“越过船舷”为界。2010通则中FOB术语下
14、风险划分点:货物”装到船上”为界。,风险划分点变更问题同样适用于CFR和CIF,2、FOB合同下的保险事宜,FOB术语下下谁会给货物办理保险,一般情况下,为了保证货物安全,会投保仓至仓“条款的一切险,但这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会对货物的损失进行赔偿。,?对此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赔偿(P27),若买方租船有困难,委托卖方代为租船,在此情况下,卖方可以接受。但卖方租船属于代办性质,其费用和风险均由买方承担。即运费和手续费仍由买方单独支付,而且,如果卖方在租船订舱方面发生问题,其后果由买方负担。,3、正确理解派船与装运的关系 FOB术语下,买方的派船义务和卖方的装运义务之间存在着依存关系。
15、买方派船义务的履行是卖方履行装运义务的前提条件。为避免在实际操作上的脱节,导致货等船或船等货的问题,需要双方买卖双方对有关派船和装运的细节问题认真协商,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相关案例:我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鸡。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托我方代为租船,有关费用由买方负担。为了方便合同履行,我方接受了对方的要求。但时至装运期我方在规定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仍未装船,买方因销售季节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期租船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销合同。试问:我方应如何处理。,分析:我方应拒绝买方撤销合同的无理要 求。按FOB条件成交的合同,按常
16、规由买方负责租船定舱。卖方可以接受买方的委托代为租船定舱,但卖方不承担租不到船的责任。就本案例来讲,因卖方代为租船没有租到,买方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卖方不承担因自己租不到船而延误装运的责任,买方也不能因此要求撤销合同。,FOB术语下风险提前转移的情况,在约定的时间,买方拟派的船未到导致码头仓储费或货物停留造成的损失,船虽已到港,但停靠码头时要排队,只约定装运期,未约定买方何时派船到装运港,过了装运期船才到,则在 装运期届满时,买方按时派船,但因种种原因不能装货上船或提前结束装船,船按时到港,但由于买方未给卖方留出足够的时间装运货物,导致买方未能及时装船。,4、卖方需慎重履行交货与交单义务
17、FOB 术语下,卖方不仅要提交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而且要提交符合合同规定的单据,包括商业发票、检验证书、运输单据、海运提单或同等效力的电子单证。,5、FOB术语下提单托运人的规定 从托运人的定义来看,在FOB 术语下,买方和卖方都可以作为托运人。但在提单上,最好以卖方为托运人。防止买方与承运人串通,在未付清货款的情况下,以托运人的身份将货物提走。(相关案例P29),A、本人或委托他人以本人的名义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B、本人或委托他人以本人的名义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人。,4、不同国际贸易惯例对FOB术语解释的差异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
18、FOB的解释与运用,同2010通则的解释与运用有明显的差异,这主要表现在下列几方面:1美国惯例把FOB笼统地解释为在某处某种运输工具上交货,其适用范围很广,只有第五种FOB Vessel与2000通则中的FOB基本相近,但必须在FOB后面加上“Vessel”字样,才能表示装运港船上交货。因此,在同,美国、加拿大等国的商人按FOB订立合同时,除必须标明装运港名称外,还必须在FOB后加上“船舶”(Vessel)字样,否则,卖方不负责将货物运到港口并交到船上。2在费用负担上,规定买方要负责办理申领许可证和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费用以及出口税和因出口而产生的其他费用。只有当买方自行办理有困难时,卖方可以协
19、助,但其费用和风险仍由买方承担。,7、FOB合同的风险防范A、对货运代理公司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或要求买方配合让境外货运代理公司出具担保。B、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方派船到港装货的时间或期限,以及如果延迟或不能指定船只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和风险责任均由买方承担。C、采用非信用证支付方式时,卖方应在当地投保卖方利益险。,8、关于装货费用的负担。按FOB的含义看,卖方要负责货物装上船之前的一切费用,但由于该术语历史悠久,各个国家和地区在使用时对“装船”的概念没有统一解释。而在装船作业的过程中涉及到各项具体的费用,如将货物运到船边的费用,吊装上船的费用,理舱、平舱的费用等究竟由谁负担,各国的习惯做法也不完全一
20、致。尤其是在程租船运输中,如果船方不愿意负担装船费用,为了说明装船费用的划分问题,买卖双方往往在FOB后加列附加条件,用来说明装船费用由谁负担,称为FOB贸易术语的变形。共有五种:,FOB班轮条件(FOB Liner Terms)这一变形是指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处理,班轮的特点之一是管装管卸,即装卸费用由船公司承担,而FOB由买方租船订舱。所以,采用这一变形,装船费由买方承担,卖方不负担装船的有关费用。FOB吊钩下交货(FOB Under Tackle)这一变形是指卖方负担费用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而吊装入舱及其他费用,概由买方负担。,(FOB理舱费在内(FOB Stowed
21、)这一变形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理舱费是指货物入舱后进行安置和整理的费用。FOB平舱费在内(FOB Trimmed)这一变形是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承担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平舱费是指对装入船舱的散装货物进行平整所需的费用。FOB包括理舱、平舱(FOB Stowed and Trimmed)这是前两项的综合,指由卖方承担包括理舱费和平舱费在内的各项装船费用。,注:FOB 的变形只是为了表明装船费用由谁负担问题而产生的,并不改变FOB的交货地点及风险划分的界限。,(二)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适用范围,价格主
22、要构成,海运和内河运输,出口商品成本+主运费,买卖双方基本义务,卖方1、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装上船,及时通知买方2、安排运输,支付至目的港运费3、承担货物在装运港交到船上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4、办理出口清关手续5、提供相应单据,买方1、支付货款2、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后的一切风险和额外费用3、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进口清关手续。4、按合同规定接收货物,接受运输单据。,使用CFR术语应注意问题:1、装船通知的重要性 CFR术语规定由卖方负责运输,买方负责办理保险,故卖方在货物装船后,必须立即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办理保险。如果由于卖方没有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使买方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运输保险,货物
23、在海运途中的风险将由卖方承担。尽管在FOB和CIF条件下卖方装船后应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但在CFR术语下的装船通知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2、关于预约保险的问题 在实际业务中,有些卖方提出采用CIF条件,但买方与保险公司订有长期的预约保险合同,可以享受较低的保险费率,或者进口国为扶植本国的保险业规定进口商须在本国投保海上货运保险,在此类情况下,经常会考虑采用CFR条件成交。,3、卸货费用负担问题 在CFR术语下,规定卖方负责将货物装上船,但货到目的港以后,卸货费用由谁负担,并没有明确规定,为了明确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产生了CFR术语的变形。,关于卸货费用的负担,CFR Liner Terms(班
24、轮条件),CFR EX Tackle(吊钩下交货),CFR Landed(卸到岸上),CFR EX SHIPS HOLD(舱底交货),注:CFR的变形只为明确卸货费用而设,并不改变交货地点以及风险划分的界限,4、慎用CFR术语,对进口商而言,最好避免使用CFR(CIF)术语,最好使用FOB术语。理由:减少出口商与船方勾结共同欺诈进口商的可能,如出口商与船方勾结共同欺诈进口商的可能,如出口商与船方勾结,使用不适航的船舶运输货物、伪造单据、发假通知,然后再通知进口商出事,实际货物可能并没有装运或人为凿船,以致造成进口商或保险人损失。因此,若不得不使用CFR术语时,进口商必须在合同中对船级、船龄、等
25、加以特别规定。,(三)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加运费(指定目的港),适用范围,价格主要构成,海运和内河运输,出口商品成本+主运费+保险费,买卖双方基本责任,卖方1、安排运输,支付至目的港运费,及时通知买方。2、承担货物在装运港交到自己安排的船只上之前的一切风险3、办理保险,支付保费4、办理出口清关手续5、提供相应单据,买方1、承担货物在装运港交到卖方安排的船只上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2、负责装船后装运港到目的港通常运费、保费以外费用。3、办理进口清关手续4、接收货物,支付货款。,1、关于租船订舱问题 根据2010通则规定:“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按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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