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计付标准》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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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金”如何支付?,何为“三金”?,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代通知金,案例,张某于2003年10月入职某公司,任职高代,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基本工资1900元,奖金1300元,住宿津贴200元,伙食津贴360元。09年5月,某公司因张某不胜任工作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张某被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为3500,平均实得工资为(即扣除税/费)3000元,张某09年4月请了10天假,工资实发2600元,当地职工月均工资为1200元。那么,张某可否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其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代通知金应怎样计算?,?,相关法律链接,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8-1-1实施二、中
2、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简称条例 2008-9-18实施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简称办法 1995-1-1实施,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为“用人单位有过错”,误解一,如: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但由用人单位提出。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和新安排的工 作;3、劳动者经两次不能胜任工作的;4、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原合同无法履行且不能就变更合 同达成一致的。5、经济性裁员。,经济补偿金,6、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迫使劳动者离职的。-含: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违约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情况)7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8、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导致损害劳动者权益。9、用人单位欺诈致劳动合同无效。10、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正解:劳动合同的解除“非因劳动者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均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案例解析(一),某公司是否需支付给张某经济补偿金?,支付?Why?,-如果经两次不胜任工作,公司解除张某虽无过错(因是张某不胜任工作),但依法还是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不支付?Why?,经济补偿金,新法: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 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旧法:劳动者每干满一年补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无论差多少天,均按一年算。新法: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
4、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 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 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旧法:只有在双方协商一致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这现两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才受12个月封顶的限制。,误解二,经济补偿金的计付年限为“每干满一年补1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经济补偿金,应得工资OR实得工资区别:是税费前还是税费后?税:个人所得税 费:社会保险/公积金/住宿费/伙食费正解: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误解三,作为经济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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