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行政法学》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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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法学3学分PPT曾刚,行政法是什么,第一讲,本讲主要内容,一、行政法的性质及涵义二、行政法产生的条件、功能和特点三、行政法的调整对象,一、行政法的性质及涵义,要了解行政法,必先了解“行政”和“法”以及两者的关联。行政法的特点在于行政与法的联系。这种联系的关键之处在行政权。因此,我们学习的过程依次是:行政行政权行政法。,(一)行政法中的“行政”是什么,行政是指管理、执行和实施。私行政(亨利福特:流水线作业)行政 国家行政(交通管制)公行政 社会公共行政(颁发学位证书),区分公行政与私行政是本知识点的核心。关键问题在于公行政与私行政的区分标准是行政活动的目的。但凡追求公共利益或者基本目的是追求
2、公共利益的行政活动都是公行政;反之,追求私人利益或者主要是在追求私人利益的行政活动是私行政。注意:行政活动的主体不是区分两者的标尺。国家机关也会从事私行政,非国家机关也有可能实施公行政。,行政法中的“行政”只包括公行政,不包括私行政。问题:为什么私行政不受关注?不在行政法的调控范围之内?解答这个问题在行政权。,(二)行政权,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特定的社会组织进行行政活动,包括管理公共事务和为社会成员提供公共服务的国家权力。行政权的特点:作为一种国家权力,行政权往往具有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强制性;行政权一般具有极强的权威性;行政权一般具有独占性(或者说排他性)。,行政权与公行政,从行政权的概念中可
3、以看出,行政权是与公行政联系在一起的。即,行政权是提供给公行政的,不是提供给私行政的。问题:为什么行政权不提供给私行政?解答:行政权是一种国家权力,是由特定的政权提供的。后者存在的基础与合法性的来源正是追求并实现公共利益。,(三)行政法,前文提要:公行政与行政权、行政法三者紧密相联。私行政被排除在这个圈子之外。行政权是公行政、行政权、行政法这个圈子中的核心因素。,孙志刚案,2003年3月17日,27岁的中国公民孙志刚在广州的大街上行走时,突然被收容了。事情发生在当晚10点,喜欢上网的孙志刚离开与朋友合租的住房,准备到附近一家网吧去玩。孙志刚是广州达奇服装公司的一名平面设计师,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
4、。从深圳跳槽进入达奇公司,当时处于试用期,月薪2000元。走到天河区黄村大街上时,孙志刚突然被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公安分局黄村街派出所的警察拦住了去路。由于身上没有带任何证件,孙志刚被带到了黄村街派出所。,当天晚上,孙志刚的两位朋友舒某某、杨某某曾来到派出所,说明孙有身份证和工作单位,提出为其补办暂住证,并予以保领,但均被以“没有进行核实必要”的理由予以拒绝。次日(3月18日)凌晨2时左右,孙志刚被送到天河公安分局收容待遣所。事实是孙本人有正常住所,有合法工作,有合法的身份证件,并不符合收容条件。3月20日,孙志刚被发现在一家收治收容人员的医院死亡。官方最早坚持他是正常因病死亡,但在南方都市报记
5、者陈峰调查後,发现他是被毒打致死。後官方不得不重新进行调查,最后公布的结果是孙是在医院中被护工和同房病人殴打致死。,墓志铭,在孙志刚的墓碑上,有这样两段话:“逝者已逝,众恶徒已正法,然天下居庙堂者与处江湖者,当以此为鉴,牢记生命之重,人权之重,民主之重,法治之重,无使天下善良百姓,徒为鱼肉。”“人之死,有轻于鸿毛者,亦有重于泰山者,志刚君生前亦有大志,不想竟以生命之代价,换取恶法之终结,其死虽难言为舍身取义,然于国于民于法,均可比重于泰山。”,麻旦旦案件,2001年元月8日晚8时左右,陕西省泾阳县龙泉乡蒋路派出所的干警王海涛和该派出所的聘用司机胡安定来到麻旦旦姐姐家的理发店。麻旦旦当时在看电视
6、。两人突然进门,在得知她就是麻旦旦后,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把她带到派出所。派出所要求麻承认有卖淫行为。麻旦旦拒绝指控后,受到威胁、恫吓、猥亵、殴打并被背铐在篮球架杆上,长达23小时之久。1月9日,泾阳县公安局出具了一分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该裁决书以“嫖娼”为由决定对麻旦旦拘留15天。少女麻旦旦在裁决书中被写成了“男”,时间竟写成一个月后的2月9日。,为证明清白,麻旦旦自己去医院做了检查,证明自己还是处女。2月9日,咸阳市公安局有关人员将麻旦旦带到医院,医院再次证明麻旦旦是处女,咸阳市公安局遂撤销了泾阳县公安局的错误裁决。,评价,社会进步的最重要标志之一,就是人的尊严不容侵犯。我们惊诧于受
7、害人维护自身尊严之艰难,我们更惊诧于她作为人的尊严如今竟然是建立在那么脆弱的东西之上。少数基层执法者们,出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把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力当成了为所欲为的工具。,总结,行政权最根本的天性就是侵略性、扩张性。历史学家Bernard Bailyn说,权力象癌细胞,具有贪得无厌地越界侵蚀和残忍杀戮之本性。个人自由是权力的天然猎物。权力本身并不是罪恶,但它是危险的。当权者的兴趣往往在于扩充自己的权力。这很自然,但也很危险可怕。今天,我们都承认,人对权力的引诱和吸引,是没有抵抗力的。正因如此,要保障个人自由,仅仅基于对官员们的良好愿望和做人良心的信任,是不现实的。,行政法的基本性质,控制行政权力
8、是行政法最基本的性质。如果一个国家的行政法不是以制约行政权为根本目的或者根本目的之一,那么,这个所谓的“行政法”充其量不过是个山寨版。制约行政权正是行政法得以存在、得以证明其具有存在价值的根本特征。,行政法产生的条件,一、必须存在现代意义上的宪法与宪政。这是最基本的条件。原因:人类历史上,只有现代意义上的宪法与宪政才是真正地以制约权力、保障人权为基本追求的。因此,至少在17世纪以前,行政法不可能存在。,二、必须有大规模的行政权出现并被授予给行政机关。原因:如果没有大量的行政权出现,控制行政权力就显得没有足够的价值,至少,行政法作为一个单独的部门法出现就不能得到足够的重视。时间:全球范围内的行政
9、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是在20世纪初正式登上历史舞台的。,新的发展行政法性质的扩充,恶劣的天气2011年,山东大旱。目前,山东省气象已达特大干旱等级,为60年一遇,部分地区已达200年一遇,旱情持续加剧。目前,山东省有2899万亩冬小麦受旱,约占全省小麦播种面积的53%,其中重旱483万亩。缺乏水浇条件的地块以及山岭薄地等局部地块,旱象更加严重,约有6000亩小麦出现死苗现象,约有32万人、13万头大牲畜临时饮水困难。,应对截至目前,山东省共安排抗旱投入7.28亿元,投入抗旱水源近30亿方,及时采取一系列抗旱措施帮助农民抢农时、抗大旱、保春耕。例如菏泽,抗旱已作为当前工作的头等大事,在全市统筹
10、一亿元专项资金用作抗旱经费。截至月日,菏泽市已引送黄河水亿立方米,灌溉农田多万亩。,“发动机”功能的抬头如果从传统行政法的性质着眼,行政法类似于“压力闸”,负责限制行政权施与公民的各种压力。现实中,大规模社会问题出现时,被压制的行政权反而成为应对武器。因此,单纯的限制行政权至少是不全面的。行政法也应作为行政权的“发动机”,促使行政权多做好事。,行政法的特点,公益优先性 公共利益优先于个人利益。这里指的是行政法律规范在制定的时候应当充分考虑公共利益。要注意两个问题:第一,公益优先性并不意味着完全不考虑个人利益;第二,公益优先限于制定法律规范阶段,在执法和司法的过程中,应当完全依照法律的规定,不能
11、为了公共利益而违法侵犯个人利益。,主体优越性 主体优越性是相对于民法而言的。民法强调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与财产关系。,程序性规范和实体性规范的一体性 区别于民事、刑事法律领域。往往一部单行法律规范中既有实体性内容,也有程序性规定,甚至同一个法条中既有实体性内容,也有程序性规定。,没有统一的法典 行政法规范散见于数以十万计的各种法律规范中。全世界没有哪一个国家成功地制定并贯彻实施了统一的行政法典,中国也不例外。这个特点在行政法的渊源部分会有更详细的体现。,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管理关系(外部管理关系和内部管理关系。前者一般能进入司法救济程序,后者一般不能。)行政监督关系(注意监督者和被监督者的
12、身份)行政救济关系(主要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信访),1996年初,北大无线电电子学系刘燕文的博士论文通过答辩和系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批后,报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北大认为赞成未过半数,决定不授予刘燕文博士学位,只授予其博士结业证。刘燕文不服提起诉讼。,结论,只有部分内部管理关系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对公民权利产生重大影响的内部管理关系也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对公民权利没有产生重大影响的内部管理关系不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行政法的渊源,第二讲,本讲主要内容,中国行政法渊源的种类中国行政法渊源的效力等级,何为行政法的渊源,法律语言中,法的渊源指的是法的效力的来源。一般认为,法的效力
13、来源于各种法律规范,所以,法的渊源指的是生效的各种法律规范。行政法的渊源是组成行政法这个部门法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渊源的种类,中国行政法主要的渊源包括以下一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法律解释,宪法,但凡加上书名号,如宪法,指的是宪法典,具体来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单指这一部法律规范。不加书名号,指的则是一系列相关法律规范的总称。这里,宪法作为行政法的渊源指的是一系列宪法性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宪法、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等法律规范。,法律,一、涵义 法学上的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泛指所有法律规范。这里说的法律指的是狭义的法律,特指全国
14、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规范。,二、范围(一)单行行政法律专门规定行政法律问题的法律,例如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二)其他法律中的行政法规范即散见于其他各种法律中的行政法规范例如,民法通则第26条:“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行政法规,一、涵义特指国务院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法律规范。二、制定程序立项(提案)起草听取意见审查决定公布和生效解释备案与审查清理与汇编 决定: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者由国务院审批。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施行。公布和生效:总理签署后公布于国务院公报和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
15、报纸上。,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都是地方性法规这一类别的。区别:后两者是民族自治地方的有权机关依法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前者不涉及民族自治的问题。,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省级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省会城市人民代表大会;经济特区市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分为两种: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行(央行)、署(审计署)以及具有对外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如海关总署)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行政规章。,地方规章的制定主体:省级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会城市人民政府;经济特区市人民政府;国
16、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行政规章的程序,基本程序与行政法规的程序相同。关键的步骤仍是决定,公布和生效这两项。部门规章由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由本部门首长签署。签署后公布于国务院公报、部门公报和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地方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省长、自治区主席或市长签署。公布于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法律解释,法律解释在中国,主要分为立法解释、适用解释和司法解释。在行政法渊源的学习中,主要学习司法解释,并且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各类司法解释。,习题,下列何项属于行政法规A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1957年8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17、务委员会第78次会议批准,1957年8月3日国务院公布施行)B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1994年9月2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通过,1994年10月9日国务院发布)C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农业部制定,1993年9月17日国务院批准,1993年10月5日农业部发布)D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减免进口税收问题的通知(1994年4月19日),从中国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名称特点来划分,主要有条例、规定和办法3种。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称“条例”;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部分的规定,称“规定”;某一项行政工作作比较具体的规定,称“办法”。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18、不能称“条例”。,行政法渊源的效力等级,一、一般规则宪法效力等级最高,法律的效力等级排名第二,仅次于宪法,行政法规的效力等级排名第三,地方性法规的效力等级排名第四,行政规章的效力等级排名第五。规则内容:效力等级排名靠后的即效力较弱,不能与排名靠前的相抵触。如有抵触,无效。,二、特殊规则,(一)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 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之间的效力等级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只有冲突解决规则: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之间就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适用地方性法规,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二)地方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一般来说,地方规
19、章的效力等级次于地方性法规。这种说法的前提是,特定地方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是由同一个级别的地方人民政府和地方人大制定的。如果是不同级别的机关制定的,那么,首先看级别,级别高的,效力强。例如江苏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规章效力高于南京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三)涉及经济特区的地方性法规 一般说来,省级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同省市级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但是,经济特区市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的效力在该经济特区市范围内高于该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案例题,李某在某特区打工时被机器轧断手臂,就赔偿问题与企业发生争议起诉至法院。根据该特区依据全国人大授权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李某只能得到20个月工资的赔
20、偿额。而根据该特区所在省的地方性法规,他可以得到25个月工资的赔偿额。法院应如何处理本案?,依法行政原则(行政法治原则),第三讲,依法行政(行政法治)的涵义,行政主体在行政活动中必须依据法律运作。辨析:行政法治VS行政法制依法行政VS以法行政,职权法定原则的三层含义,静态的:一切行政职权都来源于法律的授予 获得方式:通过宪法或组织法的规定获得(自成立即取得);通过单行法律授予取得;经依法委托行使。动态的:行政活动必须以及法定职权进行,越权无效(消极方面)法定的行政职权必须得到积极、充分地行使。(积极方面),越权无效,越权无效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说法,源自英国。理解:一、什么是越权?越权,即超越职权
21、,是指行政主体行使了法律、法规没有赋予该主体的权力。包括职权僭越和逾越职权。(一)职权僭越是指行政主体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行使了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权力。如税务局行政拘留纳税人。(二)逾越职权指的是行政主体对某类事项虽有主管权,但超越了必要的限度。例如,公安机关超额罚款。,续前,二、在现实的法律制度中,行政主体越权作出行政行为并不一定无效,只能是违法行为。相反,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都是有效的。(在第六讲中有详细的内容)三、越权无效不仅是一种理念,更重要的,它必须表现为制度,一种对行政主体行使权力的活动进行审查,纠正违法行政活动并对违法者进行惩戒的制度。最主要的相关制度是行政诉讼制度。,事例
22、题,交通警察抓住违反交通规则的公民,命令他们进入路旁的一辆吉普,学习一个小时的交通规则。请问合法与否?为什么?,法律优位原则,优:优先位:位阶优位:(主语)的位阶优先于(宾语)文本解释:法律的位阶优先于(宾语)结合行政法:法律的位阶优先于行政详细解释:法律的含义 行政的含义,1、此处的“法律”是指狭义的法律,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2、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此处的行政是指所有的行政活动,包括具体的执行活动和制定规范的活动,即行政立法、行政规定和具体行政行为都在法律之下;3、任何行政活动都不得违反法律。,行政许可法第16条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
23、;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练习题(一),结合法律优位原则分析下列法条。种子法第67条:违反本法规定,在种子生产基地进行病虫害接种试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试验,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河北省实施办法第46条第3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种子生产基地从事种子病毒害接种和试验。第53条:违反本办法第46条第3款规定的,分别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试验,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练习题(二),2007年3月7日,樵彬前往深圳市车管所申请办理新的驾驶证被拒绝,理由是没有提交驾校培训记录。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
24、驶人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06】376号),经办民警将本已受理的申请材料,退给了樵彬。事实上,早在1993年,樵彬在部队当见习排长的时候,就已经取得了驾驶证。只是后来几经辗转,由部队转业,由内地调来深圳,驾驶技术档案意外丢失。樵彬不服,提起行政诉讼。,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2款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公安部的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第4条:车辆管理所办理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的流程和具体事项为:(一)受理岗审核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提交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
25、人身体条件证明(以下简称身体条件证明)和身份证明。符合规定条件的,查询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确认申请人不具有已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两年、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并在计算机管理系统中记录查询结果后,受理申请,收存相关资料。,广东省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06】376号)规定:自2006年11月15日起,除部队驾驶证或者境外驾驶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外,其他初次申请驾驶证或者增加准驾车型的,必须持驾校出具的驾驶培训记录方可预约考试,尚未启用驾驶培训记录的地区一律停止所有考试业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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