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绩效评估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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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原区税务局房屋征收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一、项目概况(一)原区税务局被征收房屋位于仁和街口和原区财政局旁,因四号地块二期川沙路建设和原区财政局一东风小学片区棚改土地整合,需对原区税务局办公楼、食堂及4套住宅房屋进行征收。项目征收办公楼建筑面积1925.59m2,食堂建筑面积57tf,4套单位住宅建筑面积26L51tf0根据项目用地征收相关要求,区土地储备中心已同区国税局就房屋的征收补偿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对被征收房屋被房屋采取货币补偿和资产置换方式进行补偿。(二)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项目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财务
2、管理规定开展资金申报。资金的申报和使用严格按区委财经委员会、区政府常务会、区政府资金调度会批复和安排项目资金。在工作推进中由专人和部门做好专项资金的监管和使用,无资金违规使用情况。(二)项目绩效目标。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原区税务局1925.59Itf办公用房,57Itf单位食堂,261.51Itf单位住宅的征收和补偿。(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项目严格依据区政府常务会审议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及征收需用资金安排预算,资金申报及使用与财政预算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项目资金严格依据签订的征地拆迁补偿协议行支付,资金申报与预算计划相符,资金支付依法依规,无相关问题。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一)
3、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1 .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已于2022年12月下达资金预算指标541.6194万元,由仁和区土地储备中心专项用于三强实业有限公司瓶装石油液化气充装站土地及房屋的收储。2 .资金使用。2022年12月,区财政下达的5416194预算资金由区土地储备中心专项用于原区税务局房屋的征收补偿。(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由区财政和实施单位通过2022年预算执行进行全面的控制和管理,在工作推进中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财务管理规定等做好资金的监管、安排和使用。单位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工作人员,严格依据财务制度和规定执行预算,严格依照规定安排和使
4、用资金,保障了项目资金支出依法依规、专款专用。(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区土地储备中心严格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政策、标准和要求开展征收。项目的实施符合我区城市建设和发展要求,通过项目实施能进一步提升仁和城市路网交通建设,结合棚改项目对老旧小区周边房屋进行拆除,改善城市交通条件和人居环境,拓展城市发展的空间,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进一步发展。在征收过程中区土地储备中心加强与被征收单位开展公开、公平、公正的协商,征收补偿公平合理,依法依规,促成被征收人对征收的过程及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政策认同,主动化解争议和分歧,征收过程公开、公平、透明、依法
5、。三、项目绩效情况(一)项目完成情况。原区税务局房屋的征收严格依照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开展。2022年6月16日区土地储备中心与区税务局签订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完成了区税务局1925.59Itf办公楼、57行食堂、261.51Itf单位住宅建的征收和补偿。(二)项目效益情况。对原区税务局房屋的征收可有效促进仁和四号地块二期川沙路建设,打通大河南路与花城大道连接线,改善仁和老城区交通路网状况,带动仁和交通和经济发展;原区税务局位于原区财政局旁的办公楼因建设年代较久,功能配套已不适应办公要求并停用多年,我区结合原区财政局一原东风小学周边老旧小区棚户区改对该办公楼进
6、行征收并实施旧城改造项目开发建设,可有效促进棚改土地的整合,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价值,通过城市发展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市风貌和人居环境。项目用地征收符合我区城市规划和发展要求,项目用地征收实施过程决策合理、依据充分,征收补偿依法依规,预算安排与执行相符,资金支付审核、监管到位,工作过程中无矛盾和问题纠纷。结合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该项目综合评分为92分。四、问题及建议(一)存在的问题。该项目不存在相关问题。(二)相关建议。无相关建议。原区税务局房屋征收房屋征收资金绩效自评表主管部门及代码实施单位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预算数:541.6194执行数:541.6
7、194其中:财政拨款541.6194其中:财政拨款541.6194其他资金其他资金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目标实际完月叶青况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原区税务局1925.59m?办公用房,5711T单位食堂,261.51单位住宅的征收和补偿。2022年12月底前完成与原区税务局1925.59行办公用房,57户单位食堂,261.5Iitf单位住宅的征收和彳K卜偿。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预期指标值实际完成指标值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完成指标数量指标根据工作计划和目标要求完成原区税务局办公楼、食堂及4套住宅房屋进行征收,项目征收办公楼建筑面积1925.59肝,食堂建筑面积57114套单位住宅建筑面
8、积261.51m完成原区税务局1925.59疔办公用房,57m2单位食堂,261.51而单位住宅的征收和补偿已完成了对原区税务局1925.59m2办公用房,571D*单位食堂,261.51行单位住宅的征收和补偿质量指标工作管理到位,补偿协议签订及房屋拆迁工作依法依规,工作完成与目标要求基本相符项目纳入2022年单位及我区重点工作目标,对项目的管理、拆迁、补偿、资金使用等各环节做好工作落实和工作监管,保障了工作的质量及要按工作目标要求完成资金协调和拨付。求时效指标己及时同被征收单位签订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征收工作按目标进度推进。己及时同被征收单位签订国有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征
9、收工作按目标进度推进。2022年12月下达资金预算指标541.6194万元,并已将征收补偿资金拨付至相关单位OO成本指标2022年投入的541.6194万元财政资金,纳入项目成本核算至2022年底共投入土地整理成本资金541.6194万元,土地整理成本控制较好支付征地拆迁补偿款541.6194万元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完成了区税务局1925.59Hlj办公楼、57肝食堂、261.51m,单位住宅建的征收和补偿,促进仁和四号地块二期川沙路建设,仁和老城区交通路网状况,带动仁和交通和经济发展完成了区税务局1925.59而办公楼、57食堂、261.51肝单位住宅建的征收和补偿,促进仁和四号地块二期川沙
10、路建设,仁和老城区交通路网状况,带动仁和交通和经济发展。完成了区税务局1925.59ID办公楼、57疔食堂、261.51m,单位住宅建的征收和补偿社会效益指标充分发挥土地利用价值,打通大河南路与花城大道连接线,改善仁和老城区交通路网状况,带动仁和交通和经济发展,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为仁和四号地块二期川沙路建设做好用地保障,通过道路及配套建设进一步改善城市风貌,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道路建设涉及的征收用地己完成,用地已交建设单位开展建设前期相关工作。生态效益指标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可持续影响指标通过保障道路用地征收,加快实施仁和四号地块二期川沙路建设,促进城市建设和可持续发展。通过保障道路用地征
11、收,加快实施仁和四号地块二期川沙路建设,促进城市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用地征收己完成。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按征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保障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无征地拆迁及相关矛盾。项目自实施以来在补偿协议签订和房屋拆迁过程中无矛盾纠纷和社会问题;服务对象满意度局O测评满意度92%o2022年大河流域水环境沿线综合整治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一、项目概况大河流域水环境及沿线综合整治项目涉及对仁和镇先锋村的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攀枝花公交客运总公司及3户个人产权房屋及土地的征收。征收单位产权房屋总建筑面积4031.7911土地面积15973.6肝(约24亩);个人产权房屋总建筑面积969.33m2
12、,土地面积1972.55而(约3亩)。(三)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项目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开展资金申报。资金的申报和使用严格按区委财经委员会、区政府常务会、区政府资金调度会批复和安排项目资金。在工作推进中由专人和部门做好专项资金的监管和使用,无资金违规使用情况。(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攀枝花公交客运总公司及3户个人产权房屋及土地的征收,及时支付征收补偿款。(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该项目严格依据大河流域水环境及沿线综合整治项目资金使用要求申报预算资金,资金申报及使用与财政预算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项目资金严格依据签订的征地
13、拆迁补偿协议进行支付,资金申报与预算计划相符,资金支付依法依规,无相关问题。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1 .资金计划及到位。该项目已于2022年12月由区财政下达资金预算指标129.9488万元,由仁和区土地储备中心专项用于大河流域水环境及沿线综合整治项目房屋及土地征收。2 .资金使用。该项目由区财政下达129.9488万元财政预算资金指标,因财政相关原因资金暂未拨付到位。(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由区财政和实施单位通过2022年预算执行进行全面的控制和管理,在工作推进中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财务管理规定等做好资金的监管、安排和使用
14、。单位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工作人员,严格依据财务制度和规定执行预算,严格依照规定安排和使用资金,保障了项目资金支出依法依规、专款专用。(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区土地储备中心严格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规定开展项目用地征收。项目的实施对整治大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提升大河河道防洪能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拓展城市发展的空间,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进一步发展有重要作用。在征收过程中区土地储备中心认真做好项目需用资金测算,做好征收补偿成本费用的控制,最大化利用资金推进征收补偿工作开展。工作中加强与被征收单位及个人征收工作、政策的宣传和引导,与企业及个人进行公开
15、、公平、公正的协商,征收补偿公平合理,依法依规,促成被征收人对征收的过程及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政策认同,主动化解争议和分歧,征收过程公开、公平、透明、依法。三、项目绩效情况(一)项目完成情况。大河流域水环境及沿线综合整治项目房屋及土地征收严格依照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开展。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在2022年12月底前完成4031.79Itf单位产权房屋和15973.6什(约24亩)土地的征收;完成969.3311f个人产权房屋和1972.55(约3亩)土的征收。该项目的征收在2022年12月前已全部完成,因相关原因暂未对后续的129.9488万元征收补偿资金进行支付。(二)
16、项目效益情况。大河流域水环境及沿线综合整治项目是我区为提升大河河道防洪治理,进一步打造水中央湿地公园实施的重大重点项目。项目的建设保障仁和城市防洪、防汛安全,改善人居环境、改善城市风貌、提升道路通行能力等均起到重要作用。项目用地征收符合我区城市规划和发展要求,项目用地征收实施过程决策合理、依据充分,征收补偿依法依规,预算安排与执行相符,资金支付审核、监管到位,工作过程中无大矛盾和问题纠纷。结合对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项目资金支付等方面对项目进行总体评价,该项目综合评分为89分。四、问题及建议(一)存在的问题。该项目不存在相关问题。(二)相关建议。无相关建议。大河流域水环境及沿线综合整治
17、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主管部门及代码实施单位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万元)预算数:129.9448执行数:0其中:财政拨款129.9448其中:财政拨款0其他资金其他资金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预期目标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完成大河流域水环境及沿线综合整治项目涉及对仁和镇先锋村的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攀枝花公交客运总公司及3户个人产权房屋及土地的征收。征收单位产权房屋总建筑面积4031.79m,,土地面积15973.6Hl2(约24亩);个人产权房屋总建筑面积969.33Ol2,土地面积1972.55m2(约3亩)。完成大河流域水环境及沿线综合整治项目涉及对仁和镇先锋村的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攀枝花公交客运总公司
18、及3户个人产权房屋及土地的征收。征收单位产权房屋总建筑面积4031.7911土地面积15973.6m,(约24亩);个人产权房屋总建筑面积969.33ms,土地面积1972.5511f(约3亩)。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预期指标值实际完成指标值完成指标数量指标根据工作计划和目标要求完成大河流域水环境及沿线综合整治项目涉及对仁和镇先锋村的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攀枝花公交客运总公司及3户个人产权房屋及土地的征收。完成征收单位产权房屋总建筑面积4031.79m,土地面积15973.6肝(约24亩);个人产权房屋总建筑面积969.3311T,土地面积1972.55户(约3亩)完成大
19、河流域水环境及沿线综合整治项目涉及对仁和镇先锋村的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攀枝花公交客运总公司及3户个人产权房屋及土地的征收。征收单位产权房屋总建筑面积4031.79ms,土地面积15973.6m1(约24亩);个人产权房屋总建筑面积969.33m*,土地面积1972.55m2(约3亩)质量指标工作管理到位,补偿协议签项目纳入2022年单位及按工作目标要求订及房屋拆迁工作依法依规,工作完成与目标要求基本相符。我区重点工作目标,对项目的管理、拆迁、补偿、资金使用等各环节做好工作落实和工作监管,保障了工作的质量及要求。完成资金协调和拨付时效指标拆迁补偿资金大部分到位及时、支付及时;土地储备工作达到预
20、计目标进度要求。资金及时到位并足额向征收户支付;拆迁补偿工作按目标进度推进。2022年12月初协调项目征收补偿资金129.9488万元,因相关原因资金暂未拨付到位。成本指标2022年投入的129.9488万元财政资金,纳入项目成本核算至2022年底共投入土地整理成本资金129.9488万元,土地整理成本控制较好需支付征地拆迁补偿款129.9488万元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完成征收单位产权房屋总建筑面积4031.7911T,土地面积15973.6m约24亩);个人产权房屋总建筑面积969.33肝,土地面积1972.55m2(约3亩),提升大河河道防洪治理,进一步打造水中央湿地公园实施的重大重点项目
21、。完成征收单位产权房屋总建筑面积4031.79肝,土地面积15973.6行(约24亩);个人产权房屋总建筑面积969.33m?,土地面积1972.55m3(约3亩),提升大河河道防洪治理,进一步打造水中央湿地公园实施的重大重点项目。完成征收单位产权房屋总建筑面积4031.79后,土地面积15973.6ma(约24亩);个人产权房屋总建筑面积969.33m2,土地面积1972.55m2(约3亩),提升大河河道防洪治理,进一步打造水中央湿地公园实施的重大重点项目。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大河河道防洪治理,进一步打造水中央湿地公园实施的重大重点项目,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提升大河河道防洪治理,进一步打造水中
22、央湿地公园实施的重大重点项目设进一步改善城市风貌,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完成征收单位产权房屋总建筑面积4031.7911f,土地面积15973.6IDa(约24亩);个人产权房屋总建筑面积969.33m,土地面积1972.55肝(约4亩),提升大河河道防洪治理,进一步打造水中央湿地公园实施的重大重点项目。生态效益指标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的建设保障仁和城市防洪、防汛安全,改善人居环境、改善城市风貌、提升道路通行能力等均起到重要作用项目的建设保障仁和城市防洪、防汛安全,改善人居环境、改善城市风貌、提升道路通行能力等均起到重要作用用地征收已完成。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按征收相关法律法规
23、开展工作,保障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无征地拆迁及相关矛盾。项目自实施以来在补偿协议签订和房屋拆迁过程中无矛盾纠纷和社会问题;服务对象满意度高。测评满意度89%O2022年仁和区幼儿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一、项目概况攀枝花市仁和区幼儿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项目位于原财政局片区拟出让宗地范围,仁和区电影院旁。为推进棚户区改造,整合棚改土地周边地块,充分发挥棚改腾空土地效益,我区决定对仁和区幼儿园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攀枝花市仁和区幼儿园与攀枝花市仁和区东风小学因相关原因,土地使用证未分割,共用国有土地证号为:攀仁国用(93)字第33号,土地面积为635L8权属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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