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北路及万福路万福大桥~S611快速化建设工程S611连接线、沙湾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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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河北路及万福路(万福大桥S611)快速化建设工程(S611连接线、沙湾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比价人:扬妪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发放日期:2019年6月4日运河北路及万福路(万福大桥S611)快速化建设工程(S611连接线、沙湾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比价公告一、项目名称:运河北路及万福路(万福大桥S611)快速化建设工程(S611连接线、沙湾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二、项目内容及概况: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沙湾路为“五横七纵”快速路网的一纵。规划与万福快速路设主线Y形互通立交。沙湾路南起现状万福西路沙湾路交叉口,北接万福快速路辅路,路线长约517%标准路段红线宽50m,为新建道路。S611北起
2、新甘泉大道以北,南接运河路一江平东路互通,全长3.63km,断面采用双向4车道断面,等级为城市快速路。项目招标范围:(1)收集运河北路及万福路(万福大桥S611)快速化建设工程(S611连接线、沙湾路)基础资料,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含环境监测),并按时出具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2)负责公众参与调查以及可能涉及的公众听证,向公众解释项目环评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比价人办理有关申报与审批手续,填报有关技术表格和文件,办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前公示等各项手续;(3)项目建成后,配合工程竣工环评验收工作。项目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按比价人要求在收到完整的前期资料后30天内,
3、向比价人提交满足主管部门要求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保证通过评审,取得批复。本项目报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三、对报价人资质要求:1、报价人具有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交通运输类)资格3、报价人近3年(2016年元月至今)有类似市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业绩,需提供合同等证明资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四、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比价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五、报名及相关文件等资料的获取1、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史可法路58-21号扬州万福公司二楼审计处;2、如有疑问,请于2019年6月5日前提出,过时按同意以上条款处理。
4、3、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9年6月6日上午11:00前;联系人:姚工刘工运河北路及万福路(万福大桥S611)快速化建设工程(S611连接线、沙湾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比价文件一、项目名称:运河北路及万福路(万福大桥S611)快速化建设工程(S611连接线、沙湾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三、项目内容及概况: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沙湾路为“五横七纵”快速路网的一纵。规划与万福快速路设主线Y形互通立交。沙湾路南起现状万福西路沙湾路交叉口,北接万福快速路辅路,路线长约517m,标准路段红线宽50m,为新建道路。S6H北起新甘泉大道以北,南接运河路一江平东路互通,全长3.63km,断面采用双向4车道断面,
5、等级为城市快速路。项目招标范围:(1)收集运河北路及万福路(万福大桥S611)快速化建设工程(S611连接线、沙湾路)基础资料,编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含环境监测),并按时出具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2)负责公众参与调查以及可能涉及的公众听证,向公众解释项目环评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比价人办理有关申报与审批手续,填报有关技术表格和文件,办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前公示等各项手续;(3)项目建成后,配合工程竣工环评验收工作。项目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按比价人要求在收到完整的前期资料后30天内,向比价人提交满足主管部门要求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保证通过评审,取得批复。本项目报价
6、人可自行现场踏勘。三、对报价人资质要求:1、报价人具有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交通运输类)资格3、报价人近3年(2015年元月至今)有类似市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业绩,需提供合同等证明资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四、报价文件组成及要求(一)报价文件组成1、公司简介2、营业执照、公司资质等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3、承接本次环评任务的技术(或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的情况介绍、资历证明以及其他可以证明其工作与组织能力的材料(格式附后);4、报价函、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格式附后)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或资料6、
7、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二)报价文件要求1.报价人应准备2份打印的报价文件,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每份报价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2.报价人应将所有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包装袋里,并在封口启封处加盖单位公章。五、废标条款报价人应按比价文件的要求准备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下为废标:1 .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提供报价文件的;2 .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3 .报价人相互串通报价的;4 .妨碍其他报价人的公平竞争;5 .成交报价人不按规定的要求签订
8、合同;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7 .本次比价联合体报价的;8 .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六、付款条件:付款条件:取得批复文件后一个月内付清。七、报价、结算方式、最高限价及评标方法1、报价应是完成比价文件所确定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及后续服务的全部价格体现。该报价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设备)费、管理费、环境监测费用、利润、税金、公众听证(如需)、评审费、税金及合同包括的所有风险、责任、政策性调整等所有费用。(本项目如需进行公众听证,中标单位应负责做好解释工作并承担所有费用。)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3万元。3、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报价人需在报价时提供报价组成。4、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承担完成本项目涉
9、及所需的全部技术支撑,各项成果及审查工作必须确保通过职能部门审查,以及为完成本项目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5、评标标准和方法:本次比价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确定中标人。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确定中标人是指在报价文件能够满足比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但报价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6、参加单位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并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八、其他1、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史可法路58-21号扬州万福公司二楼审计处;2、如有疑问,请于2019年6月5日前提出,过时按同意以上条款处理。3、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9年6月6日上午11:00前
10、;联系人:姚工刘工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技术咨询合同甲方:扬州万福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在甲方组织的运河北路及万福路(万福大桥S611)快速化建设工程(S611连接线、沙湾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比价中,通过公平竞争,成功中标,依据甲方的比价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和乙方的报价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1.l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比价结果通知书、国家及江苏省有关工程项目咨询服务管理法规、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等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避守。第二条咨询依据1. 1甲方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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