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心理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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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司法心理学,第一章 导论,司法是国家权力之一。指由法律赋予司法权的国家机关适用法律的活动,依法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过程。重要特征是具有国家强制力,用特定的方式去调整和解决国家与公民或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及其权益的争议。司法程序民事、刑事、行政,一、我们在关注什么,从刑事程序的阶段上看,可以总结刑事司法心理学的基本作用。,(一)发案阶段,案件的出现首先是物质存在的时、空现象。除了何时?何地?何事?明确外,其他信息要靠我们从已有的物质痕迹中去进行推论,再得出如何因?何种手段?等信息,从而确定侦查的方向和范围。,1动机和目的:,动机直接关系到案件的性质,对动机和目的的最初判断等同于假设的提
2、出。而假设错误,检验的过程也就失去意义。在确定仇杀、情杀、劫杀、变态杀人、激情杀人、意外事件的同时,侦查范围和重点不同。劫杀往往采取重点监控,情杀只在关系人范围入手。,2手段特征与个性特点,行为是心理的外显,犯罪手段特别是在其作用下的现场状态可以表现为:作案时的心理状态慌张还是稳健,周密还是杂乱,有序还是无序。可以反映出动机强度,作案经验,意志力,反社会态度。个性特征与行为习惯气质、性格、能力、标识、频率、经验、经历。,3对心理痕迹进行综合,归纳由物质痕迹中所反映出的各种心理现象,进行犯罪心理画像。,取证注意证人证言的可靠性,注意证据的科学性,发挥专家证人的作用。讯问证人、报案人、被害人,注意
3、可靠性分析。审讯嫌疑人,并运用各种心理学方法。测试用心理测试技术,排除无辜,确定知情人。,(二)破案阶段,破案过程是对原有假设进行检验的过程,而原有假设的认知线索主要是经验。经验作为一种直觉,具有或然性。在侦查过程中过于相信自己的判断,容易导致以主观而非客观的方法开展工作。所以必须要根据新的证据与线索,及时调整甚至修改原有假设。,(三)处遇阶段,矫正什么,那些可以矫正?人格、态度、习惯、危险性。,二、学科概念,研究参与刑事司法活动的各类人员,在该项活动中心理现象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的科学。(罗大华)心理学知识或方法在法律系统面临的任务中的应用。(Lawrence S Wrightsman)考
4、察直接与法律过程有关的人类行为的研究活动;围绕刑法、民法和大量交叉领域中的法律制度而进行的心理学专门领域。(巴特尔夫妇),三、理论基础,心理学 提供对人类心理活动的一般性和规律性认识,提供研究个体、群体心理现象的方法。观察的视角与手段,解释的理论与方法,控制的方法与检验,预测的方法。,犯罪心理学提供犯罪人犯罪心理现象发生发展的规律;提供认识犯罪人在扮演不同角色和处于不同情境时的心理特点,变化规律;提供研究犯罪人的方法与原则。,犯罪学明确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的存在、发生与发展的规律;提供对犯罪原因的宏观解释。犯罪侦查学与法医学提供复原、证明犯罪的科学技术。,刑法学关于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法律后
5、果的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学规范司法活动的基本程序。监狱学对服刑人员进行矫正的法律依据和环境特征。,四、研究对象,1在刑事司法活动中产生作用的各类心理现象。2参与刑事司活动的个体、群体在担任不同角色,处于不同情境,相互产生作用时的心理特点。犯罪人:怀疑对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司法人员:侦查、起诉、审判、矫正。相关人员:被害人、证人、辩护人、鉴定人、翻译等。3研究维护司法公平与正义,提高刑事司法活动效能的心理学方法和依据。,五、学科地位,工具性学科应用性学科交叉性学科,六、研究方法,心理学的研究方法基本上都适用于本学科,但由于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完全遵循严格的实验室方法有极大困难性和不可
6、能性。因此,要注重物性与人性的结合,注重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的结合,注重理论与实际应用的结合。事后研究法 理论演绎法 现象归纳法,心理学在刑事司法活动中的作用,思考:,第二章犯罪人心理(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犯罪人与非犯罪人的区别 是否存在区别,是本质的人的属性上的区别,还是非本质的人格特质区别,还是法律标定上的区别,或是不同情境下行为反映的区别,还是没有区别。如果存在差异,其显著水平怎样。,犯罪人在此是广义概念 可从行为产生的角度去认识,用作案人进行标签。包括可能性作案人和已然性作案人;确定性作案人和未知性作案人;法律性犯罪人和实质性作案人。,我们为什么不犯罪的思考:有法律意识;有控制自己
7、行为的能力;有调节情绪的能力;害怕法律风险;有罪责感、罪恶感;符合规范的的方式能使我满足;没有机会;没有犯罪意识,一、一般心理特点,(一)认识犯罪人的原则 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在法律和社会适应层面上,犯罪心理人与守法者的区别表现为行为的法律后果,这是社会属性的差别。在心理层面上,差别是相对的、量的差别。1、有罪推定和简单化的标签过程,不符合法律无罪推定的公平原则,行为反映心理,但不是认识心理的唯一指标:常识性的经验与道德标准法律的犯罪构成标准心理学的测量标准类比的统计学标准行为归因标准情绪变化的观察标准,2、对犯罪人心理特点的定性要有充分科学的依据,3、避免个别代替整体,典型代替普遍,主观
8、代替客观 4、以发展的视角认识犯罪人的认知和人格,(二)犯罪学与心理学对犯罪人的认识,异质论龙勃罗梭,物理学方法,不具预测价值物质层面 天生犯罪人理论从犯罪人所具有的人类学特征入手,用客观测量的方法区别出了犯罪人与守法者在人类学、生物学方面外在的特征,并使用返祖现象、退化等概念演绎其观点。用近似物理学的方法把人割裂开来研究的片面性,决定了其理论的难以预测性,特别是天生犯罪人的假设,实际将犯罪人视为不同于你我的异类,是一种典型的异质观取向。,同质论弗洛伊德、华生,精神分析方法,行为观察与测量方法。部分预测性生物层面和心理层面 弗洛伊德:肯定了人在本质上的共性,将恶的冲动与本能视为人类所共有的动力
9、基础,将性能量作为人类行为先天的动力源泉。在他看来,人类在本性上是同质的,而在社会中之所以表现出恶与善、越轨与遵从,是后天社会化的结果,社会化程度体现为能否抑制与调节原始(自然)冲动的超我与自我的建构与水平。,华生:犯罪人的本质特征不由先天的生理基础和后天的心理内容所决定,而是完全由外部环境所造就和调节,不同的环境不仅可以预测个体今后的社会适应,也是解释犯罪原因的出发点。异质论和同质论的争辩,是哲学史上天性与教养命题在犯罪人研究中的延续,直到目前仍然没有定论。,特质论人本主义心理学、认知心理学和社会学习,各种心理学方法。基本预测心理层面和社会层面 决定一个人与其他人存在差异的本体特征,不单纯来
10、源于天性和教养,而是一种不同因素的交互作用。米希尔认为人们对特定的环境信息的反应取决于他们的信息编码过程、期望、信念、情感、目标、价值观、能力和自我调整。班杜拉提出了一个由个人、环境和行为交互影响的理论,其中自我效能是人们采取何种行为的一个最主要的影响因素。坎特认为人们的差异在于生活目标的选择、所拥有的知识和他们实现目标时采用的策略。,如果按照特质论所倡导的观点,个体之间的差别在于人格的差别,特别是组成人格的各种特质上的差别。而人格之所以成为人格,已经说明了人与人之间的特征差别,每个人都只具有自己的人格,这是人的表现型特征,它可以用来解释个体间的不同,却仍然无法说明犯罪人群体与守法者群体的本质
11、与规律性差别。,诺埃尔史密斯教授根据因果关系在不同心理学体系中的位置归纳出了四种范畴:,“机体中心论体系因果关系以机体为中心。如认知心理学、进化心理学、人本主义心理学、精神分析;环境中心论体系因果关系以周围环境为中心。如行为分、生态行为科学;社会中心论体系因果关系以社会群体为中心。如社会建构主义;非中心论(或背景的交互作用论)体系因果关系不以任何单一的源头为中心,而是由事物间的关系或事物场构成的。如社区心理学、辩证心理学、直接实在论、生态知觉或生态实在论或生态心理学、环境心理学、交互行为心理学、操作主观性、现象学心理学、可能的渐成论心理学。”,(三)犯罪人的社会化水平,以社会要求和大多数人的守
12、法行为为参照,犯罪人存在不完全社会化和错误社会化的人格缺陷,并从行为中反映出来 1、以能否满足个人需要作为衡量行为是否可行的认知标准 2、通过中和作用,否认规范的约束,对犯罪选择给予自我合理化解释,从而减轻抑制越轨冲动的罪责感与罪恶感 3、对选择犯罪具有侥幸,犯罪行为及结果起到强化物作用 4、缺乏符合社会整合目的的人生目标,缺乏责任意识,二、犯罪前的心理冲突与决策,1.对法律风险的认知,对社会中的每个人而言,犯罪所带来的可能性惩罚是平等存在的,是实施犯罪的事实风险,而个人对事实风险的知觉却存在差异。高估事实风险,可以减少犯罪行为的诱惑力,而低估事实风险或者自信有规避风险的能力,无疑会强化选择犯
13、罪的尝试。,2.内在冲突与外在冲突,需要的冲突与权衡 动机和目标冲突,表现为意志行动中的冲突。心理学中总结的四种类型:接近接近型冲突 回避回避型冲突 接近回避型冲突 多重接近回避型冲突,3决策,指向行为的态度:指人们对行为的特定态度而不是一般性态度,主观规范:人们对自己在乎的人会如何看待自己的特定行为的信念,知觉到的控制感:人们认为表现出某种行为的容易程度,行为意图,实际行为,三、犯罪后的心理体验,满足与欢愉成功恐惧与紧张惩罚自责与逃避罪恶忧郁与绝望失败或目的差别,压力侥幸与期待强化,思考:,我们与犯罪人的区别是什么?,第三章 心理学在侦查中的运用,侦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
14、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调查是对判断(假设)的检验与完善过程,从而证明案件的发生和作案者身份。,第一节犯罪心理痕迹检验,一犯罪心理痕迹,犯罪现场的物理痕迹和相关人员记忆中所提取的,能反映作案人动机、目的、能力、情感、情绪、性格、气质等综合性信息。,现场物理痕迹是心理痕迹的载体;被害人、知情人的记忆信息是心理痕迹的认知 线索;心理痕迹即反映作案时的心理活动,又反映作案人较为稳定的个性特点。相对于物理痕迹具体、显性、客观、可量化的特点而言,心理痕迹具有抽象、隐性、主观、无形的特点。前者是直观和直接的,后者是隐匿和间接的。,二犯罪心理痕迹的提取,从现场和有关的时空关系上提取;从知
15、情人记忆中提取。对于全部案情而言,最初提取的心理痕迹仅仅是感觉过程,具有零散性,完成知觉过程,依赖侦查人员的思维活动,对其进行整合。,犯罪人特征描述是美国FBI广泛运用的一种刑事犯罪侦查分析的过程。这些描述者,或刑事侦查分析家是经过很好地训练的和有经验的司法人员。犯罪人特征描述事实上并非应用于所有的刑事案件,而是更为集中地运用于诸如谋杀、强奸等犯罪案件,尤其是系列杀人案件。,现场心理痕迹分析的原理,1、人的异常行为与心理变态国外特征描述人员长期以来致力分析的犯罪案件,以系列杀人案件居多。这些系列杀人案件的犯罪人往往具有某种类型的精神障碍,或某种精神疾病,或人格障碍或性心理障碍,这些障碍导致犯罪
16、人具有病理性需要。正是某种病理性需要,导致犯罪人一而再、再而三地重复同类犯罪行为。在病理性需要驱使下实施的犯罪行为,会表现出不同于常态犯罪的特点。,2、行为与人格的对应关系,心理学研究表明,个人的行为模式是其独特人格的反应。例如,性格开朗的人,其行为奔放自由;性格拘谨的人,其行为严谨刻板。特征描述员在对犯罪人进行描述之前,必须要详细地了解犯罪行为的细节。他们需要细心审视发案现场照片上的细微之处和尸体解剖报告,详细调查证人及被害人的生活背景及案发时的行为及心理感受,力图从犯罪行为的细节中了解犯罪人的心态和人格特征。,作为特征描述员,必须具有丰富的行为心理学知识,相信人们的各种社会行为均是行为人心
17、理与人格的反映。在作特征描述时,只要认真分析犯罪人的行为表现,就可以推测其犯罪时的心理状态、心理活动内容和他的个性特点。,犯罪人的书写行为,往往是特征描述人员备加关注的。笔迹心理学认为,一个人的笔迹特征是他的内心世界和本质属性的无意识的流露。因此,通过对一个人的笔迹特征(字的大小、倾斜性、流利性、笔划轻重和形态、字的行距和间距等)进行分析,便可以了解这个人的人格特征和书写时的心理状态。特征描述人员在遇到犯罪人留下字迹的案件时,常常应用笔迹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分析犯罪人的笔迹特征,从而推测犯罪人的人格特征。,三犯罪心理画像,犯罪两分法(联邦调查局)犯罪现场惯技标记分析法(道格拉斯)犯罪环境空间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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