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条例.docx
《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条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条例.docx(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枣庄市环城绿道管理条例(2021年6月30日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2021年7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加强枣庄市环城绿道的保护和管理,提升环城绿道的综合功能,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环城绿道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和开发利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环城绿道,是指串联枣庄环城国家生态公园以及周边景区、景点、居住区,以游憩、健身为主,兼具市民出行等功能的廊道。第四条环城绿道按照目标功能划分为骨干绿道、支线绿道和绿道连接线:(一)骨干绿道是指环绕枣庄环城国家生态公园,
2、贯穿连通城市和郊野的主要绿道,包括凤凰绿道、榴园绿道、青龙绿道、十字河绿道、仙人洞绿道、刘伶台绿道等主要绿道;(二)支线绿道是指连接骨干绿道和景区、景点、居住区的绿道;(三)绿道连接线是指连接不同骨干绿道之间的道路。第五条环城绿道工作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绿色发展的原则。第六条市林业和绿化部门是环城绿道的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环城绿道规划和建设计划、制定管护制度、设置统一标识等工作,对环城绿道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财政、公安、城市管理、审批服务、民政、文化和旅游、体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环城绿道相关工作。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
3、环城绿道相关工作,区(市)林业和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牵头推进环城绿道建设、管理、维护和开发利用等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本辖区内环城绿道相关工作。环城绿道借用的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由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林业和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提升借用路段的绿化品质和服务功能。第七条环城绿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费用由区(市)人民政府承担,市人民政府对建设费用给予补助。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环城绿道及其配套设施的义务,对破坏环城绿道及其配套设施和影响环城绿道安全的行为有权劝阻和举报。第九条市林业和绿化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环城绿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
4、布。经批准的环城绿道规划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按照原批准程序报批。编制、调整环城绿道规划应当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并采取适当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第十条市林业和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环城绿道规划制定环城绿道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由区(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第十一条为保障环城绿道的基本生态功能,维护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转,区(市)人民政府应当在环城绿道路沿外侧划定一定范围作为环城绿道控制区。环城绿道控制区划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在控制区边沿设立固定界桩。第十二条环城绿道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绿化保护带和绿化隔离带等绿色生态基底构成的绿廊系统;(二)机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枣庄市 环城 管理条例
![提示](https://www.31ppt.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55945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