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生产充电桩模块15万 PCS交流桩7.5 万 PCS PCBA组装150万PCS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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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惠州盛弘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惠州盛弘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惠州盛弘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02-441305-04-01-36633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二路31号1栋3楼地理坐标(东经114度20分13.336秒,北纬23度0分21.30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829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77、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382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
2、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2302-441305-04-01-366331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65环保投资占比(%)6.5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口是:用地面积(曲)5235.18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Ll项目专项设置情况一览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项目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a)花、制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无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故不设置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
3、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项目无工业废水直排,故不设置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Ql,不设置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润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取水口,不属于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故不设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项目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故不设置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附录。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审批机关:中华人民共和
4、国国务院;审批文件名称:国务院关于增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批复;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国务院关于增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批复(国函(1992)169)o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查文件及文号:关于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07)575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规划相符性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已整合了相邻的惠台、平南工业园区,规划面积为12.46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10.62平方公里。规划发展目标是成为惠州市主要的高新
5、技术产业基地和具有良好人居环境、创业条件的现代化新城区。规划形成以电子信息高新区为中心、平南和惠台工业园区相配套的格局,主要发展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选址位于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二路31号1栋3楼,属于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区,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第1号修改单中C3829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类别,符合产业定位要求。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相符性项目与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根据关于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
6、【2007】575号):1、根据广东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优化调整高新区的产业结构,按照“生态工业园区要求和国内先进水平设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入园项目的排放指标。逐步淘汰高新区内不符合产业政策及高新区准入条件的高能耗、污染严重的企业。”项目主要从事充电桩模块、交流桩的生产及PCBA的组装的加工生产,不属于“高能耗、污染严重的企业”,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及高新区准入条件。2、严格控制耗水量和废水排放量大的企业进入园区,提高区内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倡导节约用水的生活方式,从源头控制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量。加快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在2007年底前应投入试运行,尽快启动二期
7、工程,对尾水进行深度处理,并考虑合理回用。项目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到马过渡河,符合相关要求。3、入区企业须采用清洁能源,不得采用原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所有入区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确保废气达标排放。”项目使用电能作为设备能源,项目锡膏印刷、回流焊、波峰焊、补焊、点胶、涂覆、烘烤、组装擦拭、辅助清洁、三防漆涂覆机清洁擦拭产生的废气(大气污染因子有非甲烷总烧、锡及其化合物及颗粒物)集气系统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十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30米高排气筒(DAOOI排放)。废气均可达标排放,符合相关要求。根据
8、上述分析可知,项目建设与仲恺高新区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是相符的。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其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中C3829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9号,2021年12月27日)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禁止或许可的产业类型,属于允许类,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2、用地性质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
9、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二路31号1栋3楼,根据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南控制性详细规划(附图10),项目所在地规划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5023543号)可知项目地块用途为工业用地/工业;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1302(2019)60085号),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综上,项目所在地块符合用地规划要求。3、与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1)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值后进
10、入纳入至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马过渡河,途经甲子河,最后汇入潼湖。根据中韩(惠州)产业园仲恺片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可知,马过渡河、甲子河、潼湖阶段性水质目标为:2020年达到V类,2025年达到V类,2035年达到In类;根据惠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方案(粤府函(2014)18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惠州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9)270号)及惠州市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报批稿),项目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2)根据关于印发V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21年修订)的通知(惠市环(2021)1号),项目所在区域为环
11、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功能区,不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3)根据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惠市环(2022)33号)中对声功能区分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属声环境功能2类区,不属于声环境1类区。因此,项目符合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4、与关于印发V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的相符性分析(1)项目不属于资源能耗高、污染大和生态环境风险高的项目,符合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环境管控单元的总体管控要求。(2)项目“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2广东省“
12、三线一单”管理的相符性分析序号类别对照分析目否足求项是满要1生态保护红线栋然日因出项目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二路31号13楼,不位于2020年9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报送自E源部、生态环境部版的惠州市生态红线范围内,匕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是2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项目所在环境空气功能区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根据2022年惠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各县区空气:2022年,各县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PMw年评价浓度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年评价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及以上;各县区AQl达标率范围在91.8%97.3%之间,综合指数范围在
13、2.312.70之间:首要污染物主要为臭氧。根据引用的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燃、TSP的监测数据,项目特征因子非甲烷总免引用2021年度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管理是状况评估报告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70-24日对A2同利康源的监测数据;特征污染因子颗粒物监测数据引用惠州交投阳光绿色石场有限公司年产100万立方米碎石加工项目(批复:惠市环(仲恺)建2020232号),于2020年6月17日.6月23日委托广东准星检测有限公司对惠州交投阳光绿色石场有限公司TSP指标的监测数据;特征污染因子非甲烷总姓满足环境空气质量非甲烷总燃限值(DB13/1577-2012)表I二级
14、标准限值的要求;特征污染因子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2018年修改单中的相关规定;项目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地表水环境根据2022年惠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九大江河:2022年,水质优良比例为88.9%,其中,东江干流(惠州段)、西枝江、增江干流(惠州段)、吉隆河等4条河流水质优,淡水河、沙河、公庄河、淡澳河等4条河流水质良好,潼湖水水质为IV类。与2021年相比,水质优良比例上升11.1个百分点,其中,淡澳河水质由轻度污染好转为良好。根据2021年度仲恺高新科技产业开发区环境管理状况评估报告中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4B-20
15、21年12月16日对第七污水厂一期排放口上游500m、第七污水处理厂三期排放口上游500m进行监测的数据可知,马过渡河除W2监测断面的溶解氧、氨氮,W4监测断面的溶解氧、总磷外,其余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HI类标准。水质监测结果表明:项目附近地表水环境仍存在一定的污染,表现为生活污染,超标主要是受河流沿岸生活污水超标排放影响所致。近年来,仲恺新区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制订下发了各年度的仲恺高新区濂湖流域综合整治工作计划等方案,大力推进潼湖流域水环境整治,计划用8年时间对全区8条主要河涌进行彻底的清淤、截污,并建设河岸河堤、防洪等工程。以减轻潼湖平塘的污染
16、负荷,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提升环境容量,随着淹湖流域河道整治工作的推进以及该地区的污水处理厂管网的完善,两岸居民生活污水等将被收集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河流水质将进一步改善。声环境根据2022年惠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全市城市功能区声环境昼、夜间等效声级值总体符合相应功能区标准,昼间点次达标率为96.7%,夜间点次达标率为90.0%;城市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4.4分贝,质量等级为二级,类别属于较好: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加权平均等效声级为67.3分贝,质量等级为好.与2021年相比,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达标率轻微下降:城市区域、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生产
17、过程中所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不属于高水耗、高能耗的产业。项目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资源的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是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一)“一核一带一区”区域管控要求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二路31号1栋3楼,属于“一核一带一区”中的珠三角核心区,珠三角核心区管控要求如下: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推进现有服役期满及落后老旧的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
18、的分散供热锅炉,逐步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除金、银等贵金属,地热、矿泉水,以及建筑用石矿可适度开发外,限制其他矿种开采。相符性分析:项目行业类别为C3829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不属于上述禁止的行业,故项目建设满足区域布局管控的相关要求。能源资源利用要求:鼓励天然气企业对城市燃气公司和大工业用户直供,降低供气成本。推进工业节水减排,重点在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造,提高工业用水效率。相符性分
19、析:项目用能为电能,不涉及其他对环境有影响的能源。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实行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杆管理,严格执行茅洲河、淡水河、石马河、汾江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水污染物未达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内,新建、改建、项目实施减量替代。是相符性分析: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中废气产污点均采取相关措施收集处理,减少了无组织排放量;项目生活污水纳入惠州市第七污水处理厂处理;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环境风险防控要求:逐步构建城市多水源联网供水格局,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危险
20、废物监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全过程跟踪管理;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优化。相符性分析: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采取分类收集、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间需完善相关防腐防渗措施,暂存场所和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均张贴相关标识,建设单位日常做好危废台账和转移联单,项目建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二)环境管控单元总体管控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污染减排、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重点,加快解决资源环境负荷大、局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差、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5、与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21、(惠府(2021)23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号),“三线一单”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3项目与惠州市“三线一单”对照分析情况序号惠府(2021)23号项目情况项目是否满足要求1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7号小区(厂房)三楼,不位于2020年9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报送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版的惠州市生态红线范围内,因此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是2环境质量底线大气项目所在环境空气功能区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22、-2012)二类区。根据2022年惠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各县区空气:2022年,各县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PMlO年评价浓度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年评价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及以上;各县区AQl达标率范围在91.8%97.3%之间,综合指数范围在2.312.70之间;首要污染物主要为臭氧。根据公报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是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地表水根据2022年惠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九大江河:2022年,水质优良比例为88.9%,其中,东江干流(惠州段)、西枝江、增江干流(惠州段)、吉隆河
23、等4条河流水质优,淡水河、沙河、公庄河、淡澳河等4条河流水质良好,潼湖水水质为IV类。与2021年相比,水质优良比例上升11.1个百分点,其中,淡澳河水质由轻度污染好转为良好。根据引用的检测数据可知,马过渡河除W2监测断面的溶解氧、氨氮,W4监测断面的溶解氧、总磷外,其余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声根据2022年惠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全市城市功能区声环境昼、夜间等效声级值总体符合相应功能区标准,昼间点次达标率为96.7%,夜间点次达标率为90.0%;城市区域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54.4分贝,质量等级为二级,类别属于较好;城市道路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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