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铜源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年加工金属制品5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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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山东铜源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年加工金属制品500吨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铜源金属加工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山东铜源金属加工有限公司年加工金属制品500吨项目项目代码2209-371425-89-01-538682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421和422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机动车、废电机、废电线电缆、
2、废钢、废铁、金属和金属化合物矿灰及残渣、有色金属废料与碎屑、废塑料、废轮胎、废船、含水洗工艺的其他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农业生产产生的废旧秧盘、薄膜破碎和清洗工艺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Y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坟)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09-371425-89-01-538682总投资(万元)2000.00环保投资(万元)5环保投资占比(%)0.25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IlOO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根据齐河
3、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优化产业功能区布局的批复(齐政字(2022)16号),华店镇成立华中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功能区的四至范围:北至袁庄村,南至东油村南,东至甄孙村,西至天宇路,规划面积4.10km2(6147亩)。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环评文件:华店镇华中高新技术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关: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件名称: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华中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原华中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通知(德环函(2022)95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华中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原华中高新技术开发区)符合性分析(1)华中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概况根据齐河县人民政府关
4、于同意优化产业功能区布局的批复(齐政字12022)16号),华店镇成立华中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功能区的四至范围:北至袁庄村,南至东油村南,东至甄孙村,西至天宇路,规划面积4.10km2(6147亩)。根据华店镇华中高新技术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华中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原华中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通知(德环函(2022)95号),华中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产业定位:高端机械制造、智能装备制造、绿色包装印刷与新型建材4大产业集群和高端家具制造、汽车零部件、新型装配式建筑3大特色产业。(2)华中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项目准入条件根据华店镇华中高新技术开发区环境影
5、响报告书,华店镇华中高新技术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控制级别,见表1-1。表1-1华店镇华中高新技术开发区行业控制级别表主导产业大类中类小类控制级别汽车零部件制造C36汽车制制造业C361汽车整车制造全部C362汽车用发动机制造全部C363改装汽车制造全部C364低速汽车制造全部C365电车制造全部C366汽车车身、挂车制造全部C367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全部高端机械制造、智能装备制造C33金属制品业C33I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全部C332金属工具制造全部C333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全部C334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全部C335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全部C336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涉及电镀、
6、酸洗、钝化、电泳、磷化等XC336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漆、喷塑等C337搪瓷制品制造全部C338金属制日用品制造全部C339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C3391黑色金属铸造XC3392有色金属铸造XC3393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XC3394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C34通用设备制造业C341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全部C342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全部C343物料搬运设备制造全部C344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全部C345轴承、齿轮及传动部件制造全部C346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全部C347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全部C348通用零部件制造全部C349其他通用
7、设备制造业全部C35专用设备制造业C351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全部C352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全部C353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设备制造全部C354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全部C355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全部C356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全部C357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全部C358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全部C359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全部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1电机制造全部C382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全部C383电线、电缆及电工器材制造全部C384电池制造全部XC385家用电力器具制造全部C386非电力家
8、用器具制造全部C387照明器具制造全部C389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全部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C391计算机制造全部C392通信设备制造全部C393广播电视设备制造全部C394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全部C395非专业视听设备制造全部C396智能消费设备制造全部C397电子器件制造全部C398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全部C399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全部C40仪器仪表制造C401通用仪器仪表制造全部C402专用仪器仪表制造全部业C403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全部C404光学仪器制造全部C405衡器制造全部C409其他仪器仪表制造业全部绿色包装印刷C23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C231印刷全部C232装
9、订及印刷相关服务全部C233记录媒介复制全部新型建材、新型装配式建筑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1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全部XC302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全部C303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全部C304玻璃制造全部XC305玻璃制品制造全部C306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全部C307陶瓷制品制造全部XC308耐火材料制品制造全部XC30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X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中机制砂、机制石子制造X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高端家具制造C21家具制造业C2H木质家具制造全部C212竹、藤家具制造全部C213金属家具制造全
10、部C214塑料家具制造全部C219其他家具制造全部注:控制建议:优先发展一;限制发展;禁止发展一X;对于功能区规划中的基础设施规划,其行业类别均为优先发展类,在此不再列表说明:允许发展行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其他政策要求,不属于落后淘汰的项目或生产工艺,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开发区应严格控制其行业规模;未在以上规定范围内的行业应根据禁入清单与准入条件分析论证后,确定能否入区;鼓励低风险、低污染、无污染或轻污染行业进入;现状山东久隆恒信药业有限公司属于C27医药制造业,可保留,规划期内其他医药制造业均禁止进入;且山东久隆恒信药业有限公司应根据政策要求适时搬迁。本项目所属行业不在主导产业中,不在华
11、中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禁止入区行业之列,属于允许进入,根据“三线一单”分析可知,项目符合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要求,因此项目符合华中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项目准入条件。(3)园区环评批复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华中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原华中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情况见表1-2。表I-2本项目与审批要求符合情况德环函(2022)95号项目情况符合性产业定位高端机械制造、智能装备制造、绿色包装印刷与新型建材4大产业集群和高端家具制造、汽车零部件、新型装配式建筑3大特色产业。本项目属于“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12、”,为制造业所需原料,基本符合华店镇华中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产业定位。符合关于环境基础设施在现状基础上,同步规划配套建设排水系统、中水系统、燃气系统、供热系统。规划功能区用水由八里水厂提供:污水处理厂依托现状功能区污水处理厂并扩建:功能区居民采用供热管网集中供热,就近接入齐河县供热管网,工业企业不实施集中供热,入区企业如需使用蒸汽,应采用清洁能源供热:功能区供电电源为220KV晏城变电站,保留现状35KV西郊变和35KV大夫营变供电;功能区用气由华店天然气门站接入:功能区生活垃圾依托齐河县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处置。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依托厂区自来水管网提供,项目废水不外排。符合经上表分析,本项
13、目的建设符合华中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原华中高新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要求。2、规划及选址符合性分析2022年4月26日,齐河县各部门在县政府三楼西会议室召开关于沿黄地区工业项目手续规范有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22第1次),会议对清单内的工业项目确定了三条处置方案,其中第二条规定:清单中的在建项目,应按照沿黄重点地区工业项目清理规范工作要求,尽快完善立项、能评、安评、环评、土地、规划、取水、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根据齐河沿黄工业项目清单可知,本项目已划归为在建项目,履行环评手续,目前项目所在工业园区相关手续正在申报中,项目已于2022年9月取得了立项文件(备案号为:2209-37
14、1425-89-01-538682),目前环评手续正在办理。本项目所在工业园区相关手续正在申报中,根据齐河沿黄工业项目清单可知,本项目属于在建类项目,应按照关于沿黄地区工业项目手续规范有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2022第1次)中在建项目的工作要求,尽快完善环评手续。因此,本项目环评可以进行审批。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华店镇富鼎华建产业园9-2号厂房,根据齐河县华店镇总体规划-镇区远景规划图(2018-2035)可知,项目厂区不在其规划范围内。根据齐河县华店镇华中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发展规划图(2021-2035年)、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所在富鼎华建产业园土地证(鲁(2020)齐河县不动产权笫Oo
15、O7921)可知,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为工业用地,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园区准入行业控制的相关要求,项目的建设可满足华中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原华中富新技术开发区)的相关要求,项目的选址合理。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齐河县华店镇总体规划镇区远景规划图(2018-2035)见附图2,齐河县华店镇华中高新技术产业功能区发展规划图(20212035年)见附图3,商品房买卖合同见附件4,富鼎华建产业园土地证见附件5。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国家允许建设的项目,同时,项目己经在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备
16、案,备案号为:2209-371425-8901538682,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备案证明见附件3。2、与德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符合性分析根据德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齐河县地下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一级保护区以齐河县水厂厂界为基准向外IOom所形成的包围线以内为一级保护区,总面积0.072km2.不设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项目厂区不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之内,另外,周围居民主要以集中式城市供水作为水源,项目对周围供水影响较小。3、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可知,齐河共有3处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别为:德州市齐河县西
17、南防风固沙、水土保持功能区生态红线、德州市黄河流域水源涵养、防风固沙功能区生态红线、德州市齐河林场防风固沙、水土保持功能区生态红线,见表1-3。表1-3齐河县境内的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序号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代码所在行政区域边界描述面积km2生态功能市县(区、市)1德州市黄河流域水源涵养、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区SD-I4-B1-13德州rb-齐河县东北至戴寺村,西南至潘庄村。30.50水源涵养、防风固沙;包含齐河黄河水乡国家湿地公园、齐河县饮用水源地2德州市齐河县西南防风固沙、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SD-I4-B3-02德州市齐河县东至荣庄村,西至段庄村,南至油房村西,北至西桥村。28.04防风固沙
18、、土壤保持3德州市齐河林场防风固沙、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SD-I4-B3-06德州市齐河县区块1:齐河县表白寺镇孙耿小学西北侧:区块2:东北至许家,西至蔡王庄,南至大漠刘。5.39防风固沙、土壤保持本项目厂区中心坐标:(N36度46分37.663秒,El16度40分3.039秒),不在德州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德州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见附图4。3、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齐河县生态保护红线见表表1-4德州市齐河县生态保护红线编号包含要素所在区县面积km?YS3714251
19、110017黄河(齐河段)齐河县8.83YS3714251110018济南北郊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齐河县2.39YS3714251I10019山东黄河水乡国家湿地自然公园齐河县9.2YS3714251110020徒骇河齐河县1.53本项目厂区中心坐标:N36度46分37.663秒,El16度40分3.039秒,不在齐河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德州市生态红线保护图见附图5。(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里的内容进行分析。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德政字202119号文件要求,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底线为:到2025年,全市PM”
20、浓度进一步下降,达至j45g到2035年,全市大气环境PM2.5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即35gnR根据2021年山东省环境自动监测系统(齐河县第一中学监测点),齐河县2021年环境空气中除PMI、PM2.5为不达标,其他因子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为不达标区。拟建项目位于华店镇(编码为YS3714253310008),属于一般管控区。拟建项目不属于“两高一资”项目,不涉及主要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不属于布局敏感区和弱扩散区中禁止新、改、扩建的项目。拟建项目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不会引起项目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恶化,符合大气环境质
21、量底线要求。水环境质量底线根据德政字202119号文件要求,扩建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质量底线为:到202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HI类,水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省级及以上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In类的水体断面达到15%左右,稳定达到或优于IV类水体断面超过50%。到203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省级及以上考核断面稳定达到或优于In类的水体断面达到30%左右,稳定达到或优于IV类水体断面超过80%,城乡全面消除黑臭水体,乡镇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III类,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根据齐河县环保局公布数据整理甘南桥断面例行监测数
22、据(2021年6月2021年12月),现状监测的水质指标中COD、氨氮均不存在超标现象,说明区域水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要求,项目区域水环境质量较好。拟建项目位于华店镇(主要河流:老赵牛河,管控分区编号:YS3714252210009),属于水环境一般管控区。拟建项目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不外排,不会引起项目区域水环境质量恶化,符合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土壤环境质量底线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底线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和土壤环境质量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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