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执法风险》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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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执法风险,一、税收执法的法律适用、法律适用的范围、适用税收法律的原则即法律冲突的适用规则、税收执法适用法律中的税法优先即税收优先的原则、法律适用的具体化,1、法律适用的范围(1)我国同外国缔结的国际税收条约和税收双边协定(2)税收法律(3)税收行政法规(4)税收规章(5)税收规范性文件(6)相关法律,适用法律的关系 A、国际税收条约、税收协定效力高于国内法 B、税收法律效力高于税收行政法规、地方性税收法规、税收规章 C、税收规范性文件效力低于上述法律规范的效力。,2、适用税收法律的原则,即法律冲突的适用规则(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2)特殊法优于一般法原则(3)后法优于前法原则,(1)上
2、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不同级别的法律冲突 A、下位法的规定不符合上位法的,原则上适用上位法。B、现实:许多税收具体行政行为是依据下位法作出,应优先适用上位法。,(2)特殊法优于一般法原则-同级别的法律冲突 A、指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B、一般规定:适用于一般情况的法律规定。如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提起的规定。特别规定:法律对于特殊事项作出的专门的规定。如征管法88条对纳税争议提起税务行政复议的规定。,适用这一规则支持税收工作的案例 A、在程序上适用这一规则,维护税务机关合法权益。纳税人不服某国税局作出的“不予抵扣税款”处理决定案。
3、案情:虚构收购业务、虚开收购发票-税务处理:不予抵扣税款-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焦点:法院是否应当受理?法律冲突:行政复议法19条 征管法88条第一款和第二款适用对象的不同:纳税争议与处罚、强制措施;什么是纳税争议?对征管法实施细则100条的理解。“税收征管法”第88条规定的纳税争议,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对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而发生的争议。“等”的含义:属于不完全列举的例示性规定。为明文列举的事项以外的事项,所概括的情形应与列举事项
4、类似事项。征管法88条第一款之规定是对税收征管事项提起复议作出的特别规定,行政复议法19条是对行政复议事项作出的一般规定,根据特殊法优于一般法规则,应适用征管法。法院裁定:驳回起诉。,B、在征税实体上的应用 美国泛美卫星公司诉讼案,(3)后法优于前法原则-新旧法律规范冲突 A、基本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但有特别规定的除外。B、具体运用:实体问题适用旧法,程序问题适用新法,即实体从旧,程序从新。C、除外情形:a、法律、法规或规章另有规定的;b、适用新法对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更为有利的;c、按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应当适用新法的实体规定的。,、税收执法适用法律中的税法优先,即税收优先原则()税法优
5、先的体现()税收优先权()税收优先权与民商法律规范中优先权的关系,()税法优先的体现、征管法第四十五条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征管法第五十条税收代位权、撤消权的设定;、实施细则第三条的规定;、破产法债务偿还顺序的设定。,()税收优先权、指税务机关在征收税款时,纳税人的财产不足以同时缴纳税款和其他债务时,应当优先征收税款的原则。即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优先于发生在起后的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优先于罚款,优先于没收违法所得。、税收是权利,是债权,是国家债权,是公权利。国家债权优于一般民事债权。法律另有规定,是指其他法律明确设定的可以先于税收的情形,如破产法。、税收优先权的实现。与司法部门间缺乏有效
6、的实现程序。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5869号复函具体明确: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人民法院实际控制纳税人因强制执行活动而被拍卖、变卖财产的收入,人民法院应当协助税务机关优先从该收入中征收税款。,()税收优先权与其他民商法律规范中优先权的关系税收优先权与其他民事债权优先权的基础不同,前者是基于国家债权与一般民事债权设定,后者是基于同等民事债权设定。因此,前者应先于后者实现。海商法关于船舶优先权的规定,与税收优先权的关系。案例。,4、法律适用的具体化:具体行政行为援引法律问题、要明确条、款、项、目。、对定性和处理要分别援引相关法律条款。、根据法律级别由高向低援引法律条款。,税收执法风险
7、的内涵,1、概念(1)所谓执法风险,就是具执法资格的国家公务人员在执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力或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存在有未按照或未完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的行为执法或履行职责,侵犯、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给国家或人民群众造成一定的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失以及应履行而未履行职责,所应承担的责任。,(2)税收执法风险是指税务行政执法机关和税务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税收行政执法职责过程中潜在的、因为执法主体的作为和不作为可能使税收管理职能失效以及这种作为和不作为可能对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本身造成伤害的各种危险因素的集合。即面临的各种对执法主体管理目标实现产生不利后果的可能性。,2、概念的理解,1、承
8、受税收行政执法风险的主体主要是税务机关,广义的主体,包括,税务执法人员。从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的角度来看,税收行政执法风险的主体是税务机关。2、税收执法风险产生的原因是复杂,不仅仅是明显的不合法的执法行为,不一定必然导致损害后果,只要是可能导致对税务机关组织管理产生不利后果的各种因素都是执法风险产生的原因。执法风险产生可能包括:制度性风险源、程序性风险源、执法能力性风险源、执法环境性风险源、管理性风险源等。因此,不能把执法责任等同于执法风险。,(3)税收执法风险是一种可能性,税收执法风险表明的是一种产生不利后果的可能性,是一种或然性,而不是已然的。因此,税收执法风险不是一种现实的执法责任。(4)税
9、收执法风险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在很多情况下这种风险所具有的不利后果不一定实际地发生。,(5)税收执法风险是基于对组织管理目标产生危害的可能性,这里的组织管理目标不是组织管理的根本目标,而主要是指组织队伍管理目标。在中国税务机关的目标可以表述为“带好队”,这种目标和组织的根本目标之间是母子目标关系,促进遵从是根本目标,而带好队是实现提高遵从目标的子项目标。(6)税收执法风险引发的不利后果是多样的,具体类型包括:公众信任危机风险,税务人员职业安全风险,行政责任风险、民事责任风险、刑事责任风险等法律责任风险。,(7)税收执法风险不是税收风险,税收风险主要是税收遵从风险。两者的差异在于:1、两者处于不
10、同的管理背景,税收执法风险主要是基于税收行政执法管理背景下;而税收风险主要是基于税收遵从管理的背景之下。2、两者的目标不一样,前者主要是带好队,后者主要是收好税。前者是税收机关组织内部管理活动,后者是税务机关外部管理活动。,3、两者的方法论不一样,前者主要依靠税务机关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的实施管理,后者主要是通过税收遵从风险管理的机制来实现。4、两者在一定条件存在价值冲突,表现为,强化执法风险管理的措施有时可能不同程度地影响税收遵从管理的效率;反之,提高遵从管理效率的措施有时可能不同程度影响税收执法风险管理质量。,3、税收执法风险分类,(1)按照税收执法风险产生的环节不同将其分为日常征管类风险、税
11、务检查类风险、税收法制类风险。(2)按照税收执法风险产生的后果不同,将税收执法风险分为行政责任风险、刑事责任风险、声誉损失风险。(3)按照税收执法风险承担主体的不同,将税收执法风险分为税务机关承担的风险和税务人员承担的风险。(4)按照风险形成的原因还可以将税收执法风险分为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5)按照适用法律依据不同可以将税收执法风险分为程序性风险和实体性风险。,三、具体风险行为,具体风险行为是指税务人员在某一项执法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执法风险,包括税务登记、申报征收、税源管理、票证管理、税务稽查、税收政策、税收法制等七个方面。,(一)征管类风险(1)税务登记信息失真执法风险;(2)漏征漏管类执法
12、风险;(3)代开发票类执法风险;(4)核定税款类执法风险;(5)调查取证类执法风险;(6)办理停歇业、注销手续类执法风险;(7)延期缴纳税款执法风险;(8)办理资产损失执法风险;(9)帐簿凭证管理类执法风险;(10)催报催缴类执法风险;(11)欠税管理类执法风险;,(12)纳税评估类执法风险;(13)提前征收、延缓征收类执法风险;(14)转引税款类执法风险;(15)现场执法类执法风险;(16)不征少征税款类执法风险;(17)连带税收法律责任类执法风险;(18)税收管辖类执法风险;(19)行政审批类执法风险;(20)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类执法风险;(21)管理部门发现重大涉税违法行为不移送稽查部门执
13、法风险;(22)作废发票(完税凭证)管理执法风险;(23)发票管理类执法风险。,税务检查类执法风险16个(1)出示证件类风险;(2)不移交刑事案件类风险;(3)税收强制执行类风险;(4)税收保全类风险;(5)偷税认定的风险;(6)行政处罚显失公正风险;(7)一事不二罚风险;(8)行政处罚类风险;(9)处罚时效风险;,(10)应处罚不处罚风险;(11)未按规定调取(退还)帐簿风险;(12)联合办案中易出现的执法风险;(13)稽查对象认定错误风险;(14)税务稽查约谈制风险;(15)税务检查权运用不当风险;(16)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不执行、不足额执行风险。,税收法制类执法风险5个(1)税务行政复
14、议类风险;(2)规范性文件制定类风险;(3)重大案件审理类风险;(4)未按规定组织听证风险;(5)税务行政诉讼风险。,税收综合类执法风险8个(1)税务文书制作类执法风险;(2)税务文书送达类执法风险;(3)执法主体类执法风险;(4)越权执法类执法风险;(5)人情税、关系税类执法风险;(6)权利告知类执法风险;(7)未按规定回避执法风险;(8)法律条款引用执法风险。,1、税务登记信息失真执法风险,岗位:税源管理岗、稽查实施岗、稽查执行岗、领导岗易发时间: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非正常户处理以及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扣缴税款登记。易发环节:(1)办
15、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环节;(2)办理停业、复业登记环节;(3)办理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环节;(4)办理非正常户认定环节;(5)办理税务登记的验证、换证环节;(6)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环节等。,风险行为点及防范建议风险点1: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税务机关没有责令其限期改正;即使责令其限期改正,纳税人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没有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风险分析:该行为属于税务机关的不作为。防范建议:及时和工商、国税部门交流信息,对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及时发出税务文书,督促其办证。,风险点2: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时,对变更的原因、提交的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审核不严格,使变更的内
16、容失真,可能会给纳税人提供税收漏洞,给国家造成损失,或者是没有及时收回原来的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使纳税人两份登记信息同时存在,造成税收损失。风险分析:该行为可能导致执法行为无效,使税务机关在行政复议和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可能导致税务机关败诉。,防范建议:查看变更税务登记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身份证、有关部门的批准资料、经营地点情况等;在收回原由的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后再发给新的证件;对变更的内容一定要进行实地调查,防止纳税人弄虚作假。,风险点3:在办理登记时,对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和填写的税务登记表不认真审核,或者不进行实地调查,使税务登记信息失真。风险分析:由于税务登记处于税收管理的
17、第一个环节,登记信息失真,很有可能造成纳税人的国、地税管理税种的分歧、纳税地点的分歧、主管税务机关的分歧、土地使用税的等级分类的分歧、税收收入级次的分歧、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实施困难等。由于登记环节信息的失真,使以后所有执法措施无法实施,还可能使税务机关在行政复议和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甚至导致税务机关败诉。,风险点4:将纳税人提供的各种资料进行比对、鉴别,并进行实地调查,到有关部门、与之相关联的纳税人等处取得有关情况;税务机关经办人、审核岗位应把好关。风险分析:该行为可能导致国家税收收入流失,纳税人在注销登记之前存在犯罪嫌疑的,可能导致犯罪嫌疑人逃脱法律制裁。如果存在执法人员与纳税人有意串通
18、情节,执法人员可能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责任。,防范建议:一是在注销登记前,仔细审核纳税人的税款缴纳情况,及时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及时收回发票、登记证。二是及时与法院、工商、国税等部门的联系协调,掌握纳税人破产、解散的文件,看其营业执照、国税信息等是否注销。三是制定纳税人注销登记操作流程,如收回证件、结清税款、稽查审核、主管领导最后审核把关。,风险点5:在对纳税人签发外管证时,违反一地一证原则、违反最长期限180天的规定;外管证上所列经营项目失实,造成税收流失。在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前,没有及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风险分析:该行为可能导致国家税收收入的流失,可能导致执法行为无效。防控措施
19、:审核纳税人申请的外管证所列项目是否与其本身的经营项目符合,申请时间是否超出规定;对外出到本地经营的纳税人及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风险点6:对已列入非正常户的纳税人,没有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对已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纳税人,没有及时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的失效,而使其他参考使用税务登记证件的单位产生连带反应。风险分析:该行为不但可能造成国家税收收入的流失,还可能导致其他使用了该纳税人处于非正常期间的税务登记资料而产生无效的民事、刑事责任,税务机关可能会因此产生诉讼的连带责任。,风险点8:在办理停业、复业登记时违反规定给纳税人办理超过一年的期限;对纳税人的停业理由调查不详
20、,造成纳税人假停业,使税收流失;在办理停业前没有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没有收存税务登记证件和发票及其他税务证件;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而纳税人又没有申报纳税,税务机关也不责令纳税人申报纳税。,风险分析:该行为可能导致国家税款流失,属于典型的行政不作为,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玩忽职守罪。防控措施:首先要实地调查,主要审核纳税人停业理由的真实性,必要时,要到有关审批部门核对批准停业的文件资料。其次要和国税局及时交流信息,对国地税共管户一起办理停业审批。最后在纳税人申请停业期间,要不定期巡视,要有巡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2.税收漏征漏管类执法风险,岗位:税务登记管理岗
21、、核定应纳税额管理岗、税源管理岗、税收政策管理岗、领导岗易发时间: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证之前、之后。,易发环节(1)对未办理营业执照但发生纳税义务的纳税人的巡查环节;(2)对已办理营业执照但未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的巡查环节;(3)税源划分环节;(4)税务登记事项审核认定环节;(5)核定应纳税额环节;(6)审批停复业环节;(7)变更税务登记环节;(8)注销税务登记环节;(9)非正常户认定环节;(10)减免税审批环节;(1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环节;(12)扣缴义务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环节等。,3.代开发票类执法风险,岗位:代开发票管理岗、税款征收岗、税源管理岗易发时间:代开发票时易发环节:代
22、开发票涉及的每个环节风险点1:协税、护税人员在代开发票岗位,顶替税务人员代开发票。风险分析:该行为可能导致具体行政行为无效。防控措施:坚决杜绝协税、护税人员参与执法。,风险点2:代开二手房发票时,纳税人为了少缴税,签订虚假合同,导致房价偏离市场价格较大。现在通常以房管部门评估的房价作为计税基础,进行征税。房管部门评估的房价存在“熟人价”、“人情价”导致的其评估的房价更低。风险分析:该行为可能导致税务机关少征税款,使国家税收利益遭到损失。,防控措施:一是根据国税发 2006 第108号第一条规定:“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
23、且无正当理由的,征收机关依法有权根据有关信息核定其转让收入,但必须保证各税种计税价格一致”。基层税务机关制定房屋计税价格最低警戒线。二是对如果纳税人不同意税务机关核定的房价的,应通过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来评定。,风险点3:税务人员代开发票时,按照相关税收规定某税种应减免,但未经过备案或者有权机关审批,自行减免税。风险分析:该行为可能导致税务人员越权执法。防控措施:在分清岗位职责,细化、量化工作目标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要明确考核目标、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评价标准,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税务干部职务晋升、岗位轮换和评先树优的主要依据。同时,要加大追究问责力度,对越权执法的税务干部要严格追究
24、责任,决不姑息迁就。,风险点4:部分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一年甚至几年前已完成,虽付款单位长期不付款,但其纳税义务已发生。等纳税人仅持付款证明前来代开发票时,会导致税务人员不知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代开发票时只征收税款,未加收滞纳金。风险分析:该行为可能导致税务人员失职或者渎职。防控措施:加强风险教育,提高代开票人员的风险意识,提前预防。,4、核定税款类执法风险,岗位:税源管理岗、纳税评估岗、稽查实施岗、领导岗易发时间:核定税款前后易发环节:(1)双定户税款核定(2)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核定(3)未办理税务登记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款核定,5.调查取证类执法风险,岗位:税源管理岗、稽
25、查实施岗易发时间:税务检查调查取证过程中易发执法环节:(1)税务所对纳税人进行日常管理时(2)税务稽查人员对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时,风险点1:证据材料不符合证据的“三性”即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要求。风险分析:该行为可能导致证据无效,使税务机关在行政复议和诉讼中处于不利地位,可能导致税务机关败诉。防控措施:执法人员要对每一份证据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证据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证据和要证明的事实之间要存在关联关系,证据和证据之间要互相印证,形成闭合的证据链条。,下列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1)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2)以偷拍、偷录和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3)以利诱、欺诈、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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