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召回.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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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品召回,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药物质量与安全部 孙延莉,主要内容,药品召回管理办法主要内容相关法规对药品召回的要求药品召回工作流程药品生产企业应做的工作召回案例,药品召回管理办法,2007年12月1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9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药品的召回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进口药品在境内销售的药品适用 生产企业在境外实施召回不适用“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两个概念,药品召回 药品生产企业(包括进口药品的境外制药厂商)按照规定的程序收回已上市销售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主体药品生产企业 对象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安全隐患 由于研发、生产等原因
2、可能使药品具有的危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安全隐患的范围:限于“研发、生产”等原因,排除了流通领域的原因,企业应建立的制度,药品生产企业:建立以调查、评估为核心的召回制度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建立以辅助药品召回为目标的传达、反馈药品召回的信息制度,两个“协助”,药品生产企业 要协助药监部门关于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 要协助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关于药品安全隐患的调查,药品召回的分级,根据药品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药品召回分为:一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严重健康危害的二级召回:使用该药品可能引起暂时的或者可逆的健康危害的三级召回:使用该药品一般不会引起
3、健康危害,但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收回的召回分级与严重程度、紧急程度有关,而与药品扩散的范围无关。,药品召回的分类1,主动召回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分析,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进行调查评估,发现药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决定召回。责令召回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过调查评估,认为存在安全隐患,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召回药品而未主动召回的,应当责令药品生产企业召回药品。,药品召回的分类2,主动召回:企业自己主动实施的召回被动召回:行政机关要求企业召回区别:发起的程序不同主动召回:信息搜集调查评估确定后发起召回被动召回:药监部门送达责令召回通知发起召回实施者:企业,药品安全隐患调查,已发生药品不良事件的
4、种类、范围及原因药品使用是否符合药品说明书、标签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的要求药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药品生产过程是否符合GMP等规定,药品生产与批准的工艺是否一致药品储存、运输是否符合要求药品主要使用人群的构成及比例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批次、数量及流通区域和范围其他可能影响药品安全的因素。通过上述的调查内容来寻找问题的原因。,药品召回程序,药品安全隐患评估,该药品引发危害的可能性,以及是否已经对人体健康造成了危害对主要使用人群的危害影响对特殊人群,尤其是高危人群的危害影响,如老年、儿童、孕妇、肝肾功能不全者、外科病人等危害的严重与紧急程度危害导致的后果 通过评估来确定是否需要召回,以及召回
5、的紧急程度、召回的重点等。,药品召回程序,药品召回的通知时限,第十六条 药品生产企业在作出药品召回决定后,应当制定召回计划并组织实施,一级召回在24小时内,二级召回在48小时内,三级召回在72小时内,通知到有关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停止销售和使用,同时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通知到”对象: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目的:停止销售和使用,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提交时限,第十七条 药品生产企业在启动药品召回后,一级召回在1日内,二级召回在3日内,三级召回在7日内,应当将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提交给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不同于许可,是告知程序;不需
6、要药监部门的批准就可以立即实施召回,主动召回实施中的进展情况报告,第二十一条 药品生产企业在实施召回的过程中,一级召回每日,二级召回每3日,三级召回每7日,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药品召回进展情况。,主动召回后的后续处理,第二十二条 药品生产企业对召回药品的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并向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必须销毁的药品,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防止召回的不真实以及违法药品的流散,主动召回完成后的效果评价,药品生产企业:在召回完成后,应当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向所在地省级药监部门提交药品召回总结报告。药监部门:自收到总结报告之日起
7、10日内对报告进行审查,并对召回效果进行评价。审查和评价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药品生产企业认为召回不彻底或者需要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的,要求药品生产企业重新召回或者扩大召回范围,责令召回的条件,生产企业的产品依法应当被召回。企业不主动召回产品。责令召回的程序是“经过调查评估”。必要时,可以直接告知“停止销售和使用该药品”。,鼓励企业实施召回,第二十九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认药品生产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造成上市药品存在安全隐患,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但该企业已经采取召回措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8、,不主动召回的处罚,第三十条 药品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发现药品存在安全隐患而不主动召回药品的,责令召回药品,并处应召回药品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拒绝召回的处罚,第三十一条 药品生产企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拒绝召回药品的,处应召回药品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第二十五条规定:责令召回,主要内容,GMP对药品召回的要求,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修订)第十一章 产品销售与收回 第七十九条 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药品退货和收回的书面程序,并有记录。因
9、质量原因退货和收回的药品制剂,应在质量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涉及其它批号时,应同时处理。,国务院特别规定对药品召回的要求,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第九条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销售者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销售者发现其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质量受权人制度对药品召回的要求,关于推动药品生产企
10、业实施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9121号)药品质量受权人的职责:参与产品召回工作北京市推动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工作意见 质量受权人的职责:对下列质量管理活动负责,行使决定权:依法实施产品召回时,其召回产品的调查评估报告和召回计划的批准。,主要内容,药品召回工作流程,药品安全隐患调查药品安全隐患评估撰写调查评估报告质量受权人批准作出药品召回决定制定召回计划质量受权人批准实施召回 被责令召回的,在收到药监部门的责令召回通知书后实施召回。,调查评估报告内容,召回药品的具体情况,包括名称、批次等基本信息撰写调查评估报告 实施召回的原因调查评估结果召回分级,药品召回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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