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企业法》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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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 济 法,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经济法企业法,各个企业形态各有利弊,应结合自身情况加以选择。,自给自足,简单的商品交换,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经济法企业法,企业的分类,经济性质,投资者身份,法律地位,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全民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混合企业,经济法企业法,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一、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1、定义: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经济法企业法,经济法企业法,由
2、一个自然人投资(中国公民);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机构设置简单、经营方式灵活;是非法人企业税负较少,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经济法企业法,2000年1月1日个人独资企业法开始施行,以下一些个人和组织均向工商部门递交了申请,要求设立个人独资企业。1、我国公民王某打算以自己的专利进行作价出资,开办“瑞达科技服务公司”;2、美国公民丹尼斯打算出资5万美金,开办“十分可乐旅游服务部”;3、海淀法院刘法官打算出资一套办公用房及相应设备,开办“哇呀呀艺术工作室”;4、我国法人甲公司打算出资10万元,创建“八匹马服装加工有限中心”。请问:他们的申请能够得到工商部门的批准吗?他们的出资方式是否合适?,经济法
3、企业法,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幻灯片 10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企业法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一元钱?)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经济法企业法,一个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具体包括: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经济法企业法,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对企业名称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国家工商局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局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佳人美容美发中心白冰摄影工作室,经济法企业法,
4、设立程序,申请人,工商部门,15日,登记发照,不 驳予 回登 通记 知,应递交的文件有哪些?,1、投资人签署的申请书;2、投资人的身份证明;3、企业住所证明和经营场所 证明;4、如有委托还应提交委托书 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5、国家工商局规定提交的其 他文件。,经济法企业法,王某是某皮鞋厂一名老工人,买断工龄获得10万元,为了日后生计,出资设立了“皮皮日用品批发中心”,因其不懂经营便与原为同厂的推销员李某口头约定由李某代为管理。李某经营了半年赔了2万元,王某便将之辞退。重新聘用了曾读过工商管理的孙某,并签订了书面合同。其中规定,孙某可以在3000元限额以下拥有自主决定权,超过限额后应报王某本人批
5、准。半月过后,孙某在未通知王某的情况下与某日用品厂签订了价款为1万元的购销合同,日用品厂交付货物后向王某索要货款,王某知晓此事后,甚是恼火,便以自己事前并不知道且孙某越权为由拒绝支付。问:1、李某对该企业有无管理权?2、王某可否拒付货款?,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经济法企业法,1、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贿赂;2、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侵占企业财产;3、挪用企业资金自用或借贷给他人;4、擅自将企业资金以个人或他人名义开户储存;5、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6、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竞争的业务;7、未经投资人同意,与本企业订立合同或交易;8、未经投资人同意,将企业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9、泄露本
6、企业的商业秘密;10、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如何管理,可自管也可委托他管,法律对受托人有无限制,有,经济法企业法,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1、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需签书面合同。2、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分析,经济法企业法,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四、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工商管理(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 1 依法申请贷款 2 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3 拒绝摊派权 4 其他权利,经济法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事项如何处理,作出变更决定,申请变更登记,15日,1、变更登记申请书;2、国家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文件;3、有委托人,还应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7、。,15日,核准,换发执照或变更通知书;不核准,发给驳回通知书。,经济法企业法,农村青年张某已在县城打工2年,手中有一些积蓄,几年来的裁缝工作,使他积累了一些制衣的经验,2002年,他舅舅某县公安局法制科科长孙国强欲成立一个裁缝店,拟由张某负责管理该个人独资企业。该店经县工商局核准注册,店主为孙国强,实际由张某负责管理。随后,张某从农村老家雇了8名姑娘在店里工作,年龄大的19岁,小的15岁。由于该店处在商业繁华区,张某的裁剪技术好,有许多人慕名而来,活儿很多。店里的工作人员每天工作10小时。2003年3月,雇工李某在工作中由于烫斗故障起火,烧伤了右手,花去医疗费2000多元。李某多次要求张某进
8、行补偿,都被张某以“我们并没有这方面的协议”而予以拒绝。李某及其家人多方投诉,终于在妇联的支持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经济法企业法,问题:1、孙国强能否创办个人独资企业?2、裁缝店在劳动用工方面有何违法行为?3、李某的损失应由谁负责?,经济法企业法,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法,五、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经济法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企业清算,企业解散,投资人;债权人提请法院指定清算人,15日内通知债权人,公告
9、: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无法通知怎办,谁能提起,经济法企业法,2000年 1月 15日,甲出资 5万元设立名为顺鑫发的个人独资企业。甲聘请乙管理企业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2月10日,乙未经甲同意,以该企业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2万元的货物。2000年7月4日,该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7月10日,人民法院指定戊作为清算人对企业进行清算。经查,该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1)企业欠缴税款2000元,欠乙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丁1
10、0万元;(2)企业的银行存款 1万元,实物折价 8万元;(3)甲个人其他可执行的财产价值2万元。,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经济法企业法,问题:(1)乙于2月 10日以企业名义向丙购买价值2万元货物的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2)试述该企业的财产清偿顺序。(3)如何满足丁的债权请求?,经济法企业法,财产如何清偿,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企业财产不够清偿怎么办,投资人应以个人的其他财产进行清偿,企业解散后,投资人对所欠债务还有偿还义务吗,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经济法企业
11、法,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应提交哪些文件,1、投资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投资人或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3、国家工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经济法企业法,独资企业的优缺点分析:优点:经营灵活、政府干预和管制少、便于管理,决策自主、收益独享、应变能力强缺陷:财力有限,规模较小,经营风险较大;受业主个人健康状况影响较大;不易获得贷款。,经济法企业法,第二节合伙企业法,一、合伙企业法概述(一)合伙的概念及分类:合伙,是指二人以上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
12、经营,共享收益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责任的联合。合伙=合伙企业?,经济法企业法,一、合伙企业法概述,(二)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特征: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 法第2条,经济法企业法,合伙企业的分类,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经济法企业法,合伙企业名称 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后应当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并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经济法企业法,一、合伙企业法概述,(四)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及其适用 1 狭义的合伙企业法即合伙企业法。于1997
13、年8月1日起施行。2006年修改,2007年6月1日起实施。广义的合伙企业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者其他有权机关依法制定的、调整合伙企业合伙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企业法,1、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 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适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2、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由国务院规定管理办法。,合伙企业法的适用:,经济法企业法,二、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由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本法另有规定除外)特点: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普通合伙企业除外),什么是普通合伙企业?,经济法企业法,甲:
14、21岁、中国地大大三学生;乙:24岁、海淀区东升乡政府公务员;丙:17岁、北京城市学院大一学生,其父是某著名企业家;丁:34岁、货车司机。4人是同乡,打算设立一合伙企业,经协商一致,订立了如下合伙协议:甲以专利技术出资,作价3万元,因家境贫穷不承担经营风险,乙出资2万元,丙出资5万元,丁以劳务(开车)出资,作价1万元。盈利均分,风险由乙、丙、丁按3:5:2分担。企业名称暂定为:北京刘老根科贸有限中心。1个月之后4人实际缴付了出资并租好了场地。一切准备就绪后由乙向工商部门递交了申请材料。请问:他们能获得工商部门的批准吗?为什么?,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经济法企业法,(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37(二
15、)有书面合伙协议;44(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7;(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1,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经济法企业法,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应满足什么样的资格条件?,经济法企业法,1 合伙企业的协议 合伙企业法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的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并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经济法企业法,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合伙目
16、的和合伙经营的范围;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 争议解决办法;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违约责任,合伙协议应当记载哪些内容?,经济法企业法,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合伙协议内容不全或约定不明怎么办?,经济法企业法,2、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
17、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经济法企业法,(1)除了土地之外,其他财产都可以使用权或者所有权出资;(2)合伙人的出资没有法定数额限制;(3)合伙人的出资期限没有法定限制,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4)合伙人的非货币财产出资一般不需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特殊之处:,经济法企业法,合伙企业的登记程序,申请人,工商部门,当场登记发照,是否登记作出决定,应递交的文件有哪些,1、申请书2、身份证明3、合伙协议4、出资权属证明5、经营场所证明6、国务院
18、工商管理部门 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20日,经济法企业法,(三)合伙企业的财产(对内关系)1 合伙人的出资2 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3 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哪些是合伙企业的财产?,经济法企业法,在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的财产独立于每一个合伙人,属于合伙企业所有或持有,并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合伙人私自转移或处分企业财产怎么办?,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经济法企业法,(三)合伙企业的财产,1 外部转让:-应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除外)2 内部转让-应通知其他合伙人。3合伙人向
19、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转让,经济法企业法,(三)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济法企业法,三义和是一家合伙企业,合伙人黎明因家人住院,急需一笔钱,向他人借款,并为此与债权人约定,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份额作为质押。事后,黎明还征求了其他合伙人的意见。合伙人张芝仲认为:“合伙出资份额是合伙企业的财产,是大家的财产,为个人借款抵押不妥,该质押约定
20、当然无效。”合伙人李亚平认为:“我信任借款人,同意这项质押约定。”合伙人康迎建认为:“既然有合伙人不同意,这项质押就不能生效。”合伙人朱鹤翔认为:“既然如此,甲应该退伙,但必须对合伙企业以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你是律师,应该如何回答?,经济法企业法,1、该质押无效。2、造成善意第三人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3、擅自出质的不应按退伙处理。,分析,经济法企业法,(四)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1、合伙事务执行形式,经济法企业法,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共同执行,委托执行,其他合伙人是否还有权执行合伙事务,没有,如果执行可否对抗第三人,不可以,是不是
21、所有的合伙事务都可以委托执行,不可以,经济法企业法,某合伙组织起字号为“兴达商行”,其中甲出资60,乙、丙各出资20,甲为执行合伙人。在与兴达商行的债务人丁的一场诉讼中,甲未与乙、丙商量而放弃兴达商行对丁的债权5万元,乙、丙知道后表示反对。后甲又私自将3间企业闲置用房卖给不知情人庚,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对甲的行为的效力应如何认定?,经济法企业法,、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由全体合伙人一
22、致同意的事项(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除外),经济法企业法,权利1、平等的合伙事务执行权2、执行人对外代表合伙3、不参加合伙事务执行的合伙人的监督权4、查阅帐簿的权利5、提出异议权和撤销委托事务的权利,义务1、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报告义务2、不得经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3、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4、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义务,经济法企业法,大发酒厂是由甲、乙、丙3人各出资5万元组成的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的执行合伙人是甲,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经营散装粮食白酒的生产、销售,经营期限为2年。问题:1、乙、丙在该合伙企业事务中拥有什么权利?2、甲在
23、担任合伙企业负责人期间,能否与他人再合作经营散装白酒的门市部?3、乙可否将自家生产的粮食出售给合伙企业?4、若丙未经甲同意以合伙企业名义与大顺商店签定了一份销售白酒的合同,则该合同是否有效?,经济法企业法,违反竟业禁止或交易禁止义务的,收益归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侵占财产的责令归还,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违反义务的后果,经济法企业法,1、乙、丙拥有监督、查阅帐簿、提出异议、撤销委托等权利;2、不能,合伙企业法第30条规定,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作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3、可以,但必须在合伙协议中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4、合同有效,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对内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24、。,分析,经济法企业法,(四)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1、按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3、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办理。,3、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决议方法,经济法企业法,4、合伙企业的损益如何分配,有约定,合伙协议,按照约定,没约定,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平均分配,合伙人协商,经济法企业法,(四)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
25、配、分担。,经济法企业法,和,可否将某合伙人的利润或风险约定为,不可以,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责任,4、合伙企业的损益如何分配,经济法企业法,1、合伙企业可否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2、如果可以,有无条件限制?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所聘经营管理人员的职责?,5、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经济法企业法,(五)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对外关系)1、合伙企业的对外代表权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限的限制,不能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经济法企业法,(五)合伙企业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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