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中税法》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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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十章,税法,税法,税法概述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增值税法企业涉及的其他主要税收实体法,税法概述,税收与税法的概念税法的构成要素纳税人的权利,税收与税法的概念,税收的含义是以实现国家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和特定行为所实施的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国家征收行为,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税法的概念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税收应明确的基层含义,税收的目的:税收的政治前提和法律依据:政治权力、法律税收主体:征税主体、纳税主体税收的形式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税收不具惩罚性:,税收主体,征税主体:国家授权的专门机关。税务机关、财政机关、
2、海关。纳税主体:居民非居民,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税收分配关系征纳税程序关系实体税法、程序税法,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收主体征税对象和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法律责任,税收主体,税法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征税主体纳税主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征税对象和税目,征税对象:课税客体,指税法确定的产生纳税义务的标的或依据,包括物和行为。征税对象关系到某种税的征收界限、税源的开发和税收负担的调节。税目:是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中的具体项目,是征税对象范围的具体体现。,税率,指税法规定的每一个纳税人的课税客体数额与应纳税额之间的比例,是税法计算税额的尺度。法定税率的基本形式:比例税率累进税
3、率:超额累进税率、超倍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纳税环节,指商品生产和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关系到税制结构、税负平衡、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纳税人缴纳税款、企业加强经济核算。,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纳税期限:纳税单位和个人缴纳税款的期限。纳税地点:纳税人申报、缴纳税款的场所。其目的在于,一方面避免对同一应税收入、应税行为重复征税或漏征税款;另一方面是保证个地方财政在明确的地域范围内取得收入。,税收优惠,指国家为了体现鼓励和扶持政策,在税收方面采取的激励和照顾措施。形式:减税、免税、退税、投资抵免、快速折旧、亏损结转抵补和延期纳税等。,法律责任,指纳税人和征税工作人员违反税法规定应当承担
4、的法律后果,是规定对纳税人和征税工作人员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惩罚措施。,纳税人的权利,依法请求减免税的权利。请求退回多征税款的权利。提起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的权利。征税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致使纳税人合法权益受损害时,依法请求赔偿的权利。向征税机关查询纳税事项和资料的权利。,企业所得税法,概念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和应纳税额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和纳税期限,概念,所得税:是由取得所得的主体缴纳的,以其纯所得额为计税依据的一类税。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对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获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开征的一种税。
5、企业所得税法:是调整国家与内资企业及其他组织之间所得税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纳税人应具备的条件: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收入总额纳入收入总额的其他几项收入准予扣除的项目不得扣除的项目,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每一纳税年度内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其他所得包括:股息、利息、租金、转让各类资产、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
6、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的项目,收入总额,生产、经营收入:主营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及其他收入。财产转让收入: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及其他财产利息收入:有价证券的利息、外单位欠款付给的利息及其他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股利、红利其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股利、红利,股利:按资本计算的利息。红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规定的股息比例分派利润外尚有盈余,再分派于各股东的利润。,纳入收入总额的其他几项收入,按有关规定,企事业单位技术性收入减免税均以主管税务部门批准的“技术性
7、收入免税申请表”为依据按有关规定,企业在建工程发生的试运行收入,应并入收入总额予以征税,而不能直接冲减在建工程成本。对于机构从事证券交易取得的收入,应计入当期损益,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4、外贸企业由于实施新的外汇管理体制后汇率并轨、汇率变动而发生汇兑损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调整,按照直线法在5年内转入应纳税所得额。5、纳税人享受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以及取得的国家财政性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6、企业在建项目、专项工程及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企业的商品、产品的,均应作为收入处理;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节省的材料,如按合同规定留归企业所得,也应算作收入处理。,7、企业取得的收入为非货
8、币资产或权益的,其收入额应当参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计算或固定。8、企业依法清算时,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准予扣除的项目,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以及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可扣除项目。准予扣除的项目:成本、费用、税金、损失、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的项目:,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的项目,利息支出计税工资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教育费,分别按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计算扣除。捐赠。公益性、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扣除。业务招待费。保险基金。,按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扣除的
9、项目,7、保险费用8、租赁费9、准备金10、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1、转让各类固定资产发生的费用12、当期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13、汇兑投资14、支付给总机构的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管理费。,不得扣除的项目,资本性支出无形资产转让、开发支出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罚款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超过国家规定循序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范围的捐赠,以及非公益性捐赠。各种资助支出贷款担保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和应纳税额,税率: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33%所得额少的按低税率征收,3万元以下,18%,3-
10、10万元,27%。高新企业,减为15%应纳税额: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特殊规定,企业所得税优惠,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政府批准,可以给予定期减税和免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减免税的企业,按规定执行。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10个方面,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和纳税期限,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纳税义务人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征期终了日。分月预缴、分季预缴、年度汇算清缴最后一日。纳税期限: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月份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纳税地点,就地纳税指纳税人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个人所得税
11、法,概念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征税项目和计税依据税率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减税、免税,概念,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应税所得为计征对象的一种税。应税所得包括我国居民来源于境内、境外的应税所得和非居民来源于境内的应税所得。个人所得税法,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全部所得,均应纳税。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扣缴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行
12、申报纳税。,自然人的住所,住所的概念住所和居所经常居住地:自然人离开住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治病的除外。住所和户籍:自然人以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确定住所的标准自然人住所的种类,自然人住所的种类,意定住所地法定住所地拟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自然人住所的法律意义,确定自然人权利、义务的享有地和承担地确定有关组织或机关的管辖权在涉外民事案件中,确定法律适用的准据法,征税项目和计税依据,征税项目: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
13、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它所得。计税依据,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个人取得的每项收入所得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扣除金额之后的余额。对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扣除金额的扣除办法:实行定额、定率、会计核算三种扣除办法。,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
14、得额。,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三、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四、劳务报酬所
15、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个人所得税减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个人所得税免税,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
16、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不超过500元的 5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4 超过5000元至20
17、000元的部分 205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6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7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8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级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1不超过5000元的52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103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204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5超过50000元的部分35(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
18、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增值税法,概念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的纳税范围增值税税率增值税的减免增值税的出口退(免)税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概念,增值税:是以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法定增值额:指一国政府根据各自的国情、政策需要,在其增值税法中明确规定的增值额。,增值税的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小规模纳税人: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照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小
19、规模纳税人。指以生产货物或能够提供应税劳务为主,以及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且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经营,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不包括销售成品油的加油站)。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增值税的纳税范围,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进口货物 视同销售货物混合销售行为兼营非应税劳务其他应征增值税的业务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销售货物,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除土地、房屋和其他建
20、筑物等不动产之外的有形动产。,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所称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但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进口货物,报关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视同销售货物,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二)销售代销货物;(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
21、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五)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七)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应征收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
22、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在内。,应征收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2.以从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销售的,如果其设立单独的机构经营货物销售并单独核算,该单独机构应被视为从事货物生产、批发、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其发生的混合销售行为应被征收则部分值税。3.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应征收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生产销售铝合金、玻璃幕墙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其销售铝合
23、金门窗、玻璃幕墙的同时负责安装的,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对其取得的应税收入统一征收增值税。,不征收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电信单位自己销售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并为可恶提供有关电信服务的。,兼营非应税劳务,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兼营的非应税劳务是否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其他应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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