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基础大专》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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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税收基础知识,本章重点1、税收概念的理解2、税收的特征及税收三性关系3、税收职能和原则4、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5、税法的概念,第一节 税收的基本概念,一、税收的概念二、税收的特征三、税收三性的关系,一、税收的概念,税收是一国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其社会公共权力,依照法律,强制、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形式,其基本职能是满足国家的基本财政需要和对经济运行实施有效的调控。,它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收、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关系,是一定社会制度下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税收收入是国家财政收入的最主要来源。马克思指出:“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国家存在的经济
2、体现就是捐税”。恩格斯指出:“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19世纪美国法官霍尔姆斯说:“税收是我们为文明社会付出的代价。”这些都说明了税收对于国家经济生活和社会文明的重要作用。,(一)税收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二)税收体现着政府与社会成员之间的一种特定的分配关系(三)税收是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的和最好的方式(四)税收是政府干预和调控经济的重要杠杆,中国最早的市场税收古代市场称为市。市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由来已久。商代末年,商人贸易就已出现,但当时手工业和商业都属官办,所以没有市场税收。到西周后期,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在官营工商业之外,出现了以家庭副业为主的私营手
3、工业和商业,集市贸易日益增多,因此出现了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市场税收。,中国最早的田税春秋时期鲁国实行的“初税亩”。据春秋记载,鲁宣公十五年(公元前594年),列国中的鲁国首先实行初税亩,这是征收田税的最早记载。这种税收以征收实物为主。实行“初税亩”反映了土地制度的变化,是一种历史的进步。,五花八门的国外税收,比利时更名税:比利时新法律规定,父母可以任意给子女改名,但必须缴纳200比利时法郎的“更名税”。,美国加州离婚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实行一项简便的离婚法,规定结婚不满两年、未生养又无贵重财产的夫妻若想离婚,只要向州政府法律部门邮寄30美元离婚税,并保证双方无争议地分割好财产,其离婚即自动生效。
4、,英国伯明翰市棺材税:英国伯明翰市规定死者躺用的棺材宽度为23英寸(58厘米),每超过1英寸就得缴税7.5英镑。据报道,因为市政局的挖坟工人不肯替大号棺材挖坑,工党议员便为工人说话,于是弄出了这个奇特的棺材税。,法国巴黎的香榭丽大街乞丐税:法国巴黎的香榭丽大街名气很大,外地乞丐和流浪汉纷纷拥向这里。对此,当局颇感有煞风景,于是规定,只有缴纳15000法郎税款的乞丐,才能获得在该大道上行乞的准许证。,巴黎版面税:法国曾规定报纸必须按版面的多少缴纳税款,于是当时出现了仅有一个版面的大型报纸。,古希腊开窗税:古希腊规定,凡是朝着大街和向外打开的窗户,户主均需缴纳开窗税。,比利时的居民电视税:比利时居
5、民购买电视机要缴税,欲看欧洲和北美其他国家电视台的节目,需申请接专用线路,并按期向政府和电视台付税。,印尼灭鼠税:印度尼西亚西部地区当局下令,当地居民必须缴纳“灭鼠税”,才能够耕作、贷货、出国旅游、结婚和离婚。,二、税收的特征,税收与其他分配方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习惯上称为税收的“三性”。,(一)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税收是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权力量,依据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律或政令来进行强制征收。负有纳税义务的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国家强制性的税收法令,在国家税法规定的限度内,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税收具有法律地位的体现。强
6、制性特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税收分配关系的建立具有强制性,即税收征收完全是凭借国家拥有的政治权力;另一方面是税收的征收过程具有强制性,即如果出现了税务违法行为,国家可以依法进行处罚。,(二)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通过征税,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的一部分收入转归国家所有,国家不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税收的这种无偿性是与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进行收入分配的本质相联系的。无偿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政府获得税收收入后无需向纳税人直接支付任何报酬;另一方面是指政府征得的税收收入不再直接返还给纳税人。税收无偿性是税收的本质体现,它反映的是一种社会产品所有权、支配权的单方面转移关系,而不是等价交换关系
7、。税收的无偿性是区分税收收入和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三)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收是按照国家法令规定的标准征收的,即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计价办法和期限等,都是税收法令预先规定了的,有一个比较稳定的试用期间,是一种固定的连续收入。对于税收预先规定的标准,征税和纳税双方都必须共同遵守,非经国家法令修订或调整,征纳双方都不得违背或改变这个固定的比例或数额以及其他制度规定。,三、税收三性的关系,税收的三性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统一体,是税收存在的充分必要条件,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标志。无偿性是税收分配的核心特征,强制性和固定性是对无偿性的保证和约束。,税与费的区别,
8、费是指国家机关向有关当事人提供某种特定劳务或服务,按规定收取的一种费用。税与费的区别主要有三点:(1)看征收主体是谁。税通常由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收取;费通常由其他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收取。(2)看是否具有无偿性。国家收费遵循有偿原则,而国家收税遵循无偿原则。这是两者在性质上的根本区别。(3)看是否专款专用。税款一般是由国家通过预算统一支出,用于社会公共需要,除极少数情况外,一般不实行专款专用;而收费多用于满足收费单位本身业务支出的需要,专款专用。,知识拓展,案例,1、如果某个人月工资总额为3000元,则依据我国税法,这个人是否要向国家交纳个人所得税?2、某企业向外销售一批商品,则国家是否对
9、该企业对外销售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3、一般企业往往要交纳多种税。如:一家销售化妆品的企业不仅要向国家交纳增值税,还要交纳,如果企业赢利了还要交纳。,消费税,所得税,第二节 税收的职能与原则,一、税收的职能 二、税收的原则,一、税收的职能,税收的职能和作用是税收职能本质的具体体现。一般来说,税收具有以下几种重要的基本职能:1、组织收入职能-基本职能2、调节分配职能3、调控经济职能,1、组织收入职能,是指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众需要,利用税收,参与社会产品分配从而筹集财政收入的功能,它是税收最基本的职能,也是税收存在的最基本的依据。,税收收入是我国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近几年,我国的税收收入呈现快速增
10、长的态势,1999年我国税收收入突破1万亿元大关,2003年突破2万亿元,2005年突破3万亿元,2006年达到3.76万亿元。近年来,我国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一直保持在95%左右。,2、调节分配职能,是指政府利用税收手段实现收入再分配,从而调节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正、改善社会福利、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调节作用通过三类税种来实现:个人所得税、财产类税收、商品劳务类税收。,经济体制改革以来,随着收入分配政策的调整,居民的收入差距逐渐拉大。解决收入分配上存在的问题,需要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其中税收作为重要的调节手段,通过政策的调整和征管力度的加大,可以起到有效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比如,通过提高
11、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等费用扣除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到1600元),可以惠及广大中低收入群体。2006年全国减少个人所得税纳税人2000多万。同时,通过对年收入超过12万元以上个人实行自行申报等,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监管,都能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缩小各阶层收入分配差距。国家将征收来的税款,或用之于公众,或用之于老弱病残及失业等人群的社会保障,从而达到促进社会公平的目的。,3、调控经济职能,是指政府在组织税收收入的过程中,通过设计特定的税收制度和实施特定的税收政策,从而调控宏观经济的运行,以促使宏观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税收是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杠杆。国家可以利用税收
12、政策,调节产业结构、产品结构,鼓励或限制某些产业或产品的生产和发展。我国现在正处于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时期,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安置就业和再就业的企业,节约能源、利用“三废”的项目,直接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的产业等,给予低税率或减税、免税的优惠政策,对那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污染严重、能耗高的产业,不予减税、免税,并可以通过提高税率等政策措施予以调节或限制。,二、税收的原则,1、财政原则(目的是为了保证财政收入,是税收存在的必要性)2、公平原则(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3、效率原则(包括经济效率原则和行政效率原则),第三节 税收的制度与税法,本节是本章的重点也是难点一、税收的制度二、税法,
13、案例,某税务机关对一家餐馆某月征收税金。该餐馆月营业额为10000元,税务机关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则该餐馆该月要交纳的税金为500元,同时税务机关规定该餐馆必须在下个月10号之前到税务机关缴纳,否则,每天按应纳税额的万分之五征收滞纳金。回答以下问题1、纳税人:2、征税对象:3、税率:4、纳税期限:5、减免税:6、违章处理:,一、税收的制度,(一)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 1、征税对象-就什么征税 2、纳税人-谁来征税 3、税率-征税的比例(额度)(二)税收制度的其他要素 1、纳税环节-产生纳税义务的环节 2、纳税期限-纳税的时间限定 3、减税免税-能让人少交或不交税的条款 4、违章处理-违反税法
14、的处罚规定,征税对象征税的客体,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最主要的标志。(1)征税范围(2)税目-税种下的再分类(3)计税依据:从价计征 从量计征,纳税人(自然人和法人)(1)自然人:指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个人,如我国从事工商盈利经营的个人,以及有应税收入或应税财产的个人等,都是以个人身份来承担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及纳税义务。(2)法人:指依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具有能够独立支配的财产,并能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如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都是以其社会组织的名义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是符合一定条件的社会组织在法律关系中的人格式化。法人和自然人一样,负有
15、依法向国家纳税的义务。注意:纳税人,负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三者的区别.,税率(是税收制度的核心要素)我们现行的税率主要有三种形式1、比例税率(该种税率我国用的最多)2、累进税率(1)全额累进税率、(2)超额累进税率3、定额税率,(1)全额累进税率:特点:一是计算方法简单;二是税收负担不合理。例:09年3月,张三收入5000元,李四收入5001元,采用全额累进税率计算两人的应纳税额。张三的应纳税额=500015%=750(元)李四的应纳税额=500120%=1000.2(元),(2)超额累进税率:特点:一是计算方法复杂;二是税负较为合理。上例中要求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两人应税额。张三的应纳税额=50
16、0015%-125=625(元)李四的应纳税额=500120%-375=625.2(元)练一练:某人某月应税收入为7568元。分别按超额累进税率和全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各为多少?,二、税 法,(一)税收法律关系(二)税收的法律体系(三)税收立法机关,(一)税收法律关系,1、概念:指国家制订的用于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2、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包括权利主体、权利客体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主体: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税务机关、海关、财政机关分别对什么税种征税?税务机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车船税
17、、印花税等。海关:进出口关税和船舶吨税,代征进出口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财政机关:契税、耕地占用税。权利客体: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征税对象。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就是税法的灵魂。,(二)税收的法律体系,税收实体法:是规定税种及其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地点等要素内容的法律规范。税收程序法:是规定税收管理工作的步骤和方法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税收处罚法:是界定并追究税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的法律规范。税收争讼法:包括税收争议法和税收诉讼法。,(三)税收立法机关,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
18、人大常委会制定税收法律2、国务院被授权或根据其职权制定税收法规3、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4、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5、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第四节 税制结构与税收分类,一、税制结构二、税收分类(重点),一、税制结构,(一)单一税制结构: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只开征一个税种的税制结构模式。(二)复合税制结构:指一国政府同时征收多种税,从而构成多税种并存并互相配合、相辅相承的税制结构模式。,二、税收分类,(一)按课税对象分类(二)按计税依据分类(三)按税收收入归属和征收管辖权限分类(四)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类(五)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一)按课税对象分类,1、
19、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2、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3、资源税类(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4、财产税类(房产税、契税、车船税、船舶吨位税)5、行为税类(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二)按计税依据分类,1、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2、从量税(资源税等),(三)按税收收入归属和征收管辖权限分类,1、中央税(关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2、地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等)3、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四)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类,1、直接税(遗产税和各种所得税)2、间接税(增值税、消费
20、税、营业税等),(五)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1、价内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2、价外税(增值税),第二章 流转税制,本章重点1、流转税类各税种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2、流转税类各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3、流转税类各税种申报缴纳程序,流转税,概念:流转税又称商品劳务税。它是对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流转额征收的一类税收。流转额是指发生商品交易的商品流转额和各种服务性行业提供劳务所收取的非商品流转额,如从事建筑安装、邮政、电信、金融、交通运输等行业取得的业务和劳务收入金额。流转税与商品交换相联系,商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中,要经过生产、批发、零售三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因有商品交易而产生流转额。,流转
21、税,特点:1、采用比例税率或定额税率,计算简便2、税负易转嫁3、具有调节作用内容: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第一节 增值税,一、产生与发展二、概念、特点三、征税范围四、纳税人五、税率六、计算七、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八、增值税的申报,一、产生与发展,增值税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法国,从产生至今,被世界上许多国家广泛推广,目前已有110多个国家将其作为本国的主要税种。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增值税制度有三大类型: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我国增值税是1979年开始试点的,试点行业是:机械、农机配件、汽车、船舶制造等行业;计征方法也从5种(加法、减法、实耗扣额法、购进扣额法、扣税法)统一为
22、2种(购进扣额法和扣税法),并且采用的是价内计税法。1994年进行税制改革时,选择的是生产型增值税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变化,加上近期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务院决定于2009年起转型为消费型增值税制度。,二、概念、特点,概念增值税是以商品价值中的增值额为课税依据所征收的一种税。增值额是商品在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及消费额减去外购货物及劳务支出金额的部分。例:某企业本期销售产品取得的销售额为100万元,本期外购材料与劳务支出为60万元,其增值额为40万元,增值税就是对本环节增值的40万元进行征税,假设增值税税率为17%,那么其应纳税额为6.8万元(4017%)。,特点1、不重复征
23、税2、税负转嫁3、凭票管理,凭票抵扣4、价外计税,价税分离5、税基广阔,具有征收的普遍性和连续性6、对不同经营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计税方法。,三、征税范围,(一)一般规定(二)特殊规定,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一)一般规定,(二)特殊规定,1、视同销售行为2、混合销售行为3、兼营非应税劳务4、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1、视同销售行为,视同销售行为是指经营者虽然没有取得收入,也视同销售应税货物,征收增值税。(具体内容P25),2、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劳务又涉及非应税劳务(营业税应税劳务)。特点: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是在同一项交易过程中
24、发生,由同一纳税人实现,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方取得的。例如:某电器商场销售50台空调给某公司,并且负责运输和安装,除收取空调价款,还收取运费和安装费。其中销售空调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运输和安装服务属于营业税应税行为,但都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所以是混合销售行为。,关于混合销售行为的几项特殊规定:(1)运输行业混合销售行为的确定。对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2)电信部门混合销售行为的确定。电信单位自己销售移动电话,并为客户提供有关的电信服务的,属于混合销售,征收营业税,对单纯销售移动电话,不提供有关的电信服务的征收增值税。纳税人的销售行
25、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3、兼营非应税劳务,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应税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即营业税的应税劳务)。例如:某超市有商品零售业务,也设有餐饮部提供饮食服务,其中商品零售业务是增值税应税行为,餐饮服务是营业税应税行为,但两者没有直接的联系,不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是超市的经营范围有这两项,所以是兼营行为。,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有什么异同点?相同点:两种行为的经营范围都有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这两类经营项目。区别是:混合销售强调的是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存在两类经营项目的混合,销售货款及劳务价款是同时从一个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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