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经开建设工程规划预审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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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度经开建设工程规划预审项目招标文件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第二章采购需求2第三章投标人须知7一、总贝!l9二、招标文件1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四、开标18五、评标18六、定标20七、合同授予21八、招标代理费21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3第五章嘉兴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26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8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2023年度经开建设工程规划预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9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华耀-2023-04号项目名称:2023年度经开建设工程规划预审项目预算金额(
2、元):60万元最高限价(元):60万元,单价0.3元/M2采购需求:标项名称:2023年度经开建设工程规划预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60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测绘(含不动产测绘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3
3、年06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9日09: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递交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9日09:00开标地点(网址):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
4、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
5、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 .其他事项:无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采购需
6、求一、招标项目概况建设工程规划预审是建设单位正式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对报批成果相关规划指标所做的技术审查工作,目的是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红线)提供技术支撑,以确保报批成果符合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等相关规划指标要求。建设工程规划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主要技术经济指标、配套设施、车位配建、建筑间距、建筑退让、面宽、出入口间距等。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核算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是否符合规划条件要求。2 .配套设施:核对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用房、体育健身设施等各类配套设施是否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国家
7、相关规范要求。核对总图是否标明各类配套设施规模和位置,核对总图标注的各类配套设施规模和位置是否与其对应的建筑单体图一致。3 .车位配建:核对停车配建是否符合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等要求。重点核对机动车位尺寸、数量,非机动车位数量。4 .建筑间距:审查拟建建筑之间、拟建建筑与周边地块、周边现状建筑的间距是否符合相关规划条件、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5 .建筑退让:审查拟建建筑(含地下室)退让周边规划道路、现状道路、用地范围以及其他各类线是否满足规划条件、嘉兴市城市
8、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国家相关规范等要求。6、面宽:审查拟建建筑面宽是否符合相关规划条件、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7、出入口间距:审查地块出入口宽度、出入口间距是否符合相关规划条件、嘉兴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本项目具体实施范围为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分局管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预审服务。预审报告质量需满足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开分局的工作要求,中标单位仅对预审报告本身负责,因其引用的房产面积预测绘成果和其他基础资料有误或者不实,造成后果的,由原测绘单位及建设单位自行负责。二、项目采购情况采购标的:项目总费用在60万元以内,上限单价为:0.3元
9、/M2,按实结算。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结算方法: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按季度支付实际项目完成量结算费用。单个规划预审项目工程费按项目总建筑面积乘以中标单价计算(单个项目工程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算,单个项目工程费最高不超过4万元);投标时投标单价不得超过上限单价(0.3元/M2),最终结算时,项目总服务费不得超过预算总价60万元。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2023年度经开建设工程规划预审项目2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3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投
10、标保证金。5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七个工作口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和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上发布更正公告,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及时关注。招标文件的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一经在上述媒体发布,即视所有投标人都已经收到相关文件。6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投标人于“政采云”上提供电子投标文件。7上传
11、电子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6月29日09:00时前在“政采云”上自行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8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9评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告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和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up:WWWJXZbI)。10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1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
12、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12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符合财库(2019)9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条件。13现场踏勘:本项目由各供应商自行到现场踏勘(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责任和风险),以充分了解现场位置、情况、道路、相关设施、目前现有系统运行环境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对本项目涉及的安全性及其他特殊情况应引起特别重视,所发生的费用全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14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3、。建议采购人在对采购结果质疑期(自采购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5合同公告: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将于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于上述媒体,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6履约保证金收退:本项目不设置17投标文件有效期:投天。18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 .“招标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和采购人。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
14、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 .“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I、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7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满足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投标文件无效。(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五)投标费用不论投
15、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8 .本项目如有专业工程分包,须经采购人同意。(八)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采购进口产品。(九)特别说明: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
16、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
17、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由中标人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5 .招标文件需求清单表中所提到的品牌,均为参考品牌,欢迎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且性能与明确品牌相当的产品参与竞争。(十)质疑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
18、2007)1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94号令)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等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1 .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 .供应商质疑2.1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2 .2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位置:“首页
19、-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d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f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
20、内补齐的,招标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3 .供应商投诉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4 .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质疑受理地点:(十一)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
21、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1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
22、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1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2 符合关于
2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1 3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4 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5 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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