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概论》PPT课件.ppt
《《知识产权法概论》PPT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知识产权法概论》PPT课件.ppt(14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知识产权法,授课教师:潘晓宁,第一章 导 论,1、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的概念: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支配其与智力活动有关的信息,享受其利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一下相关项目的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制品和广播节目,在人类一切活动领域内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名称和标记,禁止不正当竞争,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其他一切来自知识
2、活动的权利。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中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记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对未公开信息的保护权,对许可合同中限制竞争行为的控制。,2、知识产权的特征:属于私权本质:兼具财产与人身性质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3、知识产权的侵害与救济知识产权侵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救济措施侵犯知识产权的行政救济措施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救济措施4、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与发展,第二章 著作权,一、著作权制度概述1、著作权的概念:著作权是民事主体对其作品以及相邻客体所享有的权利。2、著作权制度的历史与现状3、我国
3、著作权制度的现状: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以及各级各类涉及著作权法律制度的法律规定。,二、著作权客体1、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2、作品须具备以下特征:(1)须为智力成果(2)有独创性(3)能为相应的载体所固定(4)是对思想的表达,3、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一)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二)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戏剧作品,
4、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五)摄影作品;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
5、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著作权法第六条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4、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属于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
6、、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此外,著作权法第4条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国家对作品的出版、传播依法进行监督管理。,三、著作权主体1、著作权人:著作权主体亦即著作权人,是著作权利益的承担者。创作作品的人是作者,作者必须是参与实际创作作品的人。实施条例第三条第2款规定:“为他人创作进行组织工作,提供咨询意见、物质条件,或者进行其他辅助工作,均不视为创作。”作者是主要的著作权主体。一般而言,著作权人即是创作作品的人,但著作权人也可依法律规定以及当事人意志为作者以外的人。著作权的主体分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7、。法人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作者身份的确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外国人的著作权: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1、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2、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3、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2、著作权的
8、原始归属:著作权属于作者是著作权归属的基本原则,但不是唯一原则,如投资原则、合意原则等也已成为著作权归属的原则。演绎作品: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合作作品:两人以上基于共同创作的合意以及共同创作的行为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实施条例第九条 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
9、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汇编作品: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另有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
10、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
11、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后,由作者或者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四、著作权的内容1、著作权人身权: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通常著作权人对一件作品只有一项发表权。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包含有:作者有主张身份的权利;作者有决定以何种方式署名的权利,如署真名、假名或笔名等。修改权:为对作品内容进行改动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2、著作权财产权:著作权法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财产权:(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
12、、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
13、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3、著作权的保护期:我国著作权法采用自动保护原则。作品一经产生,不论整体还是局部,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
14、性即产生著作权。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 50年,截止到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到最后去世的作者死亡后的第50年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著作权人身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五、著作权的限制:1、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指依法对他人的作品自由、无偿的使用。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不损害作者
15、的人身权利、只针对已发表的作品、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侵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著作权的合理使用的种类有: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1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2、著作权的法定许可:是特指他人依据著作权法的明文规定,无须征得著作权人同意即可有偿地使用
17、其作品的制度。著作权法定许可的种类有:法定许可编写教材: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法定许可转载或摘编: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自稿件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社通知决定刊登的,或者自稿件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社通知决定刊登的,可以将同一作品向其他报社、期刊社投稿。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
18、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法定许可录音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法定许可播放: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但是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
19、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六、邻接权(Neighboring Rights)邻接权即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是文化产品生产、传播者依法对其完成的与作品相关的成果所享有的权利。也是国际上对表演艺术家、录音制品的制作人和广播电视组织所享有权利的称谓。邻接权的产生是传播技术进步的结果。,1、表演者权利表演者,是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表演者权包括:标明身份权、表演形象不受歪曲权、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器现场表演并获取报酬权、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取报酬权、表演者复制发行其表演的录音录像权、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手段向公众传播
20、其表演并获取报酬权等。表演者身份权、形象权不受期限限制,其它权利的保护期截止于表演发生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2、录制者权利:录制者包括录音制作者和录像制作者。录音制品,是指任何对表演的声音和其他声音的录制品;录像制品,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外的任何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图像的录制品;录音制作者,是指录音制品的首次制作人;录像制作者,是指录像制品的首次制作人;录制者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网络传播权录制者权的保护期截止于首次制作完成后第50年12月31日,3、广播者权利:广电节目:即广播节目和电视节目,是指广播电台、电视 台通过载有声音、图像的
21、信号而传播的节目。广播者的权利有:转播权:录制权:即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的权利;复制权:即复制上述音像制品的权利。广播者权利的保护期限截止于其节目首次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4、出版者权利:保护期为十年。,七、著作权转移:1、著作权法定转移:是指在有关法律规定的事件出现时所引起的著作权的无偿转移。包括著作权继承和著作权法人终止。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中的财产权利:复制权、发行权、公开表演权、播放
22、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整理权和注释权等,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著作权财产权在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2、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依当事人意志全部或部分地转移。一般为永久性的转移,产生新的著作权主体。有三点注意:转让合同应该采用书面形式;合同中应注明转让的权利,没有明确的权利不发生转让;作品原件的转移不导致著作权的转移。,3、著作权的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在保留其著作权人身份的前提下,允许他人在一定条件下行使其著作权。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
23、内容: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权利内容:如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许可使用的性质(排他或独占)时间、地域范围使用费违约责任、合同的解释等,八、著作权集体管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指为权利人的利益依法设立,根据权利人授权、对权利人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进行集体管理的社会团体。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依照有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并开展活动。著作权法规定的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等权利人自己难以有效行使的权利,可以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集体管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制定使用费收取标准,该标准经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公告以后,应当作为著作权集体管
24、理组织与使用者约定收取使用费的具体数额的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收取的使用费,在提取管理费后,应当全部转付给权利人,不得挪作他用。,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管: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检举、举报之日起60日内对检举、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可以检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业务活动,核查账簿、预算和决算报告,列席会员大会、理事会等。权利人符合章程规定加入条件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与其订立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不得拒绝。权利人可以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退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终止著作权集体管理合同。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建立权利信息查询系统,供权利人和使用者查询。对于著作
25、权集体管理组织损害权利人权益的行为,权利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检举。依照法定许可使用他人作品,未能向权利人支付使用费的,应当将使用费连同邮资以及使用作品的有关情况送交有关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由该组织将使用费转付给权利人。,九、侵害著作权的法律责任1、侵权行为及其民事责任著作权民事侵权构成要件:行为违法 损害事实 因果关系 主观过错: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该条款说明,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应当应当以过错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知识产权法概论 知识产权 概论 PPT 课件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55586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