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的通知 .docx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的通知 .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的通知 .docx(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卫医字(2023)13号)各市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服务局,省卫生健康委执法监察局,省属(管)医疗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结合国家相关最新政策规定,我委组织对山东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记分管理办法(鲁卫医字(2018)19号)进行了修订,已经委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将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6月11日山东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医疗行业秩序,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完善医疗行业长效监管机制,根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备案(凭)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互联网医院)。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医疗行风建设规范的行为。第四条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管全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以及医疗记分管理系统的建设
3、与管理,并对各地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实施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具体承担辖区内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工作,以及山东省智慧卫监综合管理平台医疗记分管理系统的日常维护。第五条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结果作为医疗机构校验依据之一,并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医疗质量考核体系、医疗机构信用监管及法治建设评估等。第六条不得以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代替行政处罚。第二章记分标准第七条根据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类别和情节,记分共分为12分、8分、6分、4分、3分、2分六个档次。第八条医疗机构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次记12分。(一)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4、、重大伤亡突发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医疗机构不服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调遣或不服从政府指令性任务安排的;(二)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含放射事件、传染病疫情等),未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者隐瞒、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三)由于医疗质量、医疗行为、医疗服务等方面的过错、过失引发医疗纠纷,且处理不积极,造成严重社会群体性事件或恶劣社会影响的;(四)抗拒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管理、监督、检查、考核或者拒不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的;(五)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情节极其严重的不良执业行为。第九条医疗机构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次记8分。(一)连续发生原因不明的同类患者死亡事件,同时存在管理不善
5、因素的;或连续发生同类医疗事故,不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二)逾期不申请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三)取得人体器官移植资格的医疗机构存在违反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情节严重的或未按照规划跨区域协调器官的。(四)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情节特别严重的不良执业行为。第十条医疗机构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一次记6分。(一)年度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结果为重点监督单位的;(二)未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完成各类项目工作,或擅自改变项目资金用途、方式的;(三)医疗机构存在违反诊疗常规、技术管理规范等专业问题,对医疗安全存在严重隐患的;(四)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情节严重的不良执业行为
6、的。第十一条医疗机构有以下情形者,一次记4分。(一)医疗机构、重点科室布局流程不符合相应规范要求或缺少诊疗服务必备的设施设备,存在医疗安全隐患的;(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达不到诊疗科目(专业)标准或诊疗服务要求的;(三)医疗机构未按规定履行严重精神障碍报告责任或发生医疗事故、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未按规定及时报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四)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情节较重的不良执业行为的。第十二条医疗机构有以下情形者,一次记3分。(一)医疗机构的放射卫生防护、放射诊疗质量控制、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不符合放射卫生有关规定、标准和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意见的通知 四川省 人民政府 关于 印发 中国 四川 自由贸易 试验区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55362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