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睦家庭》PPT课件.ppt
《《构建和睦家庭》PPT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构建和睦家庭》PPT课件.ppt(4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名言警句,“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列夫.托尔斯泰,列举你身边不幸的、不和睦的问题家庭的表现。,构建和睦家庭,一、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P69探究:你怎样看待小芙状告父亲讨要学习费用的做法?如果你是小芙,你会怎么做?,父母有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小芙的父亲没有履行协议,小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状告父亲讨要学习费用是其权利。,P69探究:假如小芙已满18周岁,向父亲讨要上大学的学费和生活费,父亲有没有义务支付呢?请查一查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律规定,包括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在内的尚未独立生活的子女,父母又有给付
2、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这样就排除了在校就读的大学生。,从法律上讲,父亲已没有义务支付小芙的学费和生活费,但由于小芙的父母达成了补充协议,在小芙长大成人有固定收入之前,父亲自愿承担一半费用,因此父亲仍有义务支付小芙上大学的费用,至于生活费,要看协议是否规定了支付期限,如果没规定大学期间支付生活费,父亲则无义务支付。,1、抚养与教育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
3、义务。,案例:2014年8月,扬过与小龙女离婚了,离婚后孩子跟小龙女一起生活,2015年小龙女失业了,一个人无法承担孩子的费用,于是问扬过要抚养孩子的费用,扬过一听就火了,说孩子归你养,他的一切与我无关,问我要钱门都没有。请问:扬过的话是对是错?,律师说法 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 婚姻法第21条 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是以父母子女关系为基础的。婚姻法第36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案例:已上初中的儿子迷恋网吧,无心学习。面对爸爸和妈妈的提醒、管教,他却说:“你们只应在生活上照顾我,学习成绩的好坏是我
4、个人的事,你们不用管也管不着。”请你说一说儿子的话错在哪?,儿子的说法错在不懂得父母对子女除抚养义务外,还有教育的义务。我国宪法、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2、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三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分析说明题,A大娘年逾古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老人唯一的儿子不尽赡养义务,并以结婚为由,把老人赶出家门,流落街头。对此,周围人议论纷纷。有人说,养不养老人只是家务小事,只受到道德的谴责,法庭管不了。有人说:A大娘自己又没犯法,上法庭是不光彩的事。
5、还有人说:A大娘应该上法庭求助,使自己安度晚年。假如你是A大娘的邻居,对周围人的议论你怎么看?,答:(1)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A大娘的儿子不尽赡养义务是违法的,不只是家务事,更不是“小事”,不但应受到道德的谴责,还应受法律的制裁。另外,并不是违法者才上法庭,上法庭也并一定都不光彩,任何公民都可以通过法律途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A大娘应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A大娘周围人错误说法的存在,映射出我国公民法律的知识缺乏,我们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自觉守法、护法,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3、赡养扶助父母的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构建和睦家庭 构建 和睦 家庭 PPT 课件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55318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