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瓷电子: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河北博威集成电路有限公司73.0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1556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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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河北博威集成电路有限公司73.0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1556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二。二三年六月二十四日声明1摘要3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5二、评估目的11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12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17五、评估基准日18六、评估依据18七、评估方法24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45九、评估假设47十、评估结论49十一、特别事项说明53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56十三、评估报告日57附件声明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
2、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的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三、
3、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评估结论生效的前提,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负债清单以及评估所需的预测性财务信息、权属证明等资料,已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盖章或其他方式确认。四、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五、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
4、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河北博威集成电路有限公司73.0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1556号摘要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的委托,就河北中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河北博威集成电路有限公司73.
5、00%股权之经济行为,对所涉及的河北博威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对象为河北博威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是河北博威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及相应负债。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Bo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托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对河北博威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进行整体评估,然后加以校核比较,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及满足评估目的,本次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基于产权持有人及企业管理层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判
6、断及经营规划,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河北博威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的评估结论如下:恩掇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第3页回晒J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84,904.36万元,评估值279,164.84万元,评估增值194,260.48万元,增值率228.80%0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者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根据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涉及法定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报告,须委托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资产评估监督管理程序后使用。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即自2022年12月31日
7、至2023年12月30日使用有效。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文。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河北博威集成电路有限公司73.0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1556号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就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河北博威集成电路有限公司73.00%股权之经济行为,对所涉及的河北
8、博威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02022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被评估单位为河北博威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一)委托人一概况企业名称: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昌盛大街21号法定代表人:卜爱民注册资金:14933.3333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5693456472R经营范围:电子封装及精细陶瓷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子元器件、半导体元器件、集成电路、汽车电子部件、零部件的
9、研发、生产及销售;陶瓷材料、电子专用材料、金属制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电子专用设备的制造及销售;软件设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委托人二概况企业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合作路113号法定代表人:卜爱民开办资金:18642万元人民币经费来源:财政补助、事业、经营收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01706565J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半导体研究,促进电子科技发展。硅和神化钱微波毫米波半导体器件研究、碑化银集成电路研究、光电子器件和光电集成研究、量子器件研究、
10、微机械系统器件研究、微波集成部件和小整机研究开发、半导体封装研究、半导体材料和半导体工艺设备研究开发、相关产品开发与咨询服务、相关检验检测。(三)被评估单位概况1.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河北博威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开发区昌盛大街三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第6页法定代表人:要志宏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3年03月310营业期限:2003年03月31日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57468571744经营范围:射频集成电路、电子元器件、组件、部件、整机、材料设备研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2
11、.企业历史沿革(1)设立2(X)2年9月16日,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十三研究所(后续更名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以下简称“十三所”)印发关于设立河北博威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的决定(所产函2002010号),决定注册成立河北博威集成电路有限公司。2003年3月310,河北永正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验资报告(冀永正得设验字(2003)第01092号),经审验,截至2003年3月31日,博威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1,000万元注册资本,其中,十三所以货币出资49万元,以机器设备出资361万元,以无形资产(专有技术)出资200万元,合计610万元;股东要志宏以货币出资200万元;股东陈海
12、明以货币出资190万元。公司设立后,公司股东名称、股权比例如下:序号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形式1十三所610.0061.00货币:49万机器设备:361万专有技术:200万2陈海明190.0019.00货币3要志宏200.0020.00货币1,000.00100.00(2)第一次股权转让2014年3月3日,中国电科出具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关于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受让河北博威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自然人股权的批复(电科资函201428号),同意根据国资委和中国电科关于清理和规范各级中层以上领导人员持有下属公司股权工作有关规定,由十三所受让陈海明所持有的博威公司16.05%股权,价
13、格按照审计后16.05%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的78%确定每股9.86TG,收购金额为15,832,467.97元,受让后十三所的股比从目前61%增加到77.05%o此次股权转让,公司股东名称、股权比例情况如下:序号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形式1十三所770.5077.05货币机器设备专有技术2要志宏229.5022.95货币合计1,000.00100.00(3)第二次股权转让并减少注册资本至915.5万元2015年12月2日,博威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同意:1)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减少至915.5万元,由自然人股东要志宏减少84.5万元,退出价格按照经审计的2014年
14、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确定,每股13.80元,由于2015年3月公司对2014年进行了每股1元的分红,需要退回,两项合并考虑,退出价格为每股12.80元;2)减资后,股东要志宏持有剩余的15.84%公司股权(对应145万元出资额)转让于黎荣林,转让价格为145万元。此次股权转让及减资后,公司股东名称、股权比例如下:序号股东名称或姓名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出资形式1十三所770.5084.16货币机器设备专有技术2黎荣林145.0015.84货币三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第8页序号股东名称或姓名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出资形式915.50100.00-(4)增加注册资本至1,000万元
15、2016年1月22日,博威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915.5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由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84.5万元,其中:股东十三所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71.1万元,股东黎荣林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13.4万元。本次增资,公司股东名称、股权比例如下:序号股东名称或姓名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出资形式1十三所841.6084.16鹿币资本公积转增机器设备专有技术2黎荣林158.4015.84货币资本公积转增合计1,000.00100.00-(5)第三次股权转让(暨代持还原)2021年11月8日,博威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1)黎荣林将其持有的公司7.69%股
16、权(对应注册资本76.94万元)以。元的价格转让给石家庄慧博芯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慧博芯业”)、将其持有的公司8.15%股权(对应注册资本81.46万元)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石家庄慧博芯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慧博芯盛”);2)股东十三所放弃优先购买权。此次股权转让,公司股东名称、股权比例如下: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出资形式1十三所841.6084.16货币资本公积转增机器设备专有技术2慧博芯盛81.468.15货币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出资形式3慧博芯业76.947.69资本公积转增合计1,000.00100.00-(
17、6)基准日股权情况截至评估基准日,股东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如下:表1-1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出资比例()出资形式1十三所841.6084.16货币资本公积转增机器设备专有技术2慧博芯盛81.468.15货币资本公积转增3慧博芯业76.947.69合计1,000.00100.00-3 .资产、财务及经营状况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公司报表资产总额135,784.43万元,负债总额为50,880.07万元,净资产为84,904.36万元;2022年度报表营业收入124,695.01万元,净利润22,720.87万元。上述数据,摘自大华审字2023001090
18、4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近三年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如下表:表1-2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80,332.6597,241.75135,784.43负债36,840.7935,058.2750,880.07净U43,491.8662,183.4884,904.36项目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营业收入86,379.97103,965.90124,695.01利润总额28,221.5620,944.9523,593.92净利润24,394.1318,691.6222,720.87项目2020
19、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4 .核心业务情况博威公司主营业务为氮化线通信基站射频芯片与器件、微波点对点通信射频芯片与器件的设计、封装、测试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氮化钱通信基站射频芯片与器件、微波点对点通信射频芯片与器件等。5 .公司执行的主要会计政策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33号,2014年7月修订版)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41项具体准则。(四)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被评估单位为河北博威集
20、成电路有限公司。委托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为委托人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被评估单位河北博威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五)评估报告的使用人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人以及按照相关规定报送备案的相关监管机构。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者。二、评估目的根据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河北博威集成电路有限公司7300%股权,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了河北中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的委托,出具了中联评报
21、2022第461号资产评估报告及中联评报2023第76号资产评估报告(简称“原报告”)均已报送证监会。由于原报告于2023年6月30日过有效期,委托方欲了解河北博威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股权价值变动情况,特委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评估,为委托方了解河北博威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股权价值变动情况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是河北博威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为河北博威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截至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报表账面资产总额为135,784.43万元,负债总额为50,880.07万元,净资产为84,904.3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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