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流程知识》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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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建知识,基建工程部,报建知识,工程报建基本流程,项目立项阶段,施工前期手续办理阶段,施工过程监督阶段,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取得房产证,一、,二、,三、,四、,五、,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计审核,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规划过程跟踪,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过程,防雷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规划验收,竣工备案,房产证,防雷设计审核,施工图审核、备案,合同、保函备案,安全措施、专项方案备案,各类费用、保险缴纳,质监、安监登记办理,立项阶段,施工前期手续办理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备案阶段,房产证,一、项目立项手续办理阶段,完成工程项目立项,二、施工前期相关手续阶段,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2、,防雷申报,施工图纸审核及备案,合同、保函备案,安全措施、各专项方案备案,各类费用、保险缴纳,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用地规划证、(国土证),三、施工过程跟踪、监督阶段,取得施工许可证,工程规划过程跟踪,工程施工结束,工程质量、安全过程监督,四、竣工验收、备案阶段,工程施工结束,防雷验收,工程消防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规划验收(正证),竣工备案,五、取得房产证,竣工备案,取得房产证,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1份;2、立项批复文件复印件2份;(查验原件)3、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提交土地使用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2份;以划拨方式
3、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自用)的,提交用地预审批复文件复印件2份;集体土地(流转)的,提交用地预审批复文件和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复印件2份(查验原件)。4、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提交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和选址红线图复印件各2份;其他项目,提交经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原件及附图原件。5、地界图2份(在1:500或1:1000现状地形图上划出用地界线并标注坐标,须加盖地属单位及四邻单位公章,规划所盖章确认,配电子文件)。5、镇规划管理所绘制的A2图幅的用地红线图4份,配电子文件;6、该项目所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图则(标识项目红线范围)1份;7、拟建用地的总平面图2份;
4、(设计单位加盖出图章、规划所盖章确认);10、反映该项目用地现状全貌的数码照片及电子文件;11、商住区、楼宇、楼群等要提交“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或使用标准地名许可证;12、属拆旧建新的,应附有效的土地权属证明材料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2份。(查验原件)。13、特定项目应视情况提供相关部门(建设、消防、水利、交通、文物、经贸等)意见或规划选址报告、环境评估报告、交通评估报告等。14、(变更时需提供)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1份和用地红线图原件3份及“一书两证”变更、遗失补发申请审批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土证),一、建筑设计方案审批1、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1份;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经
5、规划部门确认的规划用地红线图和用地总平面图)的复印件各1份3、建筑设计方案3套及电子文件(含总图,建筑平、立、剖面图、面积计算图、建筑三维效果图);5、属房地产项目的须提交经公安部门确认的楼盘(幢)地址明细表;6、实施电子报批的项目,提交建设项目经济技术指标校核意见书1份。7、属重报项目,须提交前一次已审查方案及批复意见。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1、报建表1份(房地产项目填写东莞市城建规划局房地产项目报建表);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经规划部门确认的规划用地红线图和用地总平面图)的复印件各2份;3、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图;4、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土局用地批复文件的复印件2份;
6、(查验原件)5、建筑施工图3套,配电子文件;6、反映该项目用地现状全貌的数码照片及电子文件;7、属房地产项目的需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复印件2份;(查验原件);8、实施电子报批的项目,提交建设项目经济技术指标校核意见书1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证),一、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二、建筑工程立项选址或初步设计消防审核意见书1、申报立项选址方案或初步设计消防审核、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规划批文、平面布置图、项目可行性报告、易燃易爆化工类建筑尚应提交火灾危险性分析报告、申办人介绍信及个人有效证件2、申报施工图设计审核(土建)、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建筑工程立项选址或初步设计消防审核
7、意见书、规划部门意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红线图、建筑设计图及相关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消防设计专篇说明(含自动消防系统的)、属易燃易爆化工企业应提交政府有关部门的立项批文、申办人介绍信及有效证件,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一、雷击风险评估1、项目批准文件(需本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张)2、项目建筑、电气、消防、弱电总平面图各一张3、电气图一套4、建筑图包括建施、平面、立面、剖面(四面)5、设备清单、工艺流程图、控制系统图6、原料、产品、经营物品清单及仓储方式7、安全评估机构对项目所作的最新的安全评估报告8、环境评估机构对项目所作的最新的环境评估报告9、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0、项目初步设计文本二、设计审
8、核1、专业设计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证和资格证书2、防雷设计说明(包括风类的依据)3、防雷接地平面图及大样图4、天面防雷平面图及大样图(包括针、网、带及其它)5、建筑立面图(包括东、西、南、北四个立面)6、总平面布置图7、工程规划许可证书、施工资质证、焊工证的复印件(带原件待查)8、防雷风险评估报告及合同书,防雷申报,施工图审核、备案,1、全套放工图送审图机构审核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备案表,(注:备案表签字盖章需齐全)3、施工图审查合格书,(附:施工图审查报告)4、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图纸一套 5、放工图审查合同复印件(原件核对)6、设计、勘察单位资质及入莞备案手册(即:信用手册),并提供相关入
9、莞人员的社保证明,及该工程的业务承接登记表。7、纳入初步设计审查范围的需提交初步设计审查批复复印件。8、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三线图。(盖企业章,原件核对)9、有人工挖孔桩的工程应提交东莞市建筑工程使用人工挖孔桩备案意见书 10、属即有建筑改造(加层、改建、扩建)或市政基础施工工程改选项目还需要提交: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各结构部位登记表 原工程竣工时间已超过五年或涉及结构改变的应提交既有建筑的安全鉴定报告备案凭证复件。既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报告的复印件(盖公章)仅涉及装修改造的项目,可提交市规划局出具的同意改造的意见(原件),一、审批条件:一)、施工、监理企业在莞承接业务登记企业应在签订
10、正式合同之日起一周内,应登陆“东莞建设网()-信用管理-信用管理手册-承接业务记录表”,网上填报承接业务记录表,确定施工企业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企业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一)施工企业。需按下列要求配置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1)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必须登记备案在信用管理手册中,其注册专业、等级应满拟承接工程项目规模要求;注:项目经理只限本市企业的三级项目经理证。(2)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按建质200891号文第十三、十四条要求配置。(3)其他现场管理人员:视工程规模大小,按与项目经理1:2至1:5的比例配置,且要求与施工内容相符合的专业。配置要求如下:3000平方米以下的可按1:2配
11、置;3000平方米至10000平方米可按1:3配置;10000平方米至15000平方米可按1:4配置;15000平方米以上需按1:5配置。无平方数仅有造价的,按平方单价折算配置。注:未竣工验收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担任其它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同项目名称的除外)。(4)企业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员应按规定参加由建设培训中心(网址:)组织的“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持合格证书办理在莞业务登记。,合同、保函备案,(二)监理企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满足建质2003167号文、建市2006248号文、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东建市200841号“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
12、员岗位配置最低标准”要求。(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已登记在信用管理手册中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其岗位为“总监”)其注册专业符合工程需要;(2)专业监理工程师:按东建市200841号“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配置最低标准”要求,配置不少于一名的符合工程需要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机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务不受限制;没有取得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等行业主管部门定点院校培训的监理工程师培训班结业证书,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理协会颁发
13、的监理工程师教育培训证书、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证,经企业聘用后,方可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务。)(3)监理员:按东建市200841号“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配置最低标准”要求,配置不少于一名的监理员。注:担任监理员岗位职务的监理人员应具有工程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工程类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取得建设部、交通部、水利部等行业主管部门定点院校培训的监理员培训班结业证书,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监理协会颁发的监理员教育培训证书、岗位证书或监理员证,经企业聘用后,方可担任监理员岗位职务。(三)监理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由建设培训中心(网址:)组织的“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持合格证书办理在莞业
14、务登记。,合同、保函备案,二)、合同备案。建设局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中,主要对下列内容进行备案审查:(一)企业有无资质或建造师、总监有无资格承接业务,是否超越资质或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承接业务,建造师、总监的注册专业是否与本次备案工程相符;(二)依法应当招标的工程是否招标、招标工程合同价与中标价是否相符、合同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与招标范围是否一致,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与招投标文件是否背离;(三)施工企业在承接业务登记表中填报的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及项目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配置,是否与已登记业务所配置的人员重复,是否与信用管理手册填报的在莞管理机构人员重复;(四)监理企业在承接业务登记表中填报的施工现场监理
15、人员(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是否按比例配置,是否与已登记业务所配置的人员重复,是否与信用管理手册填报的在莞管理机构人员重复;监理取费是否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规定。,合同、保函备案,二、办理说明:1、合同竣工日期早于办理合同备案时间的,将不予受理。对提交延期协议的,经向工程所在地城建办咨询确认未完工的,予以办理,同时按违法建筑查处;对经向工程所在地城建办咨询确认已基本完工的,将发出不予办理通知。2、施工企业(需取得信用管理手册即入莞备案)网上办理承接业务登记:总承包企业承包的工程或专业承包企业直接承包的专业工
16、程均需办理网上承接业务登记,总承包企业向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公司发包的工程业务无需办理。3、社保证明原件指企业注册地或东莞市社保部门近三个月出具的加盖社会保险部门公章的社会保险清单原件,需包括个人养老保险对帐单;社保证明内容应包括: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缴费期限、缴费基数、缴费额度等;对缴费记录为零的,应附企业的缴费凭证,即:社保缴费发票,或银行转帐凭证,或地税局出具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完税证明)等。企业必须随社保证明提交个人养老保险的查询途径(网址、电话等),以供我局对社保证明进行核查。4、外商投资(仅指外商独资)的建筑业施工企业可在莞承接外商投资建设工程,无需提交信
17、用管理手册,但应凭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按企业建立网上信用管理档案指南要求建立网上信用管理档案(可与下列事项一并办理)。5、人员的职称证、注册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和企业的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包括字迹、纸纹、人员相片),不得比原证件缩小或放大,否则不予受理。6、企业提交的总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的注册专业应与所提交的合同承包内容所要求的专业相符;对招标工程中标的总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明显不相符合的,企业可一并提交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打印件(需加盖招标单位公章)。,合同、保函备案,合同、保函备案,7、建议企业在办理业务登记、合同备案、保函备案时,对照工程项目办理“业务登记
18、、合同备案、保函备案”资料自查表表中内容自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在办理手续前予以改正,以便加快事项办理。三、监理合同备案,施工合同备案,保函备案(三项须一并办理)注:本次监理合同备案的工程规模应本次施工合同备案的工程规模应规划许可证的建设规模;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的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必须与规划许可证相符;如同一规划许可证已备案部分单体工程,所剩的面积应不少于本次备案的单体工程面积。本次监理合同计费基数应本次施工合同的合同价款。否则不予受理。(一)监理合同备案注:如监理企业已提前办理承接业务登记,请提交加盖市建设局公章的承接业务记录表,可不再提交以下第1、2项资料;以下资料未特殊注明的
19、均为收复印件核对原件。1、监理企业承接业务记录表二份原件;注:企业需登陆“东莞建设网-信用管理-信用管理手册”,网上填写承接业务记录表,申报“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岗位”栏应注明“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企业应提交网上申报的打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在“签名”一栏由本人签名,否则不予受理。2、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提交下列资料:(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二份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注: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需盖注册章和本人签名,总监应与施工合同专用条款18.1所填“监理工程师”一致;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应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企业盖章,任命书应书面授权其为全面负责
20、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否则不予受理。,合同、保函备案,(2)专业监理工程师:说明:市外企业提交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登记在信用管理手册中;本市监理企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已登记在信用管理手册中的,可不提交本项资料。有注册证书的人员请提交:注册证书(需盖上注册章和本人签名)、在莞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证;无注册证书的人员请提交: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证、在莞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证、企业注册地或东莞市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注: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证所注明的工作单位非本申请企业的,应附申请企业聘书(聘用时间不得少于2年)和原证书工作单位的解聘证明,聘书应有被聘
21、人签名、聘用单位盖章,否则不予受理;(3)项目监理员:说明:本市监理企业的监理员已登记在信用管理手册中的,可不提交本项资料;提交监理员证、在莞建设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证、企业注册地或东莞市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建立信用档案的企业也可提交企业注册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注:监理员证书所注明的工作单位非本申请企业的,应附申请企业聘书和原证书工作单位的解聘证明,聘书应有被聘人签名、聘用单位盖章,否则不予受理;3、监理企业的信用管理手册原件或已建立网上信用管理档案;注:核对总监后退回;总监若未登记在信用管理手册中,可一并办理信用手册变更(增加注册监理工程师)业务。,合同、保函备案,4、
22、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原件;注:应按合同内容如实填写完整,加盖单位公章。5、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原件,正本、副本各二本);注:合同应采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建设部工商总局制),合同第一部份及第三部份应填写完整,加盖合同双方的骑缝章;合同必须提交原件,由法人或被委托人签字,盖公司公章,否则不予受理。6、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采取企业注册地或广东省(东莞市)工商管理部门监制格式;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盖企业公章,否则不予受理。7、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履约管理手册原件
23、(可在东莞建设网下载填写);注:需加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公章;(二)施工合同备案说明:以下资料未特殊注明的均为收复印件核对原件;如施工企业已办理承接业务登记,请提交加盖市建设局公章的承接业务记录表,可不再提交以下第1、2项资料。1、施工企业网上填报后打印的承接业务记录表二份原件;注:企业需登陆“东莞建设网-信用管理-信用管理手册”,网上填写承接业务记录表,申报“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栏应注明“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职安全员、*专业人员”;企业应提交网上申报的打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在“签名”一栏由本人签名,否则不予受理。,合同、保函备案,2、项目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资料:(1)注册建造师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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