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明法以案为鉴.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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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案明法 以案为鉴,方红兵 二0一四年十一月,第一部分 安徽常见企业走私、违规案件简介,一、走私案件 主要介绍几类容易混淆的走私案件。(一)准走私案件 一般形式的走私,如偷越边境运输私货,通关时夹藏私货,或者伪报价格、伪报品名偷逃税款的走私行为;以及逃避海关监管擅自内销保税货物、减免税货物的后续走私行为相信大家都比较了解。但对直接向走私人收购私货也是走私就不一定了解了。,准走私案例,某公司得知哈尔滨的杨某有便宜的走私手表出售,即向杨购买并在自己店内销售。当事人虽然没有直接走私,但这种直接购私行为法律称之为准走私,与走私等同处理。该案虽然因逃税额未达起刑点而未按走私犯罪处理,但当事人仍然构成走私
2、行政违法行为,被我局没收了价值12万余元的走私手表。,(二)披着避税外衣的走私案件案例一:棉花走私案件,棉花进口实施关税配额制度,配额内外税差较大(配额内关税税率为1%至40%的滑准税,从目前价格行情计算平均关税税率应为12%-13%;配额外关税税率则高达40%),而棉花的关税配额证数量有限,属于稀缺资源。因此,就有不法分子想利用这个税差走私牟利。如某企业利用加工贸易方式保税进口棉花后直接在境内销售,而后从综合保税区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相应数量成品棉纱去核销手册。由于棉纱不受关税配额制限制,关税税率仅为5%,不仅低于40%的配额外关税税率,甚至低于配额内的平均关税税率,从而达到逃避关税配额管理、
3、走私偷逃国家税款的目的。,案例二:蚂蚁搬家走私案件 在旅客携带进境、邮递进境渠道可以有合理自用范围物品免税入境。旅客渠道是携带5千元人民币以内自用物品入境免税(非居民旅客是2千元人民币;烟酒及20种特殊商品除外),超出标准的海关对超出部分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邮递渠道是应缴税额在50元人民币以内的一律免税。但物品价值受到限制,港澳台地区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其他国家限值为1千元人民币。超出限值的退运或按货物通关。一些人就将进口货物分拆到免税标准以下,伪报成行邮物品以合理自用的名义从旅客、邮递渠道入境。市面上很多洋酒、洋奶粉、化妆品、手表等都是以此方式走私入境。,案例三:利用边
4、民互市贸易走私案件 国家为照顾边民,给予边民每人每日免税进口价值8千元物品的特权。一些花生商人从印度进口花生,采取先运到越南海防再雇佣边民以每次进口8千元花生的方式,将一般贸易货物伪报为边民贸易货物分批进口,从而达到免税进口印度花生的目的。实际上是一种变种的蚂蚁搬家走私行为。,案例四:伪报技术参数骗取免税走私案件,路面摊铺机国家规定摊铺宽度9米可以免税进口,涉案人明明进口的是摊铺宽度6米的机器,却为免税进口加装了3米长的无实际用途的翅膀,这就属于骗取免税证明的走私案件。上述案件企业多以为是合理避税,从司法机关视角就是不折不扣的走私。,(三)伪、瞒报运费、保费等相关费用案件 与直接伪报货物价格不
5、同,伪、瞒报运费、保费、境外修理费、设计费等较为隐蔽也较易忽视。但此类案件在安徽关区也时有发生,尤其运费在大宗散货运输中成本相对较高,瞒报运费案件在沿江口岸的大宗散货运输过程中较多见,是海关重点关注的对象。如最近我局办理的铜陵某公司走私案中,走私分子就采取了瞒报运费手法偷逃了国家税款达212万元之多。,最新司法解释规定涉税走私犯罪的起刑点为:个人偷逃税额达到10万元;单位偷逃税额达到20万元。个人偷逃税额达到250万元;单位偷逃税额达到500万元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此外,走私货物一律没收;无法或不便没收的,追缴等值价款。,(四)
6、走私废物案件 此类案件安徽关区一般在沿江口岸发现,如芜湖海关缉私分局就曾查获了1起以伪报品名手法走私进口含钼的废催化剂案件,涉案货物就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危险固体废物。此外,安徽关区比较常见的还有在正常进口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进口的废五金案件。,最新司法解释规定本罪的起刑点为: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一吨;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非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吨;走私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二十吨;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属于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情形的;走私气态废物的,参照处理。,(五)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案件 这类
7、案件不包括刑法列明的走私毒品、制毒物品、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文物、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及废物等违禁品情形,指的是走私上述违禁品之外的行政法规禁止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如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来自境外疫区的动植物及其制品、古生物化石、有毒物质、木炭、硅砂、二手汽车、旧机电产品、侵权货物等。,案例:某企业进口一批经翻新的显像管,而按照国家规定旧显像管包括翻新的旧显像管虽然不属于固体废物但也一律禁止进口。涉案企业明知这些规定却故意隐瞒了进口货物系经翻新的显像管的事实,这就属于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行为。,特别提示:最新司法解释还规定:无证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构成犯罪的,以走
8、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等罪名论处,打破了以往执法实践区分为走私禁止进出口、走私限制进出口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的三元分类架构。租用、借用或者使用购买的他人许可证,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的,以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等罪名定罪处罚。,二、违规案件,所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又不构成走私的违法案件统称为违规案件,涉及到数十种,在此重点介绍安徽省内常见的几类企业违规案件。,(一)申报不实类案件 申报不实行为特征与伪报走私有类似之处,区别在于申报不实主观上不以逃税逃证为目的,客观上不采取逃避海关监管的手段。法律链接: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15条 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
9、、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抵运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二)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三)影响国家许可证件管理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四)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五)影响国家外汇、出口退税管理的,处申报价格10%以上50%以下罚款。,第1项统计申报不实行为在实践中是高发行为,以往此类行为多做删单处理。但近两年省内海关对统计申报不实行为的处罚
10、力度有所加强,主要是因为海关放宽执法标准带来一个后果,就是报关质量受到很大影响,既影响海关统计又影响通关效率。有鉴于此,近年来海关总署对统计申报不实案件有从严查处的倾向,也一直在推动该项工作,希望通过处罚规范报关行为。法律链接: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15条第1项:“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第2项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申报不实行为常见有两种,一是发错货但不涉税款征收、许可证件管理行为;二是影响通关单管理行为(通关单不属于许可证件)。法律链接: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15条第2项:“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的,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案例:影响
11、海关监管秩序申报不实案件 某公司出口护手霜至非洲的贝宁,但这些商品如以护手霜的品名申报出口,需领取出境货物通关单进行检验检疫,如此货物就会显示“中国制造”的原产地标识。由于中国产品在贝宁声誉不太好,销售情况不佳,外商不能接受“中国制造”标识,因此当事人向海关申报时将商品名称改为无需检验检疫的香膏,以逃避申领出境货物通关单。该行为虽不影响税、证管理,但系比较恶劣的申报不实行为。,此外,第4项影响税款征收的申报不实和第5项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的申报不实也比较多发。这里介绍两个税则号列申报不实案例。,案例一:进口规格、税则号列申报不实案件 某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台湾产冷轧卷钢,规格型号申
12、报为非合金钢,税则号列申报为72091790。该税号项下商品属于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约定的零关税率商品。经查,涉案货物钛元素含量实为0.064%。根据进出口税则相关规定,钛元素含量在0.05%及以上应按照合金钢归入税则号列72255000,而该税号项下货物关税率为3%。因为当事人系按台商提供的税号申报并非故意逃税,所以本案未定走私而是按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申报不实案件定性。法律链接: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15条第4项:“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案例二:出口税则号列申报不实案件 2010年1月至2012年11月间,当事人申报出口黑胶4千余吨,税则号列均申报为3
13、5069900.00(其他编号未列名的调制胶,黏合剂),对应出口退税率为13%。实际该商品是起灌封、散热、防潮、绝缘作用的电子电气产品新型灌封胶,应申报为32141010(半导体器件封装材料),该税号对应出口退税率为0。两个税号有13个点的税率差。此类案件案发原因多系工作疏忽、商品知识不够或盲目听信于生产厂家,所以按申报不实而非骗税处理。法律链接: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15条第5项:“影响国家外汇、出口退税管理的,处申报价格10%以上50%以下罚款”。,(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后续环节违规案件,法律链接: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货物价值5%以上30%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14、,没收违法所得:(一)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海关监管货物开拆、提取、交付、发运、调换、改装、抵押、质押、留置、转让、更换标记、移作他用或者进行其他处置的;(四)经营保税货物的运输、储存、加工、装配、寄售、展示等业务,不依照规定办理收存、交付、结转、核销等手续,或者中止、延长、变更、转让有关合同不依照规定向海关办理手续的;(五)未如实向海关申报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的;,1.擅自转让案件。即未经海关许可擅自将保税货物、减免税货物所有权转移给他人。此类案件某些行为特征与擅自内销走私行为相同,但行为人没有使用逃避海关监管的手法,不以偷逃税款或逃避许可证管理为目的,只不过没有事先取得海关同意或履行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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