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措施》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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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制措施,概念辨析1.我国强制措施之概念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普通公民在刑诉过程中,为保障侦查和审判的顺利进行,在特定情形下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强行剥夺或者加以限制的方法的总称。2.我国强制措施之特征1)其主体主要为公检法。2)其对象只能为刑诉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3)其具有明显的强制性。4)其具有明确的目的性。5)其具有程序的法定性。,3.我国与西方相关法例之比较,强制措施的功能1.保证刑诉的顺利进行2.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继续危害社会3.震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4.可以震慑社会上的不稳定分子,使其不敢以身试法,起一般预防的作用。,强制措施适用原则 1.必要性原
2、则美国:90以上保释 2.比例性原则 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力度应当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和犯罪的轻重程度相适应。3.司法化原则4.可救济原则设立人身保护令制度;设置中间救济制度,适用强制措施应当考虑的因素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和社会危害性大小;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大小;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的可能;4.司法机关对案件事实的掌握承担以及证据收集情况。,拘传1.概念术语变迁:执(秦);追摄(唐);勾追(宋);勾取、勾问(明清);拘提(台湾)内涵:公检法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一种方法
3、2.对象(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诉法第64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二百一十条接到出庭通知的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出庭。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拘传到庭。,3.条件1)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 或者2)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拘传的4.拘传的程序 1)审批:(承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长或院长决定;填写拘传证/拘传票。2)执行程序:应当出示拘传证/拘传票;责令其在拘传证/拘传票上签名或按指印;拘传的人员不少于2人。3)对犯罪嫌疑人、被告拘传后应
4、当立即讯问,讯问完毕后应立即释放。,5.时间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第117条第2、3款)(原)第92条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6.拘传与传唤,7.拘传与留置盘查 留置盘查: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治安,核查有关人员的身份,初步查明是否存在违法或犯罪事实,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一种临时处置措施。其适用情形:1)被指控有犯罪行为
5、的;2)有现场作案嫌疑的;3)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4)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08/28.关于法院可以决定对什么人采取拘传这一刑事强制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作为该公司诉讼代表人而拒不出庭的高某 B抢夺案中非在押的被告人陈某 C盗窃案中非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卢某 D贿赂案中拒不出庭的证人李某,拘留1.概念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在法定的紧急情况下,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并进行审查的措施。2.决定主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第80条、第163条)3.执行主体:公安机关(第163条)4.适用对象:现行犯或者重
6、大嫌疑分子,5.适用条件: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第80条)8)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的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69条第4款、第75条第2款),08/76.对下列哪些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执行先行拘留?A.为投毒而买毒药的甲 B.在其住处发现被盗金项链的乙 C.被举报挪用公款企图逃跑的丙 D.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丁
7、,07/68.在侦查中,下列哪些情形,检察院有权对犯罪嫌疑人决定拘留?A.张某刑讯逼供案,在场的人指认他犯罪 B.姚某徇私枉法案,在取保候审期间企图自杀 C.王某贪污案,在取保候审期间毁灭证据并串供 D.高某受贿案,在其家中发现赃款、赃物,人民检察院的拘留权: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拘留的期限1)公安机关拘留期限(刑诉法第89条):37:通常 77:特殊情况 307:多次、结伙、流窜(注意:7天是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2)检察院拘留的期限:14天或者17天(刑诉法第165条),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
8、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一百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
9、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7.拘留的程序 1)决定与拘留证的签发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拘留证。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公安机关签发。检察机关作出拘留决定后,应当送达公安机关执行。2)执行 执行出示拘留证,被拘留人应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捺指印;拒绝应注明。被拘留人抗拒拘留,执行拘留的侦查人员可以使用强制手段。检察机关可派员协助公安机关执行。,8.讯问、通知 1)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24小时。2)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
10、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第83条)3)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第84、164条)(谁办案、谁讯问、谁通知),9.对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的拘留:现行犯:先拘留后报告 重大嫌疑分子:先批准后拘留。10.异地拘留 应当通知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第81条),05/27.下列关于司法拘留、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司法拘留是对妨害诉讼
11、的强制措施,行政拘留是行政制裁方法,被司法拘留和行政拘留的人均羁押在行政拘留所;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被刑事拘留的人羁押在看守所 B.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都是一种处罚手段 C.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都是一种强制措施 D.司法拘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均可由公安机关决定,逮捕1.逮捕的概念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进行羁押并予以审查的一种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2.逮捕的权限 批准权:检察院 决定权:检察院和法院 执行权:公安机关3.逮捕的条件 1)一般逮捕(同时符合下列三条件,应当予以逮捕)(1)证据要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刑罚要
12、件: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社会危险性要件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第79条第1款),(2)绝对逮捕(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应当予以逮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第79条第2款)(3)变更型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13、第79条第3款),逮捕条件中“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哪些情形?A.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已经发生 B.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应当是主要犯罪事实 C.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D.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05.常某涉嫌投毒杀人被立案侦查,考虑到常某怀孕已近分娩,县公安机关决定对其取保候审,责令其交纳保证金3000元。婴儿出生1个月后,常某写下遗书,两次自杀未果,家人遂轮流看护常某及其婴儿,以防意外。在此情况下,对常某应当采取什么强制措施?A.维持原取保候审决定 B.将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居住 C.增加取保候审保证金或者改为保证人担保 D.依法提请人民检察院
14、批准逮捕,4.讯问、通知1)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2)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第91、92条)(谁办案、谁讯问、谁通知),5.审批、决定程序1)提请逮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2)审查、批准逮捕第八十七条
15、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第八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第二百六十九条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
16、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08/72.公安机关对涉嫌抢劫、已被
17、拘留的张某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审查后,可做出哪些决定?()1.退回侦查;2.另行侦查;3.批准逮捕;3.不批准逮捕。,3)决定逮捕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符合本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一百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6.对特殊人的使用1)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先报请许
18、可后逮捕(高检规则第93条)2)外国人(涉及国家安全、政治外交的案件市级检察院层报最高检,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其他的案件市级检察院报省检,征求省政府外事部门的意见,并报最高检备案)(高检规则第94条),第九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担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报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对担任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层报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对担任下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可以直接报请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也可以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
19、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对担任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报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对担任两级以上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分别依照本条第一、二、三款的规定报请许可。对担任办案单位所在省、市、县(区)以外的其他地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担任两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当分别委托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请许可。,第九十四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或者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外交关系的案件以及在适用法律上
20、确有疑难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犯罪的案件,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报省级人民检察院审查。省级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同级政府外事部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同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7.批捕的期限:,1)已经被拘留的:7日;2)没有被拘留的:15日,最长不得超过20 日,8.羁押必要性审查,第九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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