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法》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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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证券监管法律制度保险监管法律制度期货监管法律制度,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房地产业的主体包括哪些?有哪些房地产市场?,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国家机关、金融机构、消费者、房地产投机者等。地产出让市场、房地产买卖市场、房地产中介市场等。,一、概述(一)房地产的概念 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合称。房产和地产是指它们的财产状态由于房屋的物质形态与土地的物质形态的一体性以及房产与地产内在价值的整体性,所以可以把二者合称为房地产。(房依地存,地为房载。),土地,房屋,房地产业是商品经济和城市发展的产物。在许多国家,房地产业日益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行业,成为基础性、
2、先导性产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涉及的房地产仅指可以作为房地产业开发经营的房产和地产。具体包括:(1)在已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经营的房地产;(2)经过公有住房改革依法取得产权的房地产。不包括:(1)农村集体经济所有的土地;(2)农村中农村村民的住房、宅基地。,(二)城市房地产的范围1989年颁布的城市规划法规定:“本法所说的城市是指,是指国家按照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城市房地产”指在“直辖市、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地产。这里说的镇,是指“建制镇”。何为建制镇?,建制镇即设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镇。1.凡县级地方国家机关所在地,均应设置镇的建制。2.总人
3、口在2万人以下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超过2000人的,可以建镇;总人口在2万人以上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占全乡人口10%以上的,也可以建镇。3.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稀少的边远地区、山区和小型工矿区、小港口、风景旅游、边境口岸等地,非农业人口虽不足2000人,如确有必要,也可设置镇的建制。,(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概念和立法概况1.概念 是指调整在城市房地产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立法现状土地管理法【1986年、1998年(第一次修正)2004年(第二次修正)】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2007年修正】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4、1998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11年1月21日公布并实施】(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物权法(2007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管理暂行办法(1990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物业管理条例(2003年制定,2007年修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2001年,2004年修改)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01年)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2004年),(四)房地产管理体制 全国的房地产工作,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 土地管理部门(国土资源部)分别管理。县级以上地
5、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确定。目前全国大多数地方人民政府实行房、地分管体制,只有少数城市已经建立起一个部门统一管理房、地产的体制。【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呼市房地产管理局、国土资源局】,二、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一)土地使用权出让1.概念。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1)拍卖出让。是指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符合条件的土地使用权竞投者到场,在市、县人民政府土地使用权拍卖主持人的主持下,公平竞投某一地块使用权,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一种出让
6、方式。,2.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2)招标出让。是指在指定的期限内,由符合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书面投标方式,竞投出让地块使用权,由招标人根据一定的要求,择优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一种出让方式。,(3)双方协议出让。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与申请受让人直接就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关事宜进行协商,达成协议的一种出让方式。,“五证”“二书”“一表”五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书: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一表:竣工验收备案表,3.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内容和最高期限(1)内容。使用权人在出让使用期限内依法对土地享有占有权、使
7、用权、受益权和部分处分权。部分处分权指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用于合资、合作经营等。,(2)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二)土地使用权划拨1.概念。是指经县级以上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2.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
8、项目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3.取得方式不采用拍卖、招标金额协议出让方式,而是适用国家建设用地的审批方式。,三、房地产交易管理(一)概述房地产交易是指房地产作为商品而进行的买卖、租赁、抵押和交换活动的总称。房地产法第2条第4款规定:“本法所称的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二)房地产转让 1.含义。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交换、继承、析产、调拨、法院判决、仲裁机构仲裁裁决等,2.不得转让的房产(38、39条)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
9、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3
10、.签订书面合同,权利义务转移(40、41条)第四十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第四十一条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4.商品房预售的条件(45条)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
11、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三)房地产抵押1.含义:合法、不转移占有 第四十七条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
12、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2.签订书面合同 第五十条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四)房屋租赁1.含义 第五十三条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2.签订书面合同 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五)中介机构,房地产咨询机构-企业登记管理制度,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许可制度,报省级以上财政行政机关审批,房地产经纪机构-企业登记管理制度,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土地土地所有权证书房屋房屋
13、所有权证书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统一载入“房地产权证书”第六十三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61条,变更登记-房地产转让或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地产变更,是指在房地产因扩建、改建、增建、翻建以及拆除、自然灾害等原因发生的房地产增减的情况,以及房地产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14、改变,原来设定的负担或者终止或者消灭等情况。抵押登记(62条)抵押房地产范围内,新增的房屋是否属于抵押范围?,分析: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新增房屋拍卖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房地产开发流程:1.发改委:审批建议书;2.环保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3.规划局: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4.国土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5.地震局:防震意见、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影响的意见;6.发改委: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7.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8.国土资源局:征用土地确定土地供应方案;9.拆迁部门:拆迁方案;10.报市人民政府
15、审批,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11.建设局:办理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1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出让或划拨土地决定书,用地批准书,签定出让合同;,13.拆迁部门:办理拆迁许可证;14.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15.地震局:抗震设防要求意见书或安评证明;16.建设局:开发商与建设局签定开发项目合同;17.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8.消防支队: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一般工程);19.地震局:抗震设防要求意见书或安评结论;20.建设局: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委托审查;21.建设局:工程施工招标申请备案;22.建设局:开发商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招标活动,建设局监督;23.建设局:工程开工条件审查,核发
16、施工许可证;24.房产局:高品房预售许可证;25.房产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十八大后房地产政策展望楼市市场化为城镇化铺路 城镇化是未来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而住房市场发展是城镇化的重要内容。因此,新领导班子上任之后,住房市场的这个政策目标不仅不会改变,而且会进一步强化,并让国内的住房市场真正转型为一个以消费为主导的市场。,土地所有权制度,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者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支配性权利。,国有土地所有,下列土地归国家所有:城市市区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被国家依法没收、征收、征购的土地;国家依法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农村集体
17、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变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的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国家土地所有权的主体由宪法规定,国家土地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行使,国务院可以通过制定行政法规或发布行使命令授权地方人民政府或其职能部门行使国有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范围:土地管理法第8条第2款:“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及其代表有三个层次: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作为所有者代表,依法经营管理;,在一个村范围内
18、,存在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且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经分别属于该两个以上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作为所有者代表,依法经营管理;,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所有者代表,依法经营管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最有价值提示土地所有权的总结:“国家占两头,中间归集体。:所谓两头就是足以好的和最坏的,最好的就是城市市区的地,价值最高;最坏的地例如高寒山脉、沙漠滩涂等;其他 中间的地,适合农业和畜牧、归集体。,但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使受以下限制: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直接用于房地产开发,
19、也不得出让、转让、出租于非农业建设,不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向他人提供土地使用权,须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集体土地的重大处分,应当依法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表决同意。,土地的分类:,土地的用途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三种。农用地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实例演练,1、下列土地不属于国家所有的是:A.自留地B.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的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
20、所有的土地C.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D.国家依法征用的土地,2、铜岭县八里沟乡莽牛屯村民赵某在2004年获得本村一块山坡下的土地承包经营,2005年春季因为山洪暴发而将该地开冲毁。现莽牛屯决定对该承包地进行调整,请问应经过下列哪些程序?A莽牛屯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通过B莽牛屯村民代表1/2以上成员通过C八里沟乡人民政府批准D铜岭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条依据:,第十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
21、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利是指用地者以下不同的取得方式而享有的与所有权相分离的归国有土地所有的公益性财产权利。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出让、划拨取得,开发取得,承包取得。,出让。指国有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
22、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之一,以下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说法正确的是:a.以该种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出让金及其他费用后,才可使用土地b.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时,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经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C.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可以不经报批,直接由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即可D.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ABD,国家出让土地的 方式:,讯达房地产开发公司拟在城市近郊搞房地产开发建豪华住宅,其拟开发的土地已列入城市发展规划的耕地。关于其
23、使用权的取得,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讯达公司可以同该市人民政府协商,并于该市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签定协议取得这幅土地的使用权B.讯达公司可以通过招投标方式取得该幅土地的使用权C.讯达公司可以通过政府对该幅土地的拍卖方式取得该幅土地的使用权D.讯达公司可以向该市人民政府申请划拨该幅土地的使用权,出让方式是指国有土地的代表通过什么形式或程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使用者。按照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三种,即拍卖、招标和协议。一块具体的土地,到底采取上述三种方式中的哪种方式出让使用权,要根据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和土地的用途确定。,房地产管理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商业、旅游、娱乐
24、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一)协议。协议出让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有意受让方直接向国有土地的所有者代表机关提出有偿使用土地的愿望,由国有土地的代表与有意受让人进行协商,以便就有关出让事宜达成一致的出让方式。以协议方式订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议定合同条款时,特别是确定土地使用费方面,都有较大的灵活性。因此,这种协议方式一般用于以公益事业或福利事业为目的的用地的出让。,关于协议出让的程序,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根据各地的有关规定和实践,协议出让的程序大致是:(1)申请。即有意受让方应根据自身的需要向国有土地所
25、有者的代表机关提出用地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用地意向书。(2)协商。即由土地所有者代表与有意受让方就有关事宜进行反复的谈判,逐步达成一致意见。(3)签约。即用合同把双方协商所达成的一致意见确定下来。(4)领取土地使用证,办理土地使用登记。,(二)招标。招标是指代表国家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管理部门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发出要约邀请,招引他人投标,然后根据一定的要求从投标者中择优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出让方式。以招标方式订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引进了市场竞争机制,有助于选择合适的受让人。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开发性或有较高技术性要求的建设性用地。,参照我国有关招标的规定以及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实践,招标出让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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