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典型瞒报事故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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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矿山典型瞒报事故案例目录案例L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利民煤矿“32”较大煤与瓦斯突出瞒报事故案例2.河南省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新丰煤矿“84”较大窒息瞒报事故案例3.贵州省六盘水市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东李煤矿8-16较大顶板瞒报事故案例4.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桃树峪铁矿有限公司“9重大透水瞒报事故案例5.山东省烟台市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栖霞市笏山金矿“110”重大爆炸瞒报事故案例6.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冶金矿山集团团城东铁矿“224”较大坠落瞒报事故案例7.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茂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3”较大冒顶片帮瞒报事故案例8.河南省郑州市郑新中原乾通(新密)煤业有限公司“526”较大窒息瞒报事
2、故案例9.河南省郑州市郑宏康辉(新密)煤业有限公司“530”较大顶板瞒报事故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利民煤矿“32”较大煤与瓦斯突出瞒报事故2022年3月2日,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利民煤矿(以下简称利民煤矿)发生一起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8人死亡、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369万元。事故发生后,利民煤矿采用违法转运遇难者遗体、销毁证据等方式瞒报事故。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利民煤矿隶属于贵州强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盛集团公司),民营企业,为兼并重组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二、事故直接原因事故地点9号煤层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未采取综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危险,放
3、炮诱发煤与瓦斯突出。三、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1.利民煤矿。一是综合防突措施落实不力,出现突出预兆后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二是隐瞒7号煤层开采逃避监管,设置3个隐蔽出入口,布置12个掘进作业点。三是通风管理混乱,在回风斜井延伸巷掘进工作面揭煤前未设置防突风门,突出后瓦斯逆流波及井下全部巷道,造成伤亡扩大。四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书面任命的五职矿长与实际负责的矿长不一致。五是7号煤层隐蔽区监测监控系统不上传,人为移动、包裹井下甲烷传感器。2强盛集团公司。一是指挥煤矿违规布置7号煤层隐蔽作业区域。二是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对所属煤矿安全技术措施等不审查、不把关。对所属煤矿检查避重就轻,对防突措施不
4、落实等重大隐患不纠正、不制止。三是决策并组织瞒报。组织公司和煤矿有关人员非法转运遇难者遗体、销毁相关记录等方式瞒报事故。3.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一是流长乡党委政府落实监管责任不力,未能发现煤矿入井人数多、有大量煤炭出井等问题。二是清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履行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打非治违”工作推动不力,巡查小组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该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等人参与事故瞒报。三是清镇市自然资源局未及时组织实施煤矿储量动态管理。四是清镇市委市政府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对煤矿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和日常监管工作督促检查不够,分管安全生产副市长帮助煤矿瞒报事故。五是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安全监管
5、职责有差距,对县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管工作督促指导不够。六是贵阳市人民政府对煤矿属于高危行业认识不足,对煤矿安全工作部署及监督检查不力。四、调查处理情况经调查认定,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利民煤矿“32”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共对74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其中,强盛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总经理,利民煤矿总经理(法人)、矿长,贵州顺康安达非医疗服务有限公司法人,贵州腾安达救援服务有限公司股东等26人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或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清镇市原副市长、清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局长、原副局长、煤炭科原负责人等4人以涉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强盛集
6、团公司董事长、法人、总工程师、通防部部长、安监部部长、利民煤矿机电副总工程师等6人建议撤销执业资格,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对强盛集团公司原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利民煤矿采掘副总工程师、原矿长、原总工程师等17人实施行政处罚、吊销执业资格;对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煤炭管理处处长、清镇市流长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原站长等2名责任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对贵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市长,政协副主席(清镇市委书记),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委书记、局长,清镇市市长、常务副市长,清镇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清镇市流长乡原党委书记、原乡长、原副乡长,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副主任、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副院长,贵阳市第一人
7、民医院党委副书记、贵阳市殡仪服务中心副主任等2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由贵阳市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论证,并根据论证结论报请贵州省人民政府作出是否关闭该矿的决定。对强盛集团公司、利民煤矿各罚款700万元。将强盛集团公司、利民煤矿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吊销强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责成清镇市委、市政府、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向贵阳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案例2:河南省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新丰煤矿“84”较大窒息瞒报事故2022年8月4日9时45分许,河南省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新丰煤矿16采区16015工作面上副巷发生一起较大窒息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10万元。事故发生后
8、,该矿及其上级公司隐瞒不报,经媒体反映后被登封市政府查证属实。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河南省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新丰煤矿(以下简称新丰煤矿)为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核定生产能力60万吨/年;矿井属正常生产矿井,证照齐全。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联煤业)是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煤炭板块的子公司,共有煤矿6处,设计生产能力360万吨/年。二、事故直接原因新丰煤矿16015工作面上副巷风筒脱落,前方巷道内以二氧化碳为主要成分的有害气体积聚,现场人员违规连接风筒“一风吹”,将前方高浓度有害气体吹出,造成现场人员窒息死亡。三、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1.蓄意隐瞒作业地点。该矿采
9、取假图纸、假台账、在采区入口处设置栅栏等方式,蓄意逃避监管。2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作业人员违规进入栅栏以里禁入区作业,违规连接风筒“一风吹”,导致有害气体瞬间涌出。3 .安全管理混乱。现场局部通风机单风机单电源运行,用风帘代替风门;人员定位卡使用管理混乱,人卡不符。4 .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培训效果差,现场作业人员灾害辨识及应急处置能力差,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5 .上级公司安全管理虚化。河南豫联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明知新丰煤矿存在违规开采采区,对相关问题不制止、不纠正,事故后组织煤矿瞒报。6 .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地方监管部门未能及时查处煤矿违规开采行为。四、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经调查认
10、定,新丰煤矿“84”较大窒息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依规依纪依法对52名相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其中,豫联煤业实际决策人、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新丰煤矿矿长、党总支书记、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防突副矿长、总工程师等1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等处理并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豫联能源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豫联煤业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总工程师、通防部部长、安监部部长、新丰煤矿安全副总工程师、掘进副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地测副总工程师等2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汝州市殡仪馆馆长、汝州市骨科医院副院长、巩义市中医院急诊科主任等医疗、殡葬部门有关人员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登封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市长兼任公安局长
11、、登封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煤炭事务中心主任、大金店镇党委书记、镇长等1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新丰煤矿发生较大责任事故依法处200万元罚款;瞒报事故,对其依法处500万元罚款,合计共处700万元罚款。按照有关规定将豫联煤业、新丰煤矿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由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依法暂扣新丰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登封市委、市政府向郑州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案例3: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东李煤矿“816”较大顶板瞒报事故2022年8月160,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东李煤矿(以下简称东李煤矿)发生一起较大顶板事故,造成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028
12、.26万元。事故发生后,企业瞒报,后经核查属实。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东李煤矿属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达公司)全资矿井,营业执照负责人为余邦平,正常生产矿井,生产能力120万吨/年,证照齐全有效。事故发生在1250运输石门与1250第二联络巷、12125运输巷交岔口处,3条巷道均采用U型棚支护。二、事故直接原因该矿在明知12125运输巷交岔口支护不到位、棚顶出现下沉的情况下,违章指挥将手拉葫芦固定在已拆除一侧棚腿的U型棚上拉综掘机铲板,导致顶板冒落。三、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1 .顶板管理不到位。在巷道三岔口进行刷帮、拆棚腿、搬运综掘机铲板等前未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未对交岔口加强支
13、护。2 .现场作业管理混乱。在明知12125运输巷交岔口支护不到位、棚顶出现下沉的情况下,用手拉葫芦固定在已失稳的U型棚棚腿上转运综掘机铲板。3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齐。未配备地质副总工程师、地测部部长等管理人员和地质专业技术人员。4 .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不到位。对国务院安委会督导帮扶组提出问题隐患和工作建议整改落实不到位,未认真落实顶板管理专项整治工作。5 .汲取事故教训不深刻,蓄意隐瞒事故。2022年5月12日该矿曾发生顶板涉险事故,不汲取教训,仍未强化顶板现场管理。事故发生后煤矿转移遗体、删除监控数据、封闭事故区域,蓄意瞒报事故。6 .上级公司主体责任不落实。邦达公司对煤矿督促检查不到位,
14、巷道开工验收流于形式;对问题隐患整改验收把关不严。7 .地方监管职责落实有差距。地方监管部门到矿核查该起顶板事故导致的瓦斯超限时不细不实,接受煤矿请求随意取消检查计划,收到东李煤矿事故举报后未开展核查工作。四、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经调查认定,东李煤矿“876”较大顶板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规依纪依法对41名相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和行政处罚。其中,对东李煤矿矿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和邦达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东李煤矿负责人)、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等8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给予行政罚款,邦达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东李煤矿矿长等3人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
15、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东李煤矿安全副总工程师、采掘副总工程师和邦达公司安全副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等12人给予行政罚款、吊销安全执业资格等处理意见。对盘州市分管副市长、盘州市能源局局长等21名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对东李煤矿、邦达公司分别罚款700万元、200万元,并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盘州市卫生健康局党组、盘州市民政局党组向盘州市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盘州市委对盘州市能源局党组进行通报批评;盘州市委、市政府分别向六盘水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案例4: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桃树峪铁矿有限公司“92”重大透水瞒报事故2022年9月2日15时48分左右,唐山市迁西县
16、桃树峪铁矿有限公司在基建过程中发生透水事故,造成14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约3508万元。事故发生后,迁西县委、县政府原主要负责人和有关领导通过多种手段进行有组织的蓄意隐瞒,直至9月16日事故遇难人数才被查清。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迁西县桃树峪铁矿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单位,以下简称桃树峪铁矿)为有限责任公司,开采矿种为铁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地下开采,生产规模30万吨/年。2021年7月开采方式变更为地下开采。事故发生时,正在井下+17m水平、-20m水平施工作业。二、事故直接原因未按设计施工,未进行超前探放水作业,巷道掘进施工、爆破等相关单位未按标准规程操作,掘进工作面与不明老巷道相遇,老
17、巷道与上部积水的采空区连通,老空水突破工作面与老巷道间薄弱岩体,导致透水事故发生。三、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1.桃树峪铁矿。一是安全管理混乱,矿主要负责人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五职矿长”、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严重不足;未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二是未查清矿区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地下采空区分布状态,盲目组织施工。三是未将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未按设计组织施工。四是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缺失,以包代管,包而不管;未按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实质监理。五是事故发生后,藏匿、转移遇难人员遗体,销毁、伪造有关证据、资
18、料,参与谎报事故。2 .丰允建设公司。一是未按要求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关人员,项目部负责人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未履行带班下井职责;特种作业人员均未取得资格证书。二是未按设计施工,未执行“逢掘必探”的探放水制度,探放水工程均未施工。三是未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井下作业人员未全面掌握必需的操作技能。四是事故发生后,藏匿、转移遇难人员遗体,销毁、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参与谎报事故。3 .地方监管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唐山市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等部门和迁西县有关部门履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力,违规审批,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无监理
19、单位实施监理以及未按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等问题失察失管;迁西县公安局对桃树峪铁矿民爆物品安全监管不到位。4 .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差距。唐山市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不力;迁西县党委政府在事故发生后,违法谎报安全事故,县委主要领导主导、县委县政府相关领导参与谎报安全事故犯罪;太平寨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领导参与谎报安全事故犯罪。四、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经调查认定,迁西县桃树峪铁矿有限公司“92”重大透水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依规依纪依法69名对相关责任人员追责问责。其中,迁西县太平寨镇党委书记、镇长、桃树峪铁矿主要负责人、丰允建设公司实际控制人
20、等20人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桃树峪铁矿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井下实际负责人等2人已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金厂峪公司综合保卫大队大队长、救护中队中队长等5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有关问题线索。对唐山市政府市长、常务副市长、副市长、迁西县委书记、县长以及唐山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等42名公职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迁西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县长、常务副县长、迁西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等8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对桃树峪铁矿予以永久关闭,并处罚款1400万元;对丰允建设公司、监理公司等吊销相关资格证书、证照;有关单位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终身不得
21、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唐山市行政审批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迁西县委县政府分别向唐山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唐山市委、市政府向河北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案例5:山东省烟台市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栖霞市笏山金矿“110”重大爆炸瞒报事故2021年1月10日13时13分许,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栖霞市笏山金矿(以下简称笏山金矿)发生爆炸事故,造成22人被困。经全力救援,11人获救,10人死亡,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6847.33万元。事故发生后,地方政府和企业隐瞒不报。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笏山金矿隶属的山东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为一家民营与国有混合股份公司。矿井于
22、2016年2月取得采矿许可证,2016年6月取得项目核准批复,2016年8月安全设施设计通过审查,2019年3月开始建设。矿井建设主导单位为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矿井巷道由浙江其峰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矿井零星工程由烟台新东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揽。矿井设计一条混合竖井和一条回风竖井,-450米以下采用暗混合竖井+暗回风竖井开拓,形成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等系统。矿井0米-650米标高内每50米为一个中段共14个中段。矿井在基建施工过程中,回风井发生爆炸事故。事故发生时,矿井正在施工回风竖井同混合竖井间的贯通巷道,回风竖井侧的五中段掘进至-450米处遇到断层塌方进行支护作业和六中段掘进至-5
23、50米处安装临时泵站水泵和启动柜。二、事故直接原因井下违规混存炸药、雷管,井口实施罐笼气割作业产生的高温熔渣块掉入回风井,碰撞井筒设施,弹到一中段马头门内乱堆乱放的炸药包装纸箱上,引起纸箱等可燃物燃烧,导致混存乱放在胴室内的导爆管雷管、导爆索和炸药爆炸。三、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1.井下违规混存炸药、雷管。企业长期违规购买民用爆炸物品,违规在井下设置爆炸物品储存场所,且炸药、雷管和易燃物品混合存放。2,违规进行气焊切割作业。进行气焊切割作业时未确认作业环境及周边安全条件,井筒提升与井口气焊违规同时作业。3 .安全管理混乱。笏山金矿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情况尤其是民爆物品储存、领用、搬运以及爆破作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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