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关于同意建立消防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函(人社厅函〔0(整理版).docx
《【精品文档】关于同意建立消防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函(人社厅函〔0(整理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品文档】关于同意建立消防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函(人社厅函〔0(整理版).docx(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关于同意建立消防等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函(人社厅函(20【发布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文号】人社部函(2010)81号【发布日期】2010-03-19【生效日期】2010-03-19【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海关总署成立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函(人社部函(2010)81号)海关总署:你署关于申请成立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请示(署人发(2010)5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署成立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依托中国报关协会开展报关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请你署按照有关规定解决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人员编制等问题,积极做好各项基础工作,认真组织开
2、展职业技能鉴定。同时,希望你署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检查。附件:1.报关员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2.海关行业特有职业目录二0一0年三月十九日附件1报关员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第一条为适应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提高报关从业人员队伍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和报关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根据报关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对报关员进行职业资格等级的考核和考评。第三条第三条海关总署成立报关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委员会,负责综合管
3、理和指导报关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统筹规划报关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办法。(二)管理和监督检查报关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三)审核报关员职业技能鉴定站,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颁发全国统一的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和标牌。(四)负责报关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的综合管理和资格审核,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核准后,颁发考评人员资格证卡。(五)负责审核报关员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实施。(六)负责报关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和管理工作。(七)负责报关员职业技能鉴定站的检查、评估工作。第四条第四条海关总署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
4、报关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实施报关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二)负责制定报关员职业技能鉴定站建站条件和资格审查工作。(三)参与制定、修订报关员国家职业标准,组织编写培训大纲和教材,并组建相应的试题库。(四)制定报关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的资格要求,并负责组织资格培训和考核。(五)指导报关员职业技能鉴定站开展工作。(六)组织实施、管理报关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考核和报关员(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一级)考评工作。(七)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及有关问题的研究与咨询服务。()参与组织、推动报关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九)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委托的有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第五条第五条报关
5、员职业技能鉴定站是承担报关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执行机构,其设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理数量的熟悉报关员职业技能鉴定业务知识的专(兼)职组织管理人员和鉴定考评人员。(二)具有与报关员职业技能鉴定等级相适应的考核场地和设备设施。(三)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办法。第六条第六条报关员职业技能鉴定站的设立,由海关总署报关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委员会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由具备建站条件的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登记表,海关总署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其进行条件审查,由海关总署报关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委员会提出审核意见,并征求所在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精品文档 精品 文档 关于 同意 建立 消防 行业 特有 工种 职业技能 鉴定 人社厅函 整理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54779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