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解析》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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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法解析,目录: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三节 财产保险合同 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五章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第六章 保险业的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保险的定义,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个人、单位。保险人
2、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人只能是单位。,?概念解析,法律条件:民事行为能力;经济条件:缴纳保费的能力;特殊条件:对保险标的具有 保险利益。,被保险人: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受益人: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保险标的: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是人的寿命和身体。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的载体。保险利益: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认可的利益。保险利益产生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联系。保险金额:指一个保险合同
3、项下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同时又是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的计算基础。保险价值:指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作为确定保险金额基础的保险标的的价值,也即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保险利益在经济上用货币估计的价值额。保险价值可由三种方法确定:(1)依市价变动,(2)依双方当事人约定,(3)依法律规定。,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
4、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案例分析:广州微微美容中心是一家集整容美容于一身的美容院,进入新千年后,整容美容的人越来越多中心为了扩大业务,于2010年1月1日向北京某医疗仪器设备公司订购了5套激光脱毛设备和2套抽脂设备,合同规定三个月后提货2010年2月1日,中心提前为这批设备投保了财产保险,为期一年2010年3月31日,制造商在北京的仓库发生火灾,库中产品全部烧毁微微美容中心订购的设备也未能幸免接到北京的电话后,中心向当地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经调查,拒绝赔付 问:1、该案应当如何处理?2、如果
5、微微美容中心在提货后,该设备发生火灾,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付?,案例分析:A于1997年6月3日为其公公B投保10年期人身保险,经被保险人B的同意,指定受益人是B的孙子C,现年9岁。保险费按月从A的工资中扣交。1999年2月,A与被保险人的儿子D因感情破裂离婚,离婚时经法院判决,C由D抚养。离婚后A仍按月从自己的工资中扣交这笔保险费,从未间断。2000年3月22日,被保险人B因病身故。5月,A向人寿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而人寿保险公司认为:A为B投保时虽然有保险利益,但离婚后不再是B的家庭成员,已失去保险利益,故保险单随婚姻解除而失效,应按无效保单处理。A为此将该人寿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问:在
6、A与B的儿子离婚后,保险合同是否仍然有效?A对B是否还有保险利益呢?,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新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也
7、可以采取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书面协议形式订立保险合同。(旧法),第十五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
8、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
9、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第十九条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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