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第八讲 知识产权保护理论问题研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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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主讲:蒋言斌 教授 博士,第八讲,知 识 产 权 特 定 保 护,2,特定保护指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别于民法、行政法、刑法的保护,对于知识产权的侵权认定、法律责任、审判机构等有特殊的规定和设置,形成了特定的保护,例如特定的审判机构,例如知识产权庭。受理专利纠纷的案件要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等。,特定的保护,3,特定保护,侵权认定,侵权责任,审判抗辩,侵权表现,4,第一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第二节、侵犯知识产权构成要件及侵权认定第三节、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第八讲、知识产权的保护原理与规则,5,第一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德国民法典进一步发展了侵权行为的概念。德国民法典第二编第七章“各个债的关系”的
2、第二十五节规定了侵权行为。其823条为:“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生命、身体、健康、自由、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者,对他人因此而产生的损害负赔偿义务。”,法国民法典该法典第二卷“财产及对于所有权的各种变更”第四编“非因合意而发生的义务”第2章规定了“侵权行为与准侵权行为”,其中第1382条规定:“基于过咎(Faute)的行为使他人发生损害者,应负赔偿责任”。,日本民法709条侵权行为规定:“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权利者,负因此而产生损害的赔偿责任。”日本学界认为,“所谓侵权行为,就是当某人违法侵害他人的权利或利益给他人造成损害时,使加害者负担应该赔偿受害者损害的债务的制度。这种违法的利益侵害本身也叫
3、作侵权行为。”,6,1、有损害事实,包括有形 损害和无形损害;,2、实施了法定的侵权行为;,3、实施行为和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第二节、侵犯知识产权构成要件及侵权认定,7,专利侵权,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任何他人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定事由的情况下,擅自以赢利为目的实施专利的行为。,8,专利侵权构成要件,专利法第11条、58条、59条(法定侵权),第一、行为人实施的发明创造必须是有效的专利。,第二、实施发明创造专利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第三、实施发明创造专利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第四、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是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9,1、专利法规定的侵权行为(8种
4、)(直接侵权),1、未经许可制造他人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许诺销售、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10,许诺销售-又称提供销售,是指以做广告、在商店橱窗中成列或者在展销会上展出等方式作出销售商品的许诺,它是一种销售的要约行为。,1、专利法规定的侵权行为,5、进口专利产品或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6、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7、冒充专利的行为。,8、专利权共有人未经其他人同意,擅自许可或转让等。,11,2、间接专利侵权行为(3种),或者专门用于实施专利方法的设备和材料。,1、
5、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并向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提供销售专门用于专利产品的关键部件,,12,2、间接专利侵权行为,人实施该专利技术,以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方,违反合同中不得转让的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2、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或委托,,擅自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技术,包括以合法途径取得专利技术资料,但无法定权利或约定授权而许可他,13,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专利权穷竭,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
6、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二)先用权人的实施,14,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三)临时过境,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而使用。,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15,先用权成立的条件,第一、制造使用的行为发生在取得专利权 的专利申请日以前。,第二、实施的发明创造是行为人自行研制、开发,或者设计出来
7、的或者通过合法的受让方式取得的。,第三、行为人已经制造相同的产品、使用相同的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准备与实施有明确的因果关系;直接相关的实际准备工作,包括技术、生产准备、完成了样品试制等),16,先用权成立的条件,第四、行为人仅在原有范围内制造或者使用。,(原有范围:行为人在申请日以前所实施的或者作好了实施准备的规模、数量或者地域范围),(制造或者使用:对专利产品而言,不仅包括制造专利产品,还包括销售或使用已经制造的专利产品;对专利方法而言,不仅包括使用该专利方法,还包括销售和使用依该方法所获得的产品),17,1、界定保护范围的原则,固边限定原则确定发明界限,即权利要求中
8、的实际结构。,即根据权利要求书的文字严格的、忠实的进行解释。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是专利保护的最大限度,实践中,确定保护的范围与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还稍空一些。(美国),中心限定原则发明要旨,即以权利要求书作为中心,全面考虑发明的目的、性质以及说明书和图纸,将中心四周一定范围内的技术也包括在专利保护的范围以内。(Germany),18,介于上述两者之间的折衷原则,即保护范围根据权利要求的内容来确定,而说明书和附图应当用来解释权利要求的,该规定既给专利权人以公正的保护,又给第三者以合理的确定性。较为合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9、。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 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专利法56条规定:,我国专利保护范围的界定即采用折中原则:,19,产品专利,-一般应包括具有相同的特征、相同的结构、相同的性能的产品。保护范围一般不受说明书所说明的用途的限制。,方法专利,-一般包括具有相同的特征,相同的参数和相同的效果的方法。用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不论产品本身是否取得专利,都属于方法专利的范围。而方法所用的设备、工具、仪器、装置不限制方法专利的保护范围。,-保护范围不受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制造方法或产品所用材料、产品的尺寸大小以及产品的内部大小的限制。但要受产品类别的限制。,外观设计,20,发明专利侵
10、权判断,1、相同侵权判断,在侵权判断时,如果该指控侵权的产品和方法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书中独立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则可判为相同侵权。,是否全部技术特征都有相同的形式、相同形式的技术特征是否有相同的目的、完成相同的功能、产生相同的效果,各技术特征关系是否相同,所有答案是肯定的,则构成相同侵权。,分解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的必要技术特征,与专利技术的各项特征比较,考察独立权利权要求中的全部技术特征是否出现在被控产品或方法中,,21,2、等同侵权判断,该侵权满足三个条件:,基本相同的方式 或手段(等价);,完成基本相同的功能;,产生实质基本相同的效果;,构成侵权。它可能增加一些技术特征部分,或把几个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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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w 第八 知识产权保护 理论 问题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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