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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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末新政,一新政的提出,在清末最后十年里,清政府面对外力的压迫和国内要求变革的形势,为继续维持其统治,自1901年开始,在政治、军事、教育、财政、社会习俗等各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以往有把1901-1905年的清政府的改革称为“清末新政”,而不包括之后的“预备立宪”,但是,现在学界基本认同“清末新政”包括这两个相互关联并有其内在逻辑发展的阶段。,新政上谕,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初十日(1901年1月29日),清廷以光绪皇帝的名义发布了一道新政的上谕,这标志着清末新政的开始,也是清政府对庚子政局回应的结果。上谕道:“世有万古不易之常经,无一成不变之治法盖不易者,三纲五常,昭然如日星之照世,而可变者
2、,令甲令乙,不妨如琴瑟之改弦。”换言之,治法尽可更张,而“体”不能易。三纲五常是维系传统中国社会秩序的核心,是万世不可改变之至上原则。这样的强调,说明清廷旨在不脱离出“中学为体”的轨道来进行改革。,不过,它还是比洋务运动进步:“误国家者在一私字,困天下者在一例字,至近之学西法者,语言文字、制造机械而已,此西艺之皮毛,而非西政之本源也”,“舍其本源而不学,学其皮毛而又不精,天下安得富强耶?”这里提到学习西方的本源,虽然没有具体说明什么样的西政,但是将重点学习西学政而非西艺,却是明确的。上谕最后写道:“总之,法令不更,锢习不破,欲求振作,当议更张。著军机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出使各国,大臣、各省
3、督抚,各就现在情形,参酌中西政要,举凡朝章国故,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政财政,当因当革,当省当并,或取诸人,或求诸己,如何而国势始兴,如何而人才始出,如何而度支始裕,如何而武备始修。各举所知,各抒己见,通限两个月,详悉条议以闻。”同年2月,清政府再颁上谕,重申变法之意。4月,设立督办政务处,作为总理“新政”的机构。派奕劻、李鸿章、荣禄、昆岗、王文韶、鹿传霖为督办政务大臣,刘坤一、张之洞遥为参预。8月20日,即两宫回銮前四天,以慈禧太后的名义再发文告,表示清廷变法的决心:,尔中外臣工,须知国势至此,断非苟且补苴所能挽回厄运,惟有变法自强,为国家安危之命脉,亦即中国民生之转机。予与皇帝为宗庙计,为
4、臣民计,舍此更无它策。,这道上谕来之不易,正如上谕中所说,朝廷在“酿成大衅”之后,“痛自刻责”,决定实行新政。就是说新政是对1900年发生的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之役反思的产物。同年11月,逃亡海外的梁启超在一篇题为维新图说的文章中,也就新政的来历发表了类似的看法,而写得相当精彩。文中说:“蓬蓬哉,郁郁哉!数月以来,维新云维新云之语,弥漫磅礴于国中,无论为帝、为后、为吏、为士、为绅、为商,但使稍有脑气筋者,苟上以守旧鬼三字之徽号,度无不瞋目相视、齗齗然鼓舌以自辨其非。,呜呼,以视去年今日,何其异也。其所以得此者非他,乃谭嗣同、杨深秀、杨锐、刘光第、康广仁、林旭、唐才常、林圭、裕禄、毓贤、启秀、徐
5、承煜、赵舒翘、英年、德公使、日本书记生,与夫千数之自立会员、千数之义和团党、千数之外国传教士、中国教民之血,相注射、相搀杂成一种不赀之价值而购得之者也。举事不成而非不成,流血无益而非无益。呜呼,我欲为中国贺。”,梁启超用他习惯的夸张的笔调,描述了举国谈论新政的蓬勃而杂沓的景象,并正确地指出这种景象是各种不同势力付出血的代价之后换来的。在他列举的16个有名有姓的流血者和成千成万无名无姓的流血者中,大体有四种不同的力量:一种是谭嗣同等维新派,在梁启超的概念中,这个维新派也包括光绪皇帝,他们要求实行比较大的改革,以使中国比较快地变成一个近代强国;一种是毓贤等封建顽固派,他们对外国侵略势力不满,也看不
6、惯侵略者所带来的西方文明,他们想排斥这一切,从而恢复大清帝国往昔的盛世景象;,一种是以农民为主体的义和团,他们以自己的血肉之躯同外国侵略者做拼死搏斗,他们的行动表达了中华民族各阶级各阶层的共同要求和愿望维护民族独立,但是他们又没能摸到历史发展的脉膊,他们的社会理想也是恢复中世纪的田园风光,因此他们很不幸地一度成为封建顽固派的工具;一种是德国公使所代表的外国侵略势力,他们要把中国变成一个永远被他们统治的殖民地或半殖民地。梁启超这里没有讲到当时存在的另一种政治力量,即孙中山等资产阶级革命派,这是因为这一派当时还没有造成全国性的影响。,上述四种力量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几年间为达到各自的目的,进行
7、了血的较量,其表现就是1898年的戊戌维新运动、1900年的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之役。当清政府的代表和列强在北京议和的时候,这一切刚刚过去,它们给慈禧太后等人留下了鲜明、深刻、痛苦的印象,痛定思痛,慈禧等不能不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以使自己能够生存下去,使大清朝能够继续统治下去。实行笼统排外的守旧政策,只能招致失败,导致灭亡,经过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之役之后,这已是有目共睹的了;只有进行某些改革,即仿效列强实行新政,才能使大清朝生存下去,甚至强大起来,对此,清廷上下也没有分歧了。,列强也要求清政府实行某些新政,因为一个顽固守旧的政府是不利于它们的“以华治华”方针的,而仿行西方的新政,在本质上就是按
8、照它们的需要来改造中国,去掉那些不便于它们在华扩张的制度,建立起适合它们扩张的制度,赫德当时写的更新节略,就是代表列强向清政府提出的实行新政的建议和要求。梁启超所说新政是由谭嗣同、毓贤、德国公使、义和团等之血“相注射、相搀杂成一种不赀之价值而购得之者”,是非常深刻的。的确,新政是世纪之交的历史合力的产物。,江楚会奏,在应诏而议变法的诸多奏折中,最著名而又产生过实际影响的就是同年7月由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联衔发出的“江楚会奏变法三折”。,它其实包括三折一片:变通政治人才为先遵旨筹议折、遵旨筹议变法谨拟整顿中法十二条折、遵旨筹议变法谨拟采用西法十一条折及请专筹巨款举行要政片。这三折一片的
9、内容密切相关,构成了一套系统的变革方案。第一折关于教育制度改革,以“兴学育才”为变革政治的先决条件。提出四项措施:一设文武学堂,二酌改文科,三停罢武科,四奖劝游学。第二折论致治、致富、致强之道,以整顿变通中国之成法为主。一崇节俭,二破常格,三停捐纳,四课官重禄,五去胥吏,六去差役,七恤刑狱,八改选法,九筹八旗生计,十裁屯卫,十一裁绿营,十二简文法。,第三折采用西法,主要关于军事与经济改革。十一条是:一广派游历,二练国外操,三广军实,四修农政,五劝工艺,六定矿律、路律、商律、交涉刑律,七用银元,八行印花税,九推行邮政,十官收洋药,十一多译东西各国书。为推行新政,须有专项筹款,为附片之来由。这三折
10、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方面,是一个较为全面系统的新政改革方案。如果以1905年(五大臣考察政治)为界把清末新政分为两个阶段,那么,第一阶段的各项新政改革大都是以江楚会奏变法三折为纲领而展开的;但是,第二阶段的预备立宪则远远超出了三折的内容。,二、新政的举措,新政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军制改革。有清一代,军制的变革大抵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前期的八旗和绿营;二是嘉庆、道光年间产生的团练变而为咸丰、同治年间的湘、淮军;三是光绪、宣统年间出现的新军。这一过程,体现了军制自身从传统向近代的变革。新军的编练始于1895年,不过,比较完整意义上的军制改革则是1901年清政府下诏“变法”后开始的
11、。1903年成立练兵处,由庆亲王奕劻为总理,袁世凯为会力大臣。1905年统一全国军事编制,计划编新军36镇(师),但未完成。袁世凯控制的北洋六镇于1905年练成。另一支编练较好的是湖广总督张之洞控制的新军。1907年编练巡防营,此为地方警备部队。,(二)政治体制改革。清承明制,实行的是以皇帝为核心、宰辅制与部院制相结合的一整套官制。它曾有效的维系了帝国的稳定,但愈到后来弊端愈多。戊戌维新派试图以一种新制度改造它,但一场政变全然否定了这种努力。直到督办政务处的设立,行政制度的实质性改革才拉开帷幕。,前期的政治体制改革主要包括整饬吏治,裁汰、合并中央和地方的若干旧有机构。在中央,首先裁汰了各衙门的
12、胥吏差役,停止捐纳实官,归并詹事府于翰林院,撤通政使司。在地方,裁撤了河东河道总督和云南、湖北、广东三省巡抚,以及漕运总督。与此同时,又创设了若干新的机构,如督办政务处、商部、学部和巡警部。同一过程还包括旧机构改组为新机构,如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预备立宪,1904年的日俄战争和1905年的的俄国革命对中国的立宪运动产生很大影响。中外日报发表题为论国家于未立宪以前有可以行必宜行之要政文章,说:“自海陆交绥以来,日无不胜,俄无不败,至于今,不独俄民群起而为立宪之争也,即吾国士夫,亦知其事之不容已,是以立宪之请,主者日多。”,五大臣出国考察宪政,1905年,统治阶级的上层人物
13、议论立宪,成为热门话题。署理两江总督周馥、张之洞、署理两广总督岑春煊、直隶总督袁世凯等都奏请立宪。袁世凯尤其活跃。他联合张之洞、周馥上书。他建议清廷派亲贵大臣出考察政治,为立宪作准备。清廷采纳他和的意见,于7月16日诏命命镇国公载泽、户部待郎戴鸿慈、兵部待郎徐世昌、湖南巡抚端方分赴东西洋考察各国政治,“以期择善而从”。27日又加派商部右丞绍英随行。9月24日,五大臣在前门火车站登车出发,因吴樾谋炸,载泽和绍英受伤,未能成行。载泽仅受轻伤,伤愈后,清廷又改派载泽、端方、戴鸿慈、山东布政史尚其亨和顺天府丞李盛铎出洋考察,12月2日出发。五大臣分路,载泽、李盛铎、尚其亨前往日本、英国、法国、比利时等
14、国,戴鸿慈、端方前往美国、德国、俄国、意大利、奥地利等国。,1906年7、8月,载泽等考察陆续归来。他们上了一道密折,请求宣布立宪。密折中详论立宪的好处说:“一曰皇位永固。立宪之国君主,神圣不可侵犯,故于行政不负责任,由大臣代负之,即偶有行政失宜,或议会与之反对,或经议院弹劾,不过政府各大臣辞职,别立一新政府而已。故相位旦夕可迁,君位万世不改,大利一。一曰外患渐轻。今日外人之侮我,虽由我国势之弱,亦由我政体之殊,故谓为专制,谓为半开化而不以同等之国相待。一旦改行宪政,则鄙我者转而敬我,将变其侵略之政策为和平之邦交,大利二。一曰内乱可弭。海滨洋界,会党纵横,甚者倡为革命之说,顾其所以煽惑人心者,
15、则曰政体专务压制,官皆民贼,吏尽贪人,民为鱼肉,无以聊生,故从之者众。今改行宪政,则世界所称公平之正理、文明之极轨,彼虽欲造言,而无词可藉,欲倡乱,而人不肯从,无事缉捕搜拿,自然冰消瓦解,大利三。”,1906年9月1日,清政府宣示“预备立宪先行厘定官制谕”后,政治体制的改革被纳入到宪政的轨道。9月2日,清政府颁布改革官制的上谕,派载泽、世续、那桐、荣庆、载振、奎俊、铁良、张百熙、戴鸿慈、葛宝华、徐世昌、陆润祥、寿耆、袁世凯等十四人为官制编纂大臣,随即成立了“编制馆”,作为编纂官制的专门机构。同时命端方、张之洞、升允、锡良、周馥、岑春煊来京随同参议,由奕劻、孙家鼐、瞿鸿禨总司核定。,在清廷关于立
16、宪的“上谕”是这样说的:“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若操切从事,涂饰空文,何以对国民而昭大信。故廓清积弊,明定责成,必从官制入手,亟应先将官制分别议定,次第更张”。其实,这是仿照日本的改革。出使各国考察政治大臣戴鸿慈等人在奏请改定全国官制以为立宪预备折中,援引日本的先例,认为:“日本之实施宪法在明治二十三年,而先于明治七年,明治十八年两次大改官制,论者谓其宪法之推行有效,实由官制之预备得宜。诚以未改官制以前,任人而不任法,,既改官制以后,任法而不任人。中国今日欲加改革,其情势与日本当日正复相似”。显然,预备立宪先定官制,也是援引了日本的做法。根据考察大臣的条陈奏折,改革官制的核心内容是仿行三权分
17、立和责任内阁。如戴鸿慈、端方等人提出的“略仿责任内阁,以求中央行政统一;划分中央和地方权限,地方重要衙署皆设辅佐官,中央各部长官事权应当统一;调整中央机构;变通地方行政制度;裁判,税收官员独立;取消吏胥,代以书记;重新制定任用、升转、惩戒、俸给、恩赏诸法”等等。当然,这样的意见由于涉及太多部院大臣、地方督抚的权益,不可能不引起激烈的冲突。,军机大臣奕劻认为:立宪有利无弊,符合民意,应从速宣布。反对者提出:中国情势与外国不同,实行立宪,必至执政者无权,坏人得栖息其间,为祸非小;人民不知要求立宪,授之以权,不仅不以为幸,反而以分担义务为苦;实行自治,坏人便会掌握地方命脉,非常危险。立宪派官员认为:
18、国民程度的高低全在政府劝导,如坐等提高,永远不能立宪,只有先事预备立宪,诱导提高国民程度;正因中外情势不同,才定为预备立宪,而不是立即实行。,体制改革是一次权力的再分配,牵涉到所有官员和集团的利益,阻力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各部大员;二是各部司员;三是满员。成立责任内阁的草案传出以后,斗争立即趋于激烈。亲贵借立宪之名,行中央集权之实,以排斥汉人势力;汉族大员则谋乘机打破满人政治上的优势。袁世凯极力赞成立宪,是想在改革官制之时,裁去军机处,在组成以奕劻为首的内阁中,自居其副。反对派的主角为军机大臣铁良,荣庆。如成立责任内阁,不得兼职,荣庆只能专任学部尚书,地位下降,铁良如出任副总理,其财政权(户部尚
19、书),兵权(练兵处会办)将同时失去。铁良予以反击“立宪非中央权不可,实行中央集权非剥夺督抚兵权财权,收揽于中央政府则又不可”,这明显是要削弱现行督抚的权限,使督抚的权限与日本府县知事相当,只保留一些行政权,这必然遭到袁世凯等人的强,烈反对,不过最后袁还是交出了北洋四镇归陆军部统率。同时,反对立宪者还煽动太监起来闹事,散布改革官制,所有宫监悉于屏除,内务府也要裁撤。太监闻风,都跑到慈禧太后面前苦诉,宗室的王公、贝子、将军等听说袁世凯提议以后不许他们干预政事,也哄闹不已。慈禧太后被干扰得寝食难安,遂有内务府、太监的事不议的指令。关于地方官制的改革涉及的问题也太大,所以先从中央官制议起。11月2日,
20、编制馆以“厘定中央各衙门官制缮单”一折进呈,按照立宪国制,以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并峙的原则,改革以军机处为政务中枢的部院制。在中央设立资政院,司立法之责;行政之权专属内阁,裁汰军机处与旧内,阁,设十一部,职以专任;司法之权则专属法部,以大理院任审判,法部监督。这一草案一经提出,即遭到了守旧派的拼死反对,宣称裁军机处,设内阁之制,将导致君主大权旁落,鼎祚潜移。慈禧太后基于君上大权和皇亲贵胄特权的考虑,否决了这个草案 11月6日颁布裁定奕劻等拟中央各衙门官制谕,明令“军机处为行政总汇,相承至今,尚无流弊,自毋庸复改。内阁军机处一切规制,著照旧行。同时,改组了中央各部:改户部为度支部,财政处并入;将
21、太常、光禄、鸿胪三寺并入礼部;改兵部为陆军部,著以练兵处、太仆寺并入;改刑部为法部;工部并入商部,成立农工商,部;改理藩院为理藩部;改巡警部为民政部;设邮传布,专司轮船、铁路、电线、邮政;外务部、吏部、学部仍照旧;凡十一部。各部设尚书一员,侍郎二员,不分满汉。此外,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专掌审判”;增设资政院以“博采群言”,审计院以“核查经费”。厘定中央官制体系后,1907年7月,清政府谕准编制馆上奏的修订各省官制情形折,该折以司法独立和地方自治为原则,规定一省或数省设总督,专司辖内的外交和军政;每省设一巡抚,总理地方行政,下设三司(布政、提学、提法)、二道(劝业、巡警)。清政府企图“裁抑督抚之
22、权限”,以巩固君上大权,将“财政及兵马之事权,悉收回于中央政府”的意图太过明显,地方督抚的反对是,必然的,所以地方官制的改革,实质上收效甚微。8月13日,改考察政治馆为宪政编查馆,以奕劻、载沣、世续、张之洞、鹿传霖等为大臣。9月20日,诏设资政院,“以立议院基础”,派溥伦、孙家鼐充任总裁。11月11日,又令各省筹设谘议局,府州县筹设议事会。1908年8月,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以及议院法、选举法要领,并宣布九年预备立宪。1909年10月,各省(新疆除外)先后完成议员选举程序,成立了谘议局。1910年9月23日,在北京成立了资政院。11月4日,诏预备立宪缩减三年,于宣统五年实行开设议院,先将官制厘
23、定,预行组织内阁,编订宪法。1911年5月8日,也就是清政府行将崩溃之际,颁布了一道上谕,宣布“采取各国君主立宪之制”,,“组织内阁”,即史上著名的“皇族内阁”。旧设内阁、军机处等机构一并裁汰,并将原有的十一个部调整为十部:即外交部、民政部、度支部、学部、陆军部、海军部、司法部、农工商部、邮传部、理藩部。内阁由皇帝“特旨简任”的国务大臣组成,下设一厅四局:承宣厅、制诰局、叙官局、统计局、印铸局。此外特设弼德院,作为皇帝亲临顾问国务之所,以防止权位下移。,钦定宪法大纲:以“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为宗旨,不违“中国之礼教”,照“君主立宪政体”的原则来实施的。共有23条,分正文“君上大权”和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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