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境外红筹上市实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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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营企业境外红筹上市实务,主讲人:克诺茨基,Tel:010-86658989Http:/E-mail:,财富指数部分专家,克诺茨基 先生 财富指数资本集团北京公司执行(合伙人),博士。曾任德国博世集团天津布德鲁斯热力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德国委德米列集团亚太地区销售与市场总监,新加坡赫美斯磨料私人有限公司北亚地区总监,委麦克斯(中国)有限公司首席代表等职。2005至2006年间担任中国欧盟商会贸易及分销工作组副主席。,一、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与境外上市二、红筹上市的架构设计三、红筹上市前的重组四、返程投资的有关问题五、民营企业境外上市的相关问题六、民营企业境外上市的融资效益,一、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2、一)融资渠道 内源融资、外源融资、非正常渠道融资 融渠道是狭窄的,资金短缺成为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主要瓶径。(二)国内证券市场的现状行政色彩太浓、股权分置是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重大制度性障碍、缺少多层次、上市公司质量不高、上市门槛高、程序复杂中小民企难进入,二、红筹上市的架构设计(一)红筹上市的基本架构 1.张先生与李先生共同投资拥有一家境内公司。张先生60%李先生40%2.为了境外上市首先按照在内地的出资比例设立BVI公司 3.BVI公司收购境内公司的股权,使内地公司变为BVI全资子公司 4.在开曼/百慕大公司注册成立家离岸公司作为上市的主体,并收购BVI。,(二)内资企业红筹上市架构,三、红筹
3、上市前的重组 重组时需考虑的因素(一)重组方案要考虑对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 2004年由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修订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及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是指导审批外商投资项目的依据。在进行重组时,以进入境内企业所在的行业,并根据企业所在的行业对外资的开放程度,确定该行业是否允许外商独资或控股。,案例一:盛大网络 2004年5月,盛大互动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大互动娱乐”)宣布以每股11美元的价格在美国纳斯达克市场首次公开上市发行,成功发行了1380万股美国存托股证。上市后得到国际投资者的大力追捧,短短半小时,成交量超过150万股,股价由11.30高开后一路飙升至
4、12.38美元/每股,最后以8.8%的涨幅稳收在11.97美元/股,创造了2004年中国概念股在国际资本市场上最优异的开局。融资超过1.5亿美元,这是中国网络游戏在纳斯达克首次亮相。,盛大成立于1999年11月,是中国最大的网络游戏运营商,运营的网络游戏主要为自主研发和代理运营的产品,公司秉承运营网络娱乐媒体的雄厚实力,通过专业化的团队及先进网络技术,最大限度为用户挖掘网络娱乐产业的乐趣。盛大的服务、技术及管理团队每时每刻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保障用户的娱乐需要。截止2003年11月底,盛大成功运营的网络游戏产品的累计注册用户已经突破1亿7000万人次,最多同时在线玩家人数突破100万人,分布在
5、全国24个省50多个中心城市的800多组超过9000台服务器,所需使用的Internet骨干带宽超过17G;各类销售终端已超过40万家,所有这些数字写下了中国网络游戏的辉煌记录。其中传奇在国际数据公司(IDC)进行的用户调查中被评为中国最受欢迎的网络游戏,传奇世界是盛大自主研发的第一款网络游戏并在上述调查中被评为最受欢迎的民族网络游戏,泡泡堂在该项调查中被评为最受欢迎的休闲游戏。,在中国,包括经营网络游戏在内的网络产业,受到国家信息产业部,国家工商管理局,国家印刷出版管理局和国家安全局的多重监管。如需提供包括网络游戏在内的网络信息服务,不但需要获得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还
6、需获得国家文化部颁发的网络游戏运营许可证。并且,包括网络游戏运营在内的增值电信业务对于外资进入十分敏感,外商投资增值电信业务的股权比例不得超过50%,而外商投资企业在网络游戏的运营许可方面亦无法获得审核批准。因此,上市公司盛大互动传媒采取了间接方式来获得对国内实际业务运营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上市公司盛大互动娱乐在英属维京群岛上设立了盛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大控股”),并由盛大控股在中国国内投资成立了100控股的外商独资企业盛大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大信息科技)。而在国内实际持有相关许可并运营网络游戏业务的公司为全内资的上海盛大网络(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大网络)及其下属
7、分公司,该公司的股东为两个中国自然人,陈天桥持70%股份,陈大年持30%的股份,且这两个人同时也是盛大互动娱乐上市前占70%股份的地平线媒体有限公司的股东,上市公司虽然与国内实际运营公司没有直接的权益关系,但通过外商独资企业盛大信息科技与控股盛大网络(内资)及其下属分公司的两个国内自然人及公司的一系列协议安排,上市公司间接取得了境内实际运营的业务和资产。这些协议主要包括:,第一部分 是转移业务收入的协议,包括可修改及续签的设备租赁协议、技术服务支持和使用许可协议、软件授权使用协议及战略指导咨询协议。根据该协议,盛大信息科技长期向盛大网络提供大型运营设备和器材,技术服务支持,并许可后者使用其关键
8、技术和软件,并提供战略发展指导和咨询,而后者则需按期支付有关的租赁费,服务费和技术软件使用费和咨询费,有效地转移了实际运营业务公司的大部分经济收益。第二部分 是获得间接控制权的协议。这些协议与盛大网络公司、其主要自然人股东、盛大网络以及其下属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内容包括:盛大网络授予盛大信息科技的指定人员不可撤销的代理投票权,可在盛大网络的董事会,总经理及高级管理层的选举中进行表决。,盛大网络承诺,在未获得盛大信息科技的事先书面认可之前,不进行任何可能对公司产生实质性损害的交易,亦不得擅自分配其运营收入。盛大网络的全体股东同意,如果中国法律取消了对外商进入网络游戏运营的投资限制,或者盛大
9、网络的主要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再履行其工作职能,盛大信息科技将依法购买盛大网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盛大网络的现有股东将其股权利益进行质押以作为其正常履行盛大网络在上述一系列协议中所应当承担的义务,且未经盛大信息科技的同意,盛大网络的现有股东不得以转让、出售、质押等方式处置其拥有的股权。以上这一系列协议安排使得盛大网络的境外上市公司及其国内外商投资企业以间接方式有效获得盛大网络收入的转移和对其经营权的控制。从而避开国家对增值电信业务限制外商独资和控股的政策。,盛大互动娱乐上市后的股权结构示意图,(二)主营业务突出 公司业务定位清晰,拟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应该与企业经营的业务之间有密切的联系,符合投资主
10、体。主营业务应专注于一行业,把不相关的业务捆在一起的企业不适合上市,主营业务突出的上市公司必然更受投资者的青睐。一般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均占到总收入和利润总额的70%以上。,(三)生产经营独立 拟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的研发、生产、销售,拥有完整、健全的生产经营体系。在资产重组方案中既要考虑把上市公司的资产中将受产业的政策限制的业务剥离出来,又要必须考虑,剥离后的业务应该满足一个完整的生产流程,生产经营的独立,否则市场是难以接受的。,(四)避免同业竞争和减少关联交易 所谓同业竞争是指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在与该上市公司业务直接、间接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业务中占有权益,包括
11、自己经营、为他人经营、由他人代营业务等多种形式。而关联交易是指关联人士与上市公司之间进行的交易。,(五)国有股权是否退出 一些企业是通过国企改制后形成的股权结构,国有股权在重组中是否退出是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规定:将国有股权转移到境外上市,按境内企业隶属关系先经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主管部门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并由国务院按国家产业政策有关规定和年度总规模予以审批。审批程序复杂、耗费时间长、而且结果不可控。,案例二:无锡尚德海外上市前重组 2001年1月“无锡尚德”成立时,施正荣以40万美元现金和160万美元的技术入股,占25%的股权,江苏小天
12、鹅集团、无锡国联信托投资公司、无锡高新技术投资公司、无锡水星集团、无锡市创业投资公司、无锡山禾集团等国企出资600万美元,占有75%股权。为便于海外上市,施正荣2005年1月设立了“尚德BVI”公司,开始对“无锡尚德”进行私有化。借助“百万电力”提供的6700万港元过桥贷款为收购保证金,“尚德BVI”开始协议收购“无锡尚德”的国有股权。除直接从发起人股东手中收购44.352%的股权外,“尚德BVI”还收购了一家BVI公司“欧肯资本”,后者从两家国有股东手中受让了“无锡尚德”24.259%的股权。2005年5月交易基本完成时,“无锡尚德”的国有股东获得了约13.3倍的回报率。,同时,海外投资机构
13、则出资8000万美元、以6倍市盈率溢价入股“尚德BVI”,并为规避风险设计了一份“对赌”协议。由于施正荣属澳大利亚籍,“无锡尚德”“重组”后变身为完全的外资企业。2005年12月14日,全资持有“无锡尚德”的“尚德控股”在纽交所上市,按公司上市首日收盘价计算,持股达46.8%的施正荣身家超过14.35亿美元,外资机构的投资则增值近10倍。,2005年12月14日,注册于开曼群岛的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STP,简称“尚德控股”)以美国存托股票(ADS)形式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受到投资者的热烈追捧,收盘价21.2美元较IPO发行价15美元上涨了41%。“尚德控股”此次发行共出售26
14、38万股,融资近4亿美元,以当日收盘价计算的市值达到了30.67亿美元,远远超过新浪、盛大等已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公司。“尚德控股”作为控股壳公司,其经营实体是注册于中国内地的太阳能电池制造商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Wuxi Suntech Power Co.,Ltd.,简称“无锡尚德”)。“尚德控股”在美一上市,立即在国内引起轰动,被国内媒体称为“第一家登陆纽交所的中国民营企业”,其董事长兼CEO施正荣因持有公司46.8%的股份,身家一夜之间超过百亿元人民币。到2006年1月10日,上市不足一个月的“尚德控股”股价突破30美元,根据新财富2005年“500富人榜”的数据估算,施正荣财富已
15、超过陈天桥和黄光裕,很可能问鼎2006年的“中国首富”之位。,“无锡尚德”主要从事晶体硅太阳电池、组件以及光伏发电系统的研究、制造和销售,公司注册成立于2001年,由于股东资金不到位等原因,直到2002年5月才开始投产。一家运营仅3年时间的公司,能在如此短时间内造就如此高额市值和个人财富,有些超乎常理,其“闪电上市”的过程有何值得国内民营企业借鉴之处呢?其在上市前迅速由国有控股68%的企业转变为私有企业,又是通过怎样的制度安排呢?,瞄准海外上市 2001年1月,澳大利亚籍的施正荣博士回国创业,得到了无锡市政府的支持。在当地政府的动员下,江苏小天鹅集团、无锡国联信托投资公司、无锡高新技术投资公司
16、、无锡水星集团、无锡市创业投资公司、无锡山禾集团等企业共出资600万美元,与施正荣共同组建了中澳合资的“无锡尚德”,并占75%的股权。施正荣则以40万美元现金和160万美元的技术入股,占25%的股权,施正荣名下股份通过他个人全资拥有的澳大利亚公司PSS(Power Solar System Pty.Ltd.)间接持有。根据“尚德控股”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到2004年10月,PSS又从其他股东手中购买了6.389%的股份,施正荣控制的股份上升到31.389%。,2004年,“无锡尚德”开始谋划上市。据“尚德控股”向美国证监会(SEC)提交的F1表格(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无锡尚德”2002年亏损
17、89.7万美元,2003年利润仅92.5万美元,这样的业绩水平根本无法满足国内的上市标准(表1)。另一方面,海外资本市场对光伏产业相当认同,美国SUN POWER(纳斯达克)、台湾茂迪(6244.TW)等光伏企业上市时都受到狂热的追捧,因此,施正荣从一开始就瞄准了海外上市。,过桥贷款助力收购国有股权“百万电力”这项过桥资金是“无锡尚德”启动海外上市的第一笔关键资金,主要风险在于国有股能否顺利转让。如果转让成功,其将获得极高的收益率,所提供的6700万港元可以在不超过半年内转换成25%的“尚德BVI”股权,对应持有“无锡尚德”25%股权。根据“尚德控股”招股说明书披露数据,“无锡尚德”截至200
18、4年末的净资产为2739.6万美元,25%的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为684.9万美元(约5480万港元),与该项过桥贷款额基本相当,而施正荣对“无锡尚德”2005年的盈利预测是4500万美元,25%的股权相应可以分得的当年利润达1125万美元(约9000万港元),也就是说,“百万电力”当年的投资回报率就可超过100%。事实上,仅仅4个月以后的2005年5月,“尚德BVI”在向高盛等外资机构出让股份时,高盛等投资者出资8000万美元所获得的股份仅约占“尚德BVI”已发行股本的27.8%。,那么,万一国有股东不肯转让呢?过桥贷款协议规定,贷款期限仅半年,到期后“尚德BVI”必须将贷款连本带息一起归还“百
19、万电力”,否则每天按0.03%缴纳过期罚金,施正荣还用自己所持有的31.389%的“无锡尚德”股份为此提供抵押担保。,上市前的重组是重要环节 国内企业海外上市最重要的准备工作之一就是引进海外战略投资机构。对这些海外机构来说,国有企业的管理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往往令他们对公司发展抱有怀疑态度,而一个由施正荣个人控股的股权结构显然有吸引力得多。对施正荣来说,能够通过海外上市取得对企业的绝对控股权也完全符合自身的利益。2005年初,为了满足海外上市的需要,在无锡市领导的动员下,当初出资的国有企业退出,正是由于国有资本的配合退出,使高盛、龙科、英联、法国Natexis、西班牙普凯等外资机构得以顺利入股尚
20、德控股,为尚德的上市扫清了路障。,“无锡尚德”重组实现外资私有化,风险投资商8000万美元入股“尚德BVI”。在“百万电力”提供过桥贷款作为保证金后,施正荣就可以与国有股东签订股权收购的意向协议了,而有了意向协议,海外的风险投资机构也同意谈判向“尚德BVI”溢价入股。2005年5月,“尚德BVI”与海外风险投资机构签订了一份股份购买协议,拟以私募的方式向它们出售合计34,667,052股A系列优先股,每股2.3077美元,合计8000万美元。拟认购优先股的外资机构包括高盛(Goldman Sachs(Asia)Finance)、龙科(DragonTech Energy Investment L
21、imited)、英联(Actis China Investment Holdings No.4 Ltd.)、法国Natexis(Financiere Natexis Singapore 3 Pte.,Ltd.)、台湾Bestmanage(Bestmanage Consultants Ltd.)和西班牙普凯(Prax Capital Fund 1,LP)(表2)。,股份购买协议中说明,“尚德BVI”通过向这些外资机构发行A系列优先股所得到的8000万美元收入,将主要用于公司“重组”,而“重组”的完成也是外资机构认购优先股生效的前提。这里所说的“重组”,其实就是指将“无锡尚德”从一个国有控股的中外
22、合资公司,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转变为由“尚德BVI”100%拥有的子公司。,对于“重组”的具体步骤,股份购买协议概括如下:1.“尚德BVI”从江苏小天鹅集团、无锡山禾集团、无锡市创业投资公司和无锡Keda风险投资公司手中收购“无锡尚德”36.435%的股权;从无锡高新技术投资公司手中收购“无锡尚德”7.917%的股权;2.由David Dong所控制的一家于BVI注册、于上海办公的公司“欧肯资本”(Eucken Capital)从无锡国联信托投资公司和无锡水星集团手中收购“无锡尚德”24.259%的股权;3.“尚德BVI”从David Dong手中收购“欧肯资本”100%的股权;4、“尚德BVI
23、”从施正荣手中收购PSS的100%股权(PSS拥有“无锡尚德”31.389%的权益);5、“百万电力”向一些自然人和机构转让部分“尚德BVI”股份。,这样,“重组”完成后的架构将是:“尚德BVI”持有PSS和“欧肯资本”100%的股权及“无锡尚德”36.435%的股权;同时PSS和“欧肯资本”持有“无锡尚德”其余63.57%的股权。根据股份购买协议,PSS和“欧肯资本”应当在随后90天内把自己所持有的“无锡尚德”的股份全部转让给“尚德BVI”,使“尚德BVI”直接拥有“无锡尚德”100%的权益。,仔细分析这份“重组”计划,会产生一个很大的疑问,“尚德BVI”为什么不直接从无锡国联信托投资公司和
24、无锡水星集团手中收购“无锡尚德”股权,而要通过“欧肯资本”二次转让完成收购呢?一个解释是,并非所有的国有股东都愿意放弃持有“无锡尚德”的股份,施正荣无法直接说服无锡国联信托投资公司和无锡水星集团转让股份,而必须假手于有能力说服国有股东的“欧肯资本”。在外资机构的8000万美元全部被国有股东获得的前提下,“欧肯资本”并不可能通过股权转让的价差获取利润,那么,其帮助“尚德BVI”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在“尚德BVI”完成收购国有股权后获利,而这也正是“百万电力”的利益所在。换句话说,过桥贷款的提供者们在促成国有股退出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2005年5月,通过一系列交易,“尚德BVI”基本完
25、成了收购“无锡尚德”的全部国有股权。如果外资机构的8000万美元全部由国有股东获得,则国有股东实际出资的600万美元获得了约13.3倍的回报率。据国内媒体报道,“重组”中退出“无锡尚德”的国有股东们分别获得了10-23倍的投资回报率不等。值得注意的是,国有股东“重组”前共持有“无锡尚德”68.61%的股份,即使8000万美元全部由其获得,也意味着国有股东在2005年4-5月间认为“无锡尚德”的价值仅为11660万美元(8000万/68.61%);而从下文的分析我们看到,高盛等外资机构同期所确认的“尚德BVI”的价值为2.87亿美元。二者对“无锡尚德”的价值判断差异巨大。,“对赌”完成股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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