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上.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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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学(上),民法学精品课程Email:,第十章 所有权,第十章 所有权,【教学目的与要求】使学生掌握、熟悉所有权的概念和本质、所有权的权能、所有权的取得、转移和消灭、共有的概念、特征和种类、相邻关系的概念和处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特点和行使,以及所有权的民法保护。,主要内容,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第二节 所有权的取得、转移和消灭,第三节 共有,第四节 相邻关系,第五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六节 所有权的民法保护,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一、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和本质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一)财产所有权具有内容上的完整性(二)财产所有权具有权
2、利主体上的特定性和义务主体的不特定性(三)财产所有权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四)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有体物、特定物和独立物,返回目录,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二、所有权与财产及产权的区别 三、所有权的权能 财产所有权包括四项权能,即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一)占有和占有权(二)使用权(三)收益权(四)处分权,返回目录,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四、所有权的种类(一)国家所有权 物权法第45条规定(二)集体所有权 物权法第58条(三)私人所有权 物权法第64条,返回目录,第二节 所有权的取得、转移和消灭,一、所有权的取得(一)原始取得 1、劳动生产 2、收益 3、添附 4、没收 5、遗失物 6、所有
3、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返回目录,第二节 所有权的取得、转移和消灭,7、善意取得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第二节 所有权的取得、转移和消灭,(二)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
4、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这种方式是以原所有人对该项财产的所有权作为取得的前提条件的。继受取得的根据主要包括:1、买卖合同。2、赠与、互易。3、继承遗产。4、接受遗赠。5、其他合法原因。,第二节 所有权的取得、转移和消灭,二、所有权的移转 所有权的移转,是指所有权从原所有人手中转移到新的所有人手中。(一)不动产所有权的移转 物权法第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节 所有权的取得、转移和消灭,二、所有权的移转 所有权的移转,是指所有权从原所
5、有人手中转移到新的所有人手中。(一)不动产所有权的移转 物权法第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二)动产所有权的移转 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节 所有权的取得、转移和消灭,三、所有权的消灭(一)所有权消灭的原因 1、所有权客体灭失 2、所有权主体消灭 3、所有权被依法转让 4、所有权被抛弃 5、所有权被依法强制消灭(二)财产所有权消灭的后果,第三节 共有,一、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共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自然人
6、或法人)对同一项财产享有所有权。共有的法律特征是:第一,共有的主体不是单一的,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第二,共有的客体也是特定的独立物。第三,在共有的内容上,共有人对共有物按照各自的份额或者平等地享有权利,但是,共有人对于自己权利的行使,并不是完全独立的,在许多情况下要体现全体共有人的意志,要受其他共有人的利益的制约。,第三节 共有,二、按份共有(一)按份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按份共有,亦称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项财产按照份额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是最常见的共有关系,它可以发生在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公民和法人之间。按份共有是共有的一种,具有与共同共有不同的法律特征:第一,
7、各个共有人对于共有物按照份额享有所有权。第二,各个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物分享权利、分担义务。第三,各个共有人虽然拥有一定的份额,但共有人的权利并不仅限于共有物的某一部分上,而是及于共有物的全部。,第三节 共有,(二)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 1共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2共有物的处分。3共有物的管理及费用负担。4共有人间的物上请求权。,第三节 共有,(三)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 1共有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2共有人对于第三人的义务。(四)共有关系的终止与共有物的分割 引起共有关系终止的原因一般有:共有物灭失、一个共有人取得共有物的单独所有权、共有人协商终止等。共有人对共有物的分割应达成分割协议,在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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