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体槽罐车安全使用.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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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湖南省特种设备检测中心编制:王洋,目录,1、移动式压力容器槽罐车的注册登记和安全状况登记的划分2、安全状况等级划分3、汽车罐车的过户规定4、汽车罐车的操作规定5、对于汽车罐车在行驶时应遵守的规定6、对于移动式压力容器汽车罐车停放的规定7、移动式压力容器汽车罐车发生泄漏或火灾时的紧急处置措施8、槽罐车充装六不准9、槽车装卸应遵循的11种规定10、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站安全管理规定11、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资源条件12、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质量管理体系要求13、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14、罐体外表面油漆要求15、天然气基本常识,第一节,一、移动式压力容器(槽罐车)的注册
2、登记和安全状况登记的划分注册登记:对汽车槽车和铁路罐车实行注册登记和凭证使用,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槽罐车的安全管理与监察工作,防止一些质量低劣的槽罐车在充装与卸料和运输途中发生事故,确保移动式压力容器槽罐车在使用中的绝对安全,同时便于国家统计管理工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定:所有移动式压力容器(槽罐车)的使用单位都应向所在地的省级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办理使用前的注册登记手续,具体办理方法如下:(所需携带资料)(1)产品合格证;(2)产品质量证明书;(3)产品使用说明书;(4)槽(罐)车总图和罐体及主要部件图;(5)罐体强度计算书;(6)当地质检部门驻厂检验单位签发盖章的产品制造监
3、督检验证书;,(7)当地质检部门办理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8)挂靠单位的介绍信;(9)对于已经投入使用的汽车罐车,除携带上述资料外,还应携带技术法规所规定的检验周期内的检验报告;汽车槽车注册编号方法:HNLA-xxxxA,湖南液化石油气槽车,各地市汽车罐车注册流水号,二、安全状况等级划分:,注意:a、对于槽罐车安全状况等级为级的通常应限定其使用时间,或者缩短检验周期;b、在用汽车罐车安全状况等级达不到级的不得投入使用;c、新投入使用的汽车罐车安全状况等级达不到级或级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d、无设计、制造、检验资格证书的单位所设计、制造、检验的槽罐车不得投入使用;e、资料不齐全,不能有效证明槽罐车
4、及质量是否,合格或不真实的不得投入使用;f、槽罐车的底架或底盘不符合交通部门或交警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不得投入使用;三、汽车罐车的过户规定:a、汽车罐车在过户前,原使用单位应持拟过户槽罐车的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到原使用登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察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在原使用登记证书上加盖过户和注销标记;b、槽罐车使用单位应在过户前将罐车送至原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能办理过户注销手续;c、过户的槽罐车在投入使用前,接受槽罐车的使用单位,应携带随同过户的有关技术资料和注销,过户手续到槽罐车落户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重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第二节 一、汽车罐车的操作规定(1)对移动式压力容
5、器罐车操作人员的要求:移动式压力容器罐车操作人员必须取得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方能承担移动式压力容器槽罐车的操作;移动式压力容器罐车的操作人员应了解所装卸和运输介质的性质,了解它们相互之间的物理化学,反应,以便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做到判断准确,处理正确、及时;移动式压力容器罐车的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各种安全附件的型号、规格、性能及用途,经常保持安全附件的齐全、灵活、准确可靠;移动式压力容器罐车的操作人员还应熟悉和掌握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知识、灭火技能及发生事故的紧急救援处理方法;,(2)对于汽车罐车在行驶时应遵守的规定:按照当地公安、交通部门规定的路线、
6、时间和车速行驶;汽车槽车在行驶时,车上 应有押运人员,同时车上严禁吸烟;不准拖带其它车辆,不得携带其它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有其它人员搭乘;通过隧道、涵洞、立交桥时,必须注意标高,限速行驶;应经常观察各种仪表及附件的情况,当罐内液温达到40时,应采取遮阳或罐外水冷却降温等安全措施;,(3)对于移动式压力容器汽车罐车停放的规定:移动式压力容器槽罐车平时应按规定的位置单独停放,凡已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的罐车不得进入车库;罐车在途中停放时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同时远离,途中停车超过六小时,应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并按指定的安全地点停车;不得停靠在学校、机关、桥梁、仓库和人员稠密等地方;汽车罐车的停车位置
7、应通风良好,十米以内不得有明火和建筑物,夏天应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途中停车检修时,应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不准有明火作业;,(4)移动式压力容器汽车罐车发生泄漏或火灾时的紧急处置措施:当汽车罐车发生移动式压力容器大量泄漏时,应采取措施紧急止漏,一般不得启动车辆,同时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附近的有关单位和消防部门联系灭火、降毒,切断一切火源,设立警戒区,断绝交通,并组织人员向逆风方向疏散;当罐车因移动式压力容器大量泄漏而起火时,应采取措施紧急止漏和灭火,同时立即向当地公安消防机关报警,并将车辆移动到不为及周围安全的地方,应设法控制火势蔓延和加强对罐体的冷却降温;,槽罐车充装六不准:(严禁充装)槽车
8、超期未作检验不得充装;槽车的颜色,铭牌和标志应与所装介质相符并且易于识别,否则不得充装;灭火装置及附件不全,损坏、失灵或不符合规定者;未判明槽车曾装过何种介质,或罐内没有余压者不予充装;罐体的外观检查有变形或撞击的严重缺陷,或附件有跑冒滴漏者,应停止或不予操作槽车罐体号码与车辆号码不符以及罐体与车辆之间的固定装置不牢或已损坏者,不予充装;,槽车常用的五种充装方法:泵装法充装;压缩机加压法充装;蒸发器加压法充装;静压变位差法充装;压缩气体加压法充装;槽车装卸应遵循的11种规定:槽车按指定的位置停车,用手闸制动,并熄灭引擎,停车有滑动可能时,车轮应加固定块;作业现场应接好安全地线。管道和接管头连接
9、必须牢固,并应排尽空气;作业区严禁烟火,不得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在装卸作业时,操作人员和押运员均不得离开现场,在正常装卸时,不得随意启动车辆;,首次充装的槽车,充装前应作抽真空或充氮置换处理,严禁直接充装,真空度应不低于650mm汞柱,或罐内气体含氧量不大于3;充装时应用地磅、液面计或其他计量装置(流量计)进行计量,严禁超装,充装完毕,必须复检重量或液位,如有超装,应及时处理;在充装过程中,应认真填写充装记录,其内容包括:槽车使用单位、车型、车号、充装介质、充装日期、实际充装量及充装者、复验者和押运员的签字;槽车到站后,应及时往储罐卸液。固定式槽车不得兼作储罐用,不得从槽车直接灌瓶;禁
10、止采用蒸汽直接注入槽罐内升压或直接加热槽车罐体的方法卸液;,遇雷击天气、附近发生火灾、移动式压力容器泄漏、液压异常及其它不安全因素时,槽车必须立即停止装卸作业,并作妥善处理;汽车罐车的满载总重量和轴载重量,应符合原型载重汽车的规定。最大充装重量不得超过下式计算值:W=V式中:W汽车罐车最大充装重量,t;单位容积充装重量,t/m3;V罐体实测容积,m3。,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站安全管理规定,1、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 3、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各工作人员需取得的资格证件 4、对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应配备的设备 5、对充装人员在充装前、后
11、过程中的要求 6、对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暂停充装16个月7、对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吊销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法定资格;2)取得政府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3)有与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相适应的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4)有与充装介质种类相适应的完好的充装设施、工器具、检测手段、场地厂房;5)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施;6)有一定的气体生产(储存)能力;7)有确保充装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制度和事故处理及救援措施;,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应当履行的义
12、务1)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规定,负责做好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前的检查和充装记录工作,对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装卸软管进行认真检查,并对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充装安全性负责;2)负责对充装人员和充装前检查人员进行有关气体性质、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基础知识、潜在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的培训;3)对充装后的移动式压力容器进行跟踪,督促移动式压力容器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加强运输途中的安全管理以及指导、配合充装介质使用单位进行安全卸液(气);4)配合做好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各工作人员需取得的资格证件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应当保持充装各环节基本技术力量的相对稳定。充装单位经营管理负责人、移
13、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前检查人员、移动式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包括驾驶员和押运员)应当经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充装操作人员、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操作工应经市(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各自相应的证书后方可上岗。,充装站在充装过程中须检查的证件和资料,(1)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证件内应有详细可读的检验信息、罐车信息,以及有效期范围内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年度审核专用章”;(2)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含有运输使用参数的并且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书;(3)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部门颁发的驾驶员、押运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4)公安交警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5)交通运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对
14、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应配备的设备 低温液体充装单位:应配备对充装设备和移动式压力容器上阀门、仪表、管道连接头等处冻结时的解冻设施,配有防止操作人员低温灼伤的防护用品;液化气体充装单位:应配备充装计量器具和防超装(超压)、超限措施,且应能实现现场和远程控制、监视充装计量和超装(超压)、超限报警功能,配备充装量计量和复检用电子衡器,应当配备和培训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带压密封人员,配备带压密封工具和材料;可燃气体充装单位:应安装防止设备、管道静电聚集设施(主要包括接地线、接地链、接地栓、接地网、静电跨线并附有静电接地报警器等);可燃、有毒气体充装单位:应设有检测仪器、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应有安全可靠的置
15、换和残气(液)回收或处理装置;有毒气体充装单位应配备对泄露的有毒介质进行妥善处理的装置和防毒面具、呼吸器;,所有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应具有对超装(超压)、超限车辆进行卸液(气)设施和防止充装过程中车辆发生滑动的有效措施,应具备紧急切断功能和紧急停车功能,液化气体充装台的液相管道上应装紧急切断阀。对于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暂停充装16个月:1、充装超过检验有效期限的移动式压力容器;2、充装前不按规定进行检查并抽除移动式压力容器内残液或未按规定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造成移动式压力容器超装或混装;3、经营管理负责人或充装前检查人员、充装操作人员无证上岗;4、拒绝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16、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对充装人员在充装前、后过程中的要求 移动式压力容器在充装前应当由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前检查人员进行认真检查所充设备介质是否与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相符,防止错装和混装。对不符合有关安全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对残余介质不明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必须在投入充装前进行介质置换。充装时,充装人员应按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规定进行充装。对未列入安全技术规范或国家标准的气体,应当制定企业充装标准并进行标准备案,并报告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核发机构,重新换发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按新核准的充装系数或充装压力进行充装。充装后,充装单位应当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存在超装
17、、错装、混装、泄露、安全附件损坏、装卸软管不合安全要求或其他异常现象的,要立即进行妥善处理。,对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吊销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1、安全管理混乱,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2、擅自消减或停用安全设施,严重危及充装安全的;3、停止充装工作1年以上,未向许可机关申请暂停或办理注销手续的;4、拒不接受年度监督检查或年度监督检查不合格且2个月内未整改合格的;被吊销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的单位及其经营管理负责人,许可机关自吊销之日起3年内不再受理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申请。,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资源条件1 人员 1.1 管理人员 负责人(站长)或(主任)应当熟悉充装
18、介质安全管理相关的法规,取得省局颁发的充装作业(站长)或(主任)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1.1.2 技术负责人 设1名技术负责人,熟悉介质充装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专业技术知识,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任职资格。1.1.3 安全员 设专(兼)职安全员,安全员应当熟悉安全技术和要求,并切实履行安全检查职责。1.2 检查人员 不少于2人,并且每班不少于1人,应当经过技术培训,取得省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1.3 作业人员 1.3.1 充装人员 取得具有充装作业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班不少于2人。1.3.2 带压密封作业人员 液化气体充装单位应当配备取得带压密封作业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
19、人员,不少于2人。1.3.3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作业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不少于2人。1.3.4 化验、检修人员 配备与充装介质相适应的化验员、移动式压力容器附件检修人员、机泵操作人员等,并且经过技术和安全培训,有培训经验。,2充装、工艺设备 2.1 充装设备有满足以下要求的充装设备:a、应有对超装(超压)、超限车辆进行卸液(气)设施;b、应具备紧急切断和紧急停车功能;c、低温液体充装单位应有解冻设施;d、液化气体充装单位应配备充装量计量和复检用电子器,配有防超装、超限报警装置,充装台的液相管道上应装紧急切断阀;e、有毒气体充装单位应配备对泄漏介质进行妥善处理的装置。,2.2 工艺设备
20、工艺设备应当与设计一致,并且与充装介质种类、充装数量相适应,充装速度控制在设计规定范围内。2.3 残液、残气处理能力残液、残气处理能力应当满足以下要求:A、有判明移动式压力容器内残液、残气性质的仪器配置;B、有处理易燃、有毒介质残液、残气的设施,且记录齐全;C、有抽真空装置。,3 检测手段 配备符合以下要求的检测仪器和计量器具:与充装介质相适应的介质分析检测、压力计量、温度计量、流量计量、称重衡器和浓度报警仪器,计量器具应当灵敏可靠,布局合理,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天然气充装单位应配备对气体含水量和硫化氢含量的检测装置。4 场地厂房 场地厂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要求。,5 消防及安全设施
21、5.1 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和消防措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a、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且经消防检查合格;b、设置安全警示标志;c、易燃易爆气体充装场地、设施、电器设备必须防爆、防静电;d、在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充装间、压缩房、贮气区等地点设置气体浓度报警器。,5.2 应急救援措施配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涉及的应急工器具,并且定期进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液化气体充装站配备有带压密封工具和材料。5.3 防护器材有毒介质充装单位配备有一定数量且能安全使用的防护面具、呼吸器。低温液体介质充装单位配备有可靠的防止作业人员低温灼伤的防护用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质量管理体系要求1、编制的基本要求:质量管理体系的编制应当符合
22、以下基本要求:质量手册正式颁布实施,并且能够根据有关法规、标 准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的变动、充装工艺的改进而及 时修改;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绘制了体系图,有充装工艺流程图,能够正确有效地控制充装质量和 安全。,2 管理职责2.1 组织机构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关系明确,有组织机构图。2.2 管理人员 正式任命责任人员,熟悉相关法规、规章、安全技术 规范、标准,能够认真履行职责。3 管理制度 建立了以下各项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并且能够有效执行:a、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b、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安全检查等内容);,c、用户信息反馈制度;d、压力容器(含液化气体罐车)、压
23、力管道等使用管理以及定期检验制度;e、计量器具与仪器仪表校验制度;f、移动式压力容器管理制度;g、资料保管制度(例如充装资料、设备档案等);h、不合格移动压力容器处理制度;i、各类人员培训考核制度;j、用户宣传教育及服务制度;k、事故上报制度;l、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定期演练制度;m、接受安全监察的管理制度。,4、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了以下各项操作规程,并且能够有效实施:残液(残气)处理操作规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前、后检查操作规程;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操作规程;气体分析操作规程;设备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操作规程。,5、工作记录和见证材料制订了以下工作记录和见证材料,能够适应工作需要,并且得到正
24、确的使用和保管;a、新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检验后首次投入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的抽真空置换记录;b、残液(残气)处理记录;c、充装前、后检查记录;d、不合格移动式压力容器处理记录;e、气体分析记录;f、质量信息反馈记录;g、设备运行、检修和安全检查等记录;h、充装记录;i、安全培训记录。,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本定期检验要求适用于运输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设计温度不高于50的移动式压力容器、低温液体的钢制罐体(罐体为裸式、保温层或绝热层型式)在用罐车的定期检验。在用罐车的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验、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1、年度检验,每年至少一次。2、全面检验,罐车的全面检验周期按附表规定。,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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