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会计核算.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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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第一节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概述第二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三节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今年我国消费税的预算5241亿,比09年增长了481.88亿,增长10.1%,增值税预算15350亿,比09年增加了1434.01亿,增长了10.3%。,第一节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概述,一、消费税的概念和特点P901.概念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1994年1月1日开征。2010。4.20个人住房消费税,2.特点,(1)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2)纳税环节具有单一性(价内税,只征一次)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归纳为5种情况,即:生产(销售)环节;进口
2、环节;委托加工(收回)环节;自产自用(移送使用)环节;.零售环节(仅适用于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除此之外,在其他环节上涉及到的应税消费品均不需要再缴纳消费税,(3)征税方法具有多样性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方法、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结合三种方法(4)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5)税负具有转嫁性,二、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及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P9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二)征税范围1.过度消费会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2.奢侈品、非生活必须品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
3、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5.税基宽广、消费普遍、征税后不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并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三、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一)税目设置14个税目。(二)税率:21档P96-971.差别比例税率13档,最高56%,最低1%2.定额税率8档,最低每个计税单位0.8元(燃料油0.8/升),最高每个计税单位250元(啤酒250元/吨)。黄酒、啤酒、白酒、卷烟、汽油、柴油实行定额税率 具体P96,税率,卷烟:56%、36%,定额税率0.003/支(每标准箱150元)烟丝30%、雪茄36%酒及酒精:白酒20%、定额税率0.5元/斤,黄酒240元/吨,啤酒250或220元/吨,其他酒10%、酒
4、精5%。化妆品:30%成品油:0.81.4元/升(从2009年1月1日起),税率,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10%、金银首饰5%鞭炮焰火:15%乘用车:小轿车140%六档,商用客车5%汽车轮胎:3%摩托车3%或10%高尔夫球及球具:10%高档手表:20%游艇:10%木制一次性筷子:5%实木地板:5%,乘用车税率(08、9、1),1.中轻型商用客车,税率为5%。2.乘用车:(1)气缸容量在1.0升(含)以下的,税率为1%(2)在1.0升1.5升(含)的,税率为3%;(3)在1.5升2.0升(含)的,税率为5%;(4)在2.0升2.5升(含)的,税率为9%;(5)在2.5升3.0升(含)的,税率为12%
5、;(6)在3.0升4.0升(含)的,税率为25%;(7)在4.0升以上的,税率为40%。,酒的税率,1、啤酒按出厂价格划分两档定额税率:每吨啤酒出厂价在3000元(含)以上的,单位税额为250元/吨;每吨啤酒出厂价在3000元以下的,单位税额为220元/吨。商业、饮食业自制啤酒,按250元/吨计征。2、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0.5元/斤,四、消费税的征收方法,1.从价定率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1%至56%2.从量定额计算方法 采用从量征税方法的包括四种消费品:啤酒、黄酒、汽油、柴油,其计税依据为销售数量而不是销售额。应纳
6、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3.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计算方法 采用从量征税方法的包括三种消费品: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和卷烟。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比例税率,【应用举例】某酒厂2002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以外购粮食白酒和自产糠麩白酒勾兑的散装白酒1吨并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3.8万元,货款已收到。计算应纳消费税。(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0.5元/斤)从量计征的消费税20000.51000元0.1(万元)从价计征的消费税3.820%0.76(万元)应纳消费税0.10.760.86(万元),【应用举例】某啤酒厂自产啤酒10吨,无偿提供给某啤酒节,已知每吨
7、成本1000元,无同类产品售价。计算其应纳的消费税额。(啤酒税额220元吨)应纳消费税102202200(元),第二节 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从价定率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 适用税率销售额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一样。是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销售额的确定: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价款;价外费用: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等代垫运费:购货方负担的代垫运费不包括在内。包装物押金。,手续费,例:甲汽车制造厂向乙销售小汽车(排量2.0升)
8、,价款100万元(不含增值税),同时向乙收取手续费5万元。计算企业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甲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100+5/(1+17%)*17%=15.26甲企业消费税=100+5/(1+17%)*5%=5.21,代垫运费,承运部门的运输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代垫运费不属于价外费用。例:甲汽车制造厂向乙企业销售小汽车,价款100万元(不含增值税),根据合同规定,10万元的运费由买方乙企业负担。甲企业将汽车交给丙运输公司时,应丙公司的要求,甲企业先替乙企业垫付了10万元的运费。丙公司在开具运输发票时,将发票开具给乙企业,同时甲企业将该发票转交给了乙企业。乙企业在付款时,
9、应向甲企业支付127万(价款100万、税款17万、运费10万)。计算甲企业应纳增值税和消费税。,1.甲企业应纳增值税的销项税额=100*17%=17万2.甲企业应纳消费税=100*5%=5万,押金,(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算,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价款计入销售额)(2)单独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不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押金看情况),押金,(3)对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生
10、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例:某啤酒厂销售啤酒不含税单价2900元/吨,每吨收取包装物押金50元和运输装卸费80元,3月份销售啤酒80吨,消费税多少?消费税额=80220=17600元,3、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3、销售额中扣除外购已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规定由于某些应税消费品是用外购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计算征税时,税法规定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扣除范围包括:P102,扣除范围102页,(1)外
11、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2)外购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5)外购已税汽车轮胎(内胎和外胎)生产的汽车轮胎(6)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如用外购两轮摩托车改装成三轮摩托车)。,扣除范围,(7)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8)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9)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10)外购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11)外购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从2001年5月1日起,停止执行生产领用外购酒和酒精已纳消费税税款准予抵扣的政策。,例
12、、外购已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下列不允许抵扣外购已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是()。A、外购已税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B、外购已税汽车轮胎原料用于连续生产小汽车C、外购已税摩托车用于连续生产摩托车D、外购已税珠宝、玉石原料用于连续生产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答案】B,公式P102-103,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 外购应税消费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教 应税消费品买价 品适用税率当期准予扣除的 期初库存的 当期购进的 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外购应税消费+应税消费品-外购应税消 买价 的买价 的买价 品的买价 珠宝玉石一项改在零售环节征税,不能再扣除。且允许扣除已纳税款的应税消费品只限于
13、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和进口环节己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从商业企业购进的不能扣除),例,某卷烟生产企业,某月初库存外购应税烟丝金额20万元,当月又外购应税烟丝金额50万元(不含增值税),月末库存烟丝金额10万元,其余被当月生产卷烟领用。当月准予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纳的消费税税款为:(1)烟丝的消费税税率=30%(2)准予扣除的外购烟丝买价=20+50-10=60(3)当月准予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纳消费税款 6030%=18万元,4、计税价格的特殊规定,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例:某汽车生产
14、企业本月以不含税单价20万元、19.5万元、19万元的价格分别销售同型号的小轿车100辆、200辆、250辆;本月还将同型号的小轿车100辆投资于天成出租汽车公司。小轿车税率5%,计算应纳消费税额及增值税销项税额。,(二)从量定额方法P100,应纳税额=销售量 单位税额销售数量的确定数量是指应税消费品的数量。其含义包括: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实际销售量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量;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量;4.进口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量,从量定额:计量单位的换算,黄酒1吨=962升 啤酒1吨=988升汽油1吨=
15、1388升 柴油1吨=1176升石脑油 1吨=1385升;溶剂油 1吨=1282升润滑油 1吨=1126升;燃料油 1吨=1015升航空煤油 1吨=1246升,举例,某企业采购原油40吨,委托炼油厂加工成汽油12吨,计算应纳消费税额如下:(汽油1吨=1388升,税率汽油=1元/升)12吨1388升/吨1元/升=16656元,(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结合P101,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公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具体包括:对卷烟首先征收一道从量定额税,单位税额为每大箱(5万支)150元,然后再从价征收:每条(200支)
16、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下的卷烟,税率为36%;70元(含)以上的,税率56%。,续,对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在原来(比例税率20%)的前提下,再对每斤白酒按0.5元从量征收一道消费税;取消以外购酒勾兑生产酒的企业可以扣除其购进酒已纳消费税的抵扣政策。,例1,1、某酒厂本月销售精酿粮食白酒2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同时收取优质费2万元,白酒已发出,货款已收取。计算消费税 注:白酒比例税率20%,定额税率0.5/斤,例2,2、某烟厂向某烟草批发公司销售A类卷烟1000箱(每箱250条),取得不含税销售额750万元,收取运输装卸费10万元。卷烟已发出。货款已收回。计算消费税额。要点:先按每条售价确定
17、适用税率 价外费用10万元为含税,组成计税价格,1.自产自用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2.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3.进口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例:某化妆品生产企业将自产的一批化妆品用于职工福利,已知该批化妆品的成本6000元、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30%。计算应纳消费税、增值税。,1.应纳增值税的销项税额=6000*(1+5%)/(1-30%)*17%=1530元2.应纳消费税=6000*(1+5%)/(1-30%)*30%=2700元,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1.定义
18、P103自产自用就是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后,不是用于直接对外销售,而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用于其他方面。2.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纳消费税,3.用于其他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P103,(1)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纳税人用于生产非应税产品和在建工程,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2)纳税时,按纳税人生产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单价自产自用数量税率消费税只征一次,但必须征收一次。,(3)如没有同类价,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
19、价格税率成本利润率烟类10%、酒类10%、小客车5%P104例3-3,例:下列项目中应视同销售,需要缴纳消费税的是()。A.用外购已税酒精继续加工成粮食白酒B.用自制的酒精继续加工成粮食白酒C.某汽车厂将自制的小汽车用于对外投资D.委托加工收回的酒精继续加工成粮食白酒,平均成本利润率(其他10%),如果该自用小客车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其生产成本为15万元,则其组成计税价格如下: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150000(15%)(15%)=165789(元)应交消费税额=1657895%=8289元,某汽车制造厂将自产小客车(汽缸容量2000毫升)一辆,转作自用,该种汽车对外销售价格18万元,生产
20、成本15万。应纳消费税额=1800005%=9000(元),(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P104,1.定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进行加工的应税消费品。2.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但消费税是由受托方代扣代缴。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税款。,3.按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的销售单价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数量税率4.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举例P104例3-5,3
21、-6,再例:某企业委托AB酒厂生产粮食白酒16吨,该酒厂当月销售粮食白酒的价格为2816元/吨,粮食白酒消费税税率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500克),则该企业在提取16吨粮食白酒时,应纳消费税税额计算如下:应纳税额=16281620%+1620000.5元/斤=90112+16000=106112元,若酒厂没有对外销售粮食白酒的价格,企业提供材料成本为22682元,支付酒厂加工费为6820元,则企业在提取16吨粮食白酒时,应纳消费税税额如下组成计税价格=(226826820)(120%)=36877.5应纳税额=36877.520%+1620000.5=73755+16000=8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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