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法律法规(项目四).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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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页,民用航空人员的含义民用航空人员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航空人员,是指下列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空勤人员和地面人员:,民航人员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我国关于民用航空人员法律责任的具体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航空人员玩忽职守,或者违反规章制度,导致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分别依照、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或者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
2、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未构成犯罪但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也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四十条(参考第二节内容)的规定,未取得航空人员执照、体格检查合格证书而从事相应的民用航空活动的,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民用航空活动,在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限期内不得申领有关执照和证书,对其所在单位处以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有下列违法情形之一的,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对民用航空器的机长给予警告或者吊扣执照一个月至六个月的处罚,情节较重的,可以给予吊销执照的处罚:,机长违反本法
3、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未对民用航空器实施检查而起飞的;,民用航空器违反本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未按照空中交通管制单位指定的航路和飞行高度飞行,或者违反本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飞越城市上空的。,在执行飞行任务时,不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携带执照和体格检查合格证书的;,民用航空器遇险时,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离开民用航空器的;,违反本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飞行任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民用航空器的机长或者机组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或者吊扣执照一个月至六个月的处罚;有第项或者第项所列行为的,可以给予吊销执照的处罚:,任务实施,“8
4、24黑龙江伊春坠机事故”(详见引导案例)发生后,经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如下。(1)机长违反河南航空飞行运行总手册的有关规定,在低于公司最低运行标准(根据河南航空有关规定,机长首次执行伊春机场飞行任务时能见度最低标准为3 600米,事发前伊春机场管制员向飞行机组通报的能见度为2 800米)的情况下,仍然实施进近。(2)飞行机组违反民用航空局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的有关规定,在飞机进入辐射雾,未看见机场跑道、没有建立着陆所必须的目视参考的情况下,仍然穿越最低下降高度实施着陆。,任务实施,(3)飞行机组在飞机撞地前出现无线电高度语音提示,且未看见机场跑道的情况下,仍
5、未采取复飞措施,继续盲目实施着陆,导致飞机撞地。此外,在事故发生后,机长没有组织指挥旅客撤离,没有救助受伤人员,而是擅自撤离飞机。请分析,此案例中机长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请撰写一份对机长的处理建议。如果需要追究机长的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如何判?,民用航空人员执照的取得与丧失民用航空人员的工作时限与体检规定,为统一国际标准,使各国在本国的立法中有所参照,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在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一中就人员执照问题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2)规定了认可执照的方法,(1)规定了担任飞行组成员的授权问题,(一)航空人员执照概述,(3)对体检合格、执照的有效性、体检合格条件下降及批准的训练等方面作了
6、具体规定。,(二)航空人员执照的取得,1飞行人员执照的取得资格 我国民用航空器驾驶员和飞行教员合格审定规则第六十七条就飞行人员执照的取得资格做了具体的要求。,(1)至少年满21周岁,最大不超过60周岁。,(2)有良好的道德品质。,(3)能读、说和听懂汉语。,(4)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飞行驾驶专业毕业。,(5)持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体格检查合格证。,(6)符合适用于所申请等级的本规则各条款。,(7)执行国际(地区)飞行任务者,达到英语通话单飞的要求。,(二)航空人员执照的取得,2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的取得资格,通过规定的体检,取得有效的体检合格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完成规定的专业培训
7、,取得有效的培训合格证;,热爱民航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通过理论考试,取得有效的理论考试合格证;,年满21周岁;,通过技能考核,取得有效的技能考核合格证;,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文化程度;,能正确读、听、说、写汉语,口齿清楚,无影响双向无线电通话的口吃和口音;,符合本规则规定的管制员执照申请人经历要求。,第二十条规定:“管制员执照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航空人员执照的取得,2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的取得资格,第二十四条规定:“民航局自收到地区管理局报送的执照申请材料及初步审查意见后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出决定。符合条件的,应当准予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管制
8、员执照;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不予批准,并通知地区管理局和申请人,说明不予批准的原因。”,(三)航空人员执照的丧失,1执照的收留,在行为上和技术上违犯航空法规,造成航行事故者。,执照考核部门组织的执照考核或年终例行考试不及格者。,经授权的卫生部门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规定标准,在其医治期间收留其执照。,收留执照即暂停执照。执照持有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收留其执照,收留期最长不超过一年。,(三)航空人员执照的丧失,2执照的收回,收回执照即吊销执照。持照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收回其执照。,(三)航空人员执照的丧失,3执照的自然中断,4执照的注销,持照人改行从事其他工作或持照人超过规定年龄应注销其执照,注销
9、后的执照可留给本人保存。,持照人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离职超过半年以上,应视为执照自然中断。所在单位检查人员应在其执照备注页上注明自然中断的原因和时间,并签名。,(一)工作时限的相关规定,1关于值勤期、休息期和飞行时间,(一)工作时限的相关规定,(1)当飞机机组配备2名驾驶员时,驾驶员的值勤期限制、飞行时间限制和休息要求应当符合以下规定:,值勤期最多14小时,该值勤期内的飞行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但对于不多于2个航段的飞行,飞行时间可以延长至9小时。发生运行延误时,如果驾驶员的实际值勤时间未超过14小时的限制,则该值勤期后的休息期可以缩短至9小时。发生运行延误时,值勤期最多可以延长至16小时,但值勤
10、期后10小时休息期不得缩短。,2航空驾驶人员工作时限的规定,(2)当飞行机组配备3名驾驶员,其中包含1名资深副驾驶时,驾驶员的值勤期限制、飞行时间限制和休息要求应当符合以下规定:,值勤期最多16小时,该值勤期内的飞行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但对于中间没有经停的飞行,飞行时间可延长至12小时。值勤期后应当安排至少14个连续小时的休息期,这个休息期应当安排在该值勤期结束时刻与下一值勤期开始时刻之间。,发生运行延误时,如果驾驶员的实际值勤时间未超过16小时的限制,则该值勤期后的休息期可以缩短至12小时。,发生运行延误时,值勤期最多可以延长至18小时,但该值勤期后14小时的休息期不得缩短。,(一)工作时
11、限的相关规定,2航空驾驶人员工作时限的规定,(一)工作时限的相关规定,2航空驾驶人员工作时限的规定,(3)当飞行机组配备3名驾驶员,其中包含1名资深副驾驶并为飞行机组提供经批准的睡眠区时,驾驶员的值勤期限制、飞行时间限制和休息要求应当符合以下规定:,(一)工作时限的相关规定,2航空驾驶人员工作时限的规定,(4)当飞行机组配备4名驾驶员,其中包含1名资深副驾驶时,驾驶员的值勤期限制、飞行时间限制和休息要求应当符合以下规定:,值勤期最多20小时,该值勤期内的飞行时间不得超过17小时,但每个驾驶员在飞行中应当有机会在批准的睡眠区得到休息,值勤期后应当安排至少22个连续小时的休息期。,发生运行延误时,
12、如果驾驶员的实际值勤时间未超过20小时的限制,则该值勤期后的休息期可以缩短至20小时。,发生运行延误时,值勤期最多可以延长至22小时,但该值勤期后22小时的休息期不得缩短。,任一日历月飞行时间不超过100小时,任何连续三个日历月内的总飞行时间不得超过270小时。,任一日历年内飞行时间不得超过1 000小时。,任何7个连续日历日内飞行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一)工作时限的相关规定,2航空驾驶人员工作时限的规定,规则P部分第121.487条对飞行机组成员的周、月、年飞行时间限制如下。,(一)工作时限的相关规定,3客舱乘务员工作时间的规定,(1)当按照本规则第121.391条规定的最低数量配备客舱
13、乘务员时,客舱乘务员的值勤期不得超过14小时,值勤期后应当安排至少9个连续小时的休息期,这一休息期应当安排在该值勤期结束时刻与下一值勤期开始时刻之间。,(一)工作时限的相关规定,3客舱乘务员工作时间的规定,值勤期超过14小时时,值勤期后应当安排至少12个连续小时的休息期,这一休息期应当安排在该值勤期结束时刻与下一值勤期开始时刻之间。,增加1名客舱乘务员,值勤期不得超过16小时;增加2名客舱乘务员,值勤期不得超过18小时;增加3名或者3名以上客舱乘务员,值勤期不得超过20小时。,(2)在按照本规则第121.391条规定的最低数量配备上增加客舱乘务员人数时,客舱乘务员的值勤期限制和休息要求应当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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