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六编继承.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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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民 法(第四版)主编 王利明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六编,继承权,第三十四章 继承权概述,第一节 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 我国继承制度的性质和基本原则第三节 继承权的保护,第一节 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一、继承权的概念二、继承权的特征,第二节 我国继承制度的性质和基本原则,一、我国继承制度的性质二、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第三节 继承权的保护,一、继承恢复请求权二、继承恢复请求权的保护期限三、对去台人员和台湾同胞继承权的保护,关键术语,继承权 继承法 继承恢复请求权,第一节 继承权的概念和特征,一
2、、继承权的概念继承权,又称财产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法享有的、能够无偿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二、继承权的特征1继承权以一定的身份关系为基础。2继承权的取得以他人的财产所有权为基础。3继承权的实现与一定的法律事实相联系。,第二节 我国继承制度的性质和基本原则,一、我国继承制度的性质二、我国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1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2继承权男女平等的原则。3养老育幼、互济互助的原则。4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原则。5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第三节 继承权的保护,一、继承恢复请求权继承恢复请求权,又称继承回复请求权,是指合法继承人请求确认其继承人的地位和请求恢复到继承开始时的状态的权利。二、继承恢
3、复请求权的保护期限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三、对去台人员和台湾同胞继承权的保护,第三十五章 法定继承,第一节 法定继承及其适用范围第二节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第三节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第四节 法定应继份,第一节 法定继承及其适用范围,一、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二、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第二节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二、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第三节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一、代位继承二、转继承三、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第四节 法定应继份,一、法定应继份及其确定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4、酌情分配遗产问题,关键术语,法定继承 继承人 继承顺序 代位继承 转继承,第一节 法定继承及其适用范围,一、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法定继承,是与遗嘱继承相对而称的一种继承形态。它是指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均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的继承制度。法定继承,又称无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有如下特征:1法定继承严格建立在人身关系的基础上。2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均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3法定继承的适用受遗嘱继承的限制。二、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第二节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1配偶,是处于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夫妻双方。2子女,是父母的亲属中最近的直系卑血亲。3父母,是子女
5、的亲属中最近的直系尊血亲。4兄弟姐妹,是最亲近的旁系血亲5祖父母、外祖父母,是较为亲近的直系尊血亲。6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二、法定继承人的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三节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一、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卑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二、转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三、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1性质不同。2发生根据不同。3继承人
6、范围不同。4适用范围不同。5法律效力不同。,第四节 法定应继份,一、法定应继份及其确定法定应继份是指在法定继承中,当法定继承人为两人以上时,各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二、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配遗产问题继承法第14条,案例分析,1.公民甲娶妻乙,育有一子一女,女儿丙已出嫁,儿子娶妻丁,生有一子戊,儿子于5年前不幸遇车祸死亡。甲乙均年老,无固定生活来源,女儿出嫁后,拒不赡养老人,并曾数度虐待甲乙,甲乙主要依靠儿媳丁供养。甲于2000年3月死亡,留下房屋4间。(案例来源:司法考试试题。)请问:本案中法定继承人都包括哪些人,他们之间的顺序如何确定?,2.甲1991年离家出走,杳无音讯。1995年
7、其妻乙向人民法院申请甲宣告死亡,1996年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甲死亡,其房屋3间被其妻乙和其子丙继承。1997年,妻乙带产改嫁,同年,乙又与后夫离婚。甲离家出走后,南下深圳,1998年因福利彩票中奖20万。甲用该款购买股票,同年获利200万。1998年12月甲因饮酒过量心脏病发作死亡。经查,甲于1997年与丁在教堂举行了婚礼(但未办理婚姻登记),并生子戊。(案例来源:司法考试试题。)请问:甲的200万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是谁?,第三十六章 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第一节 遗嘱继承和遗嘱自由第二节 遗嘱第三节 遗嘱的变更、撤销和执行第四节 遗赠第五节 遗赠扶养协议,第一节 遗嘱继承和遗嘱自由,一、
8、遗嘱继承的概念和特征二、遗嘱自由及其限制,第二节 遗嘱,一、遗嘱的概念和特征二、遗嘱的有效要件三、遗嘱的形式,第三节 遗嘱的变更、撤销和执行,一、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二、遗嘱的执行,第四节 遗赠,一、遗赠的概念二、遗赠与遗嘱继承、赠与的区别三、遗赠的法律效力,第五节 遗赠扶养协议,一、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二、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三、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关键术语,遗嘱 遗嘱继承 遗嘱自由 遗赠 遗赠扶养协议,第一节 遗嘱继承和遗嘱自由,一、遗嘱继承的概念和特征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相对而称,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生前设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制度。法律特征: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和遗嘱
9、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了被继承人的意思。,3遗嘱继承人须为法定继承人,但遗嘱继承人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4遗嘱继承在法律效力上优先于法定继承。二、遗嘱自由及其限制我国继承法上的限制有两种:1遗嘱不得违背社会公德。2必留份制度的建立。,第二节 遗嘱,一、遗嘱的概念和特征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后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它不以相对人承诺的意思表示为成立要件,也不得代理或辅之以他人意思。2遗嘱是死因法律行为,只在遗嘱人死亡后才生效力。,3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非依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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