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社会保障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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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第一章 劳动法总论,教学目的和要求:掌握劳动法的概念、内容和调整对象、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领会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和特征。了解劳动法的立法目的和意义以及劳动法的表现形式;重点和难点:劳动法的概念、内容和调整对象、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第一节 劳动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及适用范围,一、劳动法的概念,(一)狭义:,(二)广义:,二、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案例判断:,下列哪一事项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由劳动法调整?()A甲厂职工陈某操作机器时不慎将参观的客户蒋某致伤,蒋某要求陈某赔偿 B汪某因身高不足1.70米而被乙厂招聘职工时拒绝录用,汪某欲告乙厂,C丙公司与劳务输出公司就30名外派劳务人员达成
2、的协议,D丁公司为其职工购房向银行提供的担保,(一)劳动关系,1、受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的主要判断标准(概念与特点):,A、劳动关系的概念:为完成劳动过程,实现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的结合,而在生产资料、劳动力所有者之间所发生的社会关系。B、劳动关系只产生于劳动过程之中,凡不属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关系,都不属劳动关系-劳动法所涉及范围只限于劳动过程中。C、劳动关系只能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主体的固定性,D、劳动关系的存在,必须以劳动为目的,内容以劳动力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为核心 即其目的在于实现劳动过程,为社会生产或社会产品提供服务-劳动关系兼具人身关系属性和财产关系属性。E、劳动关系必须具有有
3、偿性特征 F、劳动关系既具有法律上的平等性,又具有实现这种关系的隶属性。G、劳动关系的范围上多种所有制性质的劳动关系并存;劳动合同关系与非合同劳动关系并存;劳动力市场配置机制与行政配置机制并存。,(二)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1、管理劳动力方面的社会关系。2、社会保险方面的社会关系。3、工会组织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关系。4、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关系。5、监督劳动法执行方面的关系。,案例:,下列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哪些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A某私营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 B某国家机关与工勤人员之间的劳动合同 C某公司董事长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 D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法条:
4、劳动法第二条,劳动法并不是针对所有的在职人员制定的,只有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才能适用。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第二节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一、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一)概念:是指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特征,主导整个劳动法体系,为劳动法调整整个劳动领域的社会关系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二)劳动法基本原则,1、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2、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原则 3、三方性原则,第三节 中国劳动立法的产生和发展,中国自古重农抑商,1895-1913随着清末洋务运动开始-中国工人阶级产生,在民国成立前清政府根本没出台
5、一个关于保护工人利益的法律、法规。,斗争加剧1912-1927中国劳动法开始了艰难的产生过程。从1928年到抗战近十年南京政府进行了空前立法活动,其中劳动法是重点。19301948苏区、边区与解放区的劳动法律、法规在战争年代发挥了一定作用,也为以后新中国的劳动立法积累了一定经验。新中国的劳动立法经历了起步、停滞和复兴三个阶段。从1994年劳动法颁布以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这与我国发展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思考题,1、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2、如何理解我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章 劳动法律关系,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关系被劳动法规调整而形成的一种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二
6、、劳动法律关系的法律特征,1、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2、劳动法律关系以国家意志为主导,以当事人意志为主体3、劳动法律关系再社会劳动中得以形成和实现,三、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一)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1、劳动者。劳动者的法律资格:即国家要求劳动者参加劳动法律关系时所应当具备的条件。2、用人单位,三、劳动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 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四、劳动法律事实,1、概念。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2、种类。劳动法律事实
7、分为行为和事件两大类。,思考题,1、什么是劳动法律关系?它与劳动关系有什么联系和区别?2、简述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和客体?,第三章 劳动就业,一、劳动就业概述劳动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宪法42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提高劳动者报酬和福利。(一)劳动就业的定义 广义:狭义:,(二)劳动就业的特征,1、劳动者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2、劳动者必须有就业愿望;3、必须从事法律允许的社会职业,即是合法劳动。4、劳动者所从事的社会职业是有一定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能够用以
8、维持劳动者本人及其赡养一定的家庭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5、劳动者必须有劳动行为。,二、劳动就业方针,(一)建国初期 政府介绍就业和群众自行就业相结合(“两扇门”就业方针)(二)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就业和自谋职业(“三结合”就业方针)(三)现阶段 职业介绍所介绍就业、自愿组织就业和自谋职业。(90年代后),三、劳动就业的基本原则,(一)国家促进就业原则;(二)平等就业和自主双向选择原则:(三)劳动者竞争就业原则(四)特定就业群体的特殊保护原则;(五)禁止未成年人就业原则;,四、职业介绍的概念,职业介绍是国家制定的有关部门和机构依法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沟通和咨询的一种就业中
9、介服务。,五、职业介绍机构的分类,(一)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1)公共职业介绍机构(2)其他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二)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收费标准高由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个人举办,从事营利性职业介绍活动的服务机构,六、特殊劳动者的就业保障,(一)妇女就业保障1、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2、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3、男女同工同酬4、根据妇女特点安排工作5、获得物质资助权。,七、残疾人就业保障八、退役军人就业保障九、少数民族人员就业保障,第四章 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10、。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禁止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二、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下列原则:(一)合法原则 所谓合法,就是依法订立劳动合同。该原则必须符合三项要求:,1当事人必须具
11、备合法主体资格。2劳动合同内容合法。3劳动合同形式合法。,(二)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三)诚实信用原则,三、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1、概念: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协议,从而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2、劳动合同的订立条件 用人单位的条件:劳动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劳动者的条件:年龄:18周岁 具备劳动能力条件,(二)订立的原则,
12、劳动法第17条第1款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平等自愿的原则 协商一致的原则 遵守法律、法规的原则,必须符合法律要求,是受保护的前提,(三)订立劳动合同的阶段,1、确定劳动合同当事人阶段2、确定劳动合同内容阶段,四、劳动合同的形式,定 义:指劳动合同当事人确立、变更、终止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表现方式。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五、劳动合同的期限,定义: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一)劳动合同的种类 按照合同期限的不同劳动合同分为:在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
13、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六、劳动合同的内容,必备条款:合同期限(不违法前提下,可自行约定)工作内容 劳动条件 劳动报酬 劳动纪律 合同终止条件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补充条款:试用期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条款 违约金和赔 偿金条款,七、劳动合同的效力,(一)劳动合同的有效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主要包括: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格;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合同的形式必须合法。,(二)劳动合同的无效,定义:劳动合同的无效情形:(1)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合法;(2)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或形式
14、不合法;(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4)采用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八、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一)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应承担义务的行为。履行劳动合同应遵循如下原则:1亲自履行原则;2全面履行原则;3协作履行原则;,(二)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经订立的合同条款进行修改或补充的法律为。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是:订立劳动合同的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其变更程序应与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相同。定义 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于法定原因或约定条件发生变化,对已生效的劳动合同进行条款的修改或补充。,变
15、更条件:引起劳动合同变更的要素。前提: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或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变更情形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劳动合同 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或废止 企业经上级批准或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或调整生产任务的 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情况。,九、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一)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终止的概念和事由概念: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自然消失或经判决、裁决而消失。终止必符合法定条件。,终止情形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16、;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条件;4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或依法解散、关闭、撤销;5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注意:不包括解除合同。】,(二)劳动合同的解除,1、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和种类 定义种类:(1)以解除方式为标准:协议解除、单方解除(2)以解除原因中有无过错为标准:有过错解除、无过错解除(3)以解除条件的依据为标准:法定解除、约定解除,2、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A、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B、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C、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D、劳动合同自行解除。,3、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
17、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其具体补偿办法如下:(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
18、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
19、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案例分析:张某自1984年7月大学毕业后就在甲公司工作,并签订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2004年8月,张某休假出游,发生车祸,成为植物人,2005年8月,甲公司以张某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并与9月停发一切工资和保险,张某家属不服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问:1、甲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2、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如何裁判?3、甲公司该怎么做
20、?(如果向解除劳动合同应如何做?),十、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集体合同,是指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它是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其相应的工会或职工代表签订的以集体劳动事项为中心内容的集体协议 除了综合性的集体合同外,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劳动法第33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
21、。,(二)集体合同的特征:1、集体合同是一种劳动协议。2、集体合同的主体是特定的。3、集体合同以集体劳动关系中全体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和全体职工的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4、集体合同是要式、双务合同。,(三)订立集体合同应当遵循的原则和程序 1、订立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原则;(2)平等合作、协商一致原则;(3)权利义务适度原则。,(四)订立集体合同应遵循的程序是:1、集体协商。2、审议通过。3、双方签字。4、报送审查。5、公布实施。,(五)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 定义:是指集体合同成立之后所具有的约束力。劳动法第35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
22、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效力表现:1、企业处理劳动关系的劳动条件和各项劳动标准均不得违背集体合同中的规定。2、企业与全体职工应当履行集体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六)集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集体合同的变更,是指集体合同生效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集体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删的法律行为。,1、集体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在集体合同有效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第一,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第二,订立集体合同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第三;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集体合同部分或
23、全部不能履行;第四,企业转产、停产、破产、被兼并,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第五,工会组织被依法撤销;第六,双方约定的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情况出现;第七,其他需要解除集体合同的情况出现。,2、集体合同的终止,是指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集体合同法律关系消灭。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l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思考与讨论,1、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和处理?2、什么是劳动合同解除?在哪些情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五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教学目的: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工作
24、时间和休息休假的概念、种类,掌握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学习分析相关案例教学重点:工作时间的种类;延长工作时间的法律规定;休息时间的种类教学难点:工作时间的种类区分;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教学手段:多媒体课堂讲授、讨论教学内容: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法律规定时我国宪法对公民休息权规定的具体化。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和提高劳动效率所必须的。,一、工作时间的相关概念,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或一周内从事生产或工作的时间,即劳动者每天应工作的时数或每周应工作的天数。,二、工作日的种类,工作时间一般包括工作周和工作日(一)工作周(二)工作日
25、1、标准工作日 2、缩短工作日 3、不定时工作日 4、综合计算工作日 5、计件工作时间,三、延长工作时间,1、概念2、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1)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规定 延长条件:a.必须是生产经营需要;b.必须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不得强迫劳动 时间限制:(2)延长工作时间的特殊规定 劳动法第42条规定,在下列情形下,工作时间的延长是不受限制的:a.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b.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c.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延长工作时间的相关报酬规定 a.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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